第三十章 异域人

当年李莫愁本欲向陆展元和何沅君寻仇,可陆、何二人已死,便迁怒到了陆展元之弟陆立鼎身上,更在陆家留下九个血掌印,意欲血洗陆家。杀了陆立鼎夫妇及其婢仆后,终于在武三通等人手中掳走了程英和陆无双这一对表姐妹,正要杀人时看到两人颈间的锦帕,那是她当年精心绣就、赠给意中人陆展元之物,一时柔肠百结,未能立下杀手,之后程英被黄药师救走,陆无双则被李莫愁带走。

陆无双被李莫愁掳走后,知道落在这女魔头手中,生死系于一线,这魔头来去如风,要逃是万万逃不走的,于是一起始便曲意迎合,处处讨好,竟奉承得那杀人不眨眼的赤练仙子加害之意日渐淡了。遇到李莫愁想起当年恨事时,就自轻自贱,扮出可怜巴巴的模样,以免遭到李莫愁毒手。她如此委曲求全,终在李莫愁门下挨了下来。

一年多前,李莫愁师徒前往活死人墓夺取玉女心经,没想到却被困在墓中一时难归,陆无双见她们长久不归,决意就此逃离魔窟,临走之时一不作,二不休,还盗走了李莫愁的一本《五毒秘传》,那是记载诸般毒药和解药的抄本。之后在江湖上东躲西藏,免得被归来的李莫愁寻到,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遇到了她的情郎霹雳火。

所谓霹雳火,是江湖上近两年声名鹊起的一位侠客,与他一同崛起的还有着十数人,有男有女。这些人大多都穿着奇装异服,最为奇特的是有着数位金发碧眼,鼻梁高挺,肤色奇白的异域女子。这些异域女子中,有人手挽长弓,着一身翠绿甲胄,甲胄上雕镂着奇异花纹,极其精美,可这精美的甲胄却仅仅遮住了身上的几处要害,其他未曾遮住的地方露着大片白花花的肌肤。还有女子手中随时拿着一册似是兽皮所制的奇异书册,虽然身着长袍,可袍子侧面却开了一条几乎到了大腿根部的大叉,走起路来,袍低的风光若隐若现,极为诱人。

着甲胄者英武而不失妩媚,罩长袍者优雅而不失诱惑,可以说仅是看着,确是赏心悦目之极,只是在中土之人看来,这样的打扮若仅在房内与自己的夫君玩玩闺房之乐倒也无妨,但穿到大庭广众之下就不妥的很了,其身上所着简直比青楼妓子还少!因此见过之人只觉,这些女子美则美矣,却是有伤风化,不知廉耻,直觉这异域之人果真是群未曾开化的蛮夷。

这些女子看着伤风败俗,本事却是不小,因此也无人敢管。有一些登徒子看她们穿着放荡,便欲轻薄调戏,遇到持弓女子,不过是被弯弓射杀,虽说其箭法精准,可说百步穿杨,便是许多蒙古大将都没有这等本事,却也没什么稀奇的,但那些手持兽皮书册的女子却让中土武林为之恐惧,那些女子仅是口中低吟,掌中便升腾起一团拳头大小的火球,火球融金断铁,人所莫挡,极其强大,让见过之人直呼妖怪,人的手掌哪能升起火焰?

与这群女子相比,那些男子中不仅有肤色奇白之人,还有着漆黑如碳的昆仑奴存在!这些男子的本事也是各异,有金发碧眼,手持长剑圆盾者,好似战场之上的骑士,有持匕首,身法诡异,来去如风,如同暗夜刺客者,也有手持熟铁棍,力大无穷者。霹雳火正是这群人中之一,不过他在这群异域人里还算正常了,肤色与中土人士一般无二,穿着也是劲装短打,若是混在中土人群中,只怕也难以一眼区分。

霹雳火这个匪号是江湖中人所送。仅看匪号本身,定然让人觉得此人是个五大三粗,满脸虬髯的粗豪汉子,但恰恰相反,霹雳火本人不仅不是五大三粗的糙汉子,反而是一个面容俊美硬朗的青年男子。至于他为何会被称之为霹雳火,和他手中的一把暗器有关,霹雳火的腰间别着一把带柄的管状火器,这火器与暗器类似,不过一旦发动,声如霹雳,射出弹丸又如电光火石,弹随音至,无人能挡,同时火器出口还会冒出一缕火光,若叫江渊看到,就会知道这是一把手枪,而此人就是因为这把手枪被称之为霹雳火。

霹雳火叫做翁正清,武功如何无人知晓,因为尚未有人能在战斗时抢进他的身前,与他为敌的人,无一例外都会被他手中的手枪给击倒或者击杀,这把手枪好似弹药无限一般,在私欲熏心之辈想要结伙强抢时,小小的枪体发出了数百枚子弹,也未曾装填弹药,更未弹药枯竭,子弹也就是那群不明所以之人所说的暗器。

人之所行是为江,人之所聚是为湖,所谓江湖就是利益的纠缠,手枪如此强大,自然不会没有想要强夺之人,可翁正清谨慎至极,更有那一班奇装异服的同伙守望相助,因此想要盗取手枪之人无一例外都被翁正清或这群同伙所杀,也有想要用毒的,可毒药进了这群人的肚子却起不到任何作用!就这样,死的人多了,这群人的名声自然就传了出去,时日一久,也无人再敢强夺。

也就是这个时候,陆无双遇到了翁正清,她逃离李莫愁的庄子后,在江湖上听过翁正清的大名,却并不识得,只是这群人奇装异服,太好辨认,有次在客店用饭时她看到了疑似翁正清之人,准确的说是看到了此人腰间的火器。如果她能得到这把火器,岂不是再也不用害怕自己的师父了?甚至父母大仇都可得报!她当然知道翁正清他们杀过很多觊觎这把火器之人,但不试试又怎么能甘心?

为了手枪,陆无双故意接近此人,试探之下,这人果真就是翁正清本人。只是她没想到一来二去的,火器没弄到手,反而陷在了翁正清手里,不是盗枪的意图被察觉,而是她的一颗少女芳心竟陷在了此处,喜欢上了干练潇洒,却又温柔细腻的翁正清。翁正清从不因她的跛足而异眼看她,反因此对她多多照顾。陆无双幼年断腿,因接骨意外,这条腿就这么跛了,她常因此自卑,因此但凡有人向她这条腿上多看一眼,她便要狠狠的教训对方一番,此时翁正清毫不嫌弃,反而对她怜惜无比,自然让见惯了人情冷暖的她感动不已。

陆无双命运多舛,察觉到自己的心意后,并不似大家闺秀那般娇羞难言,而是直接了当的说了出来,当然隐去了她意图盗枪这一点。翁正清对陆无双的遭遇充满了怜惜,更言日后定要想法子替她医好腿疾,为她报此大仇。之后自然就简单了,郎有情妾有意,两人很快就私定终身,其实也算不上私定,陆无双在世上再无亲长,唯一的一个师父还是她欲除之而后快的大仇人,据翁正清所说他在这个世界也无亲长,二人之事自然可以自己做主了。

翁正清这时才对陆无双说起了他的武器,他说这把火器叫做鹰隼,是一把弹药无限的手枪,可惜没有多的,不然可以给陆无双一把防身,还说他虽然枪法不错,但自身仅是比寻常人强健一些,并无武功,正面对垒李莫愁殊无制胜把握,他的那群兄弟天南海北的跑,一时半会想要召齐也不容易,自上一次分离,想要再聚也只能等到日后的英雄大宴了。陆无双好奇他怎么知道日后会有英雄大宴?武林中何人有这等资格召开大宴?只是翁正清说这事关乎他们的身家性命不能说,陆无双也就不再多问。

之后,陆无双问翁正清什么时候娶她,翁正清道:“成亲什么时候都可以,但我们兄弟尚有八位大敌,大敌未去前,成亲之事绝不能大操大办,只怕委屈了你。”陆无双自幼孤苦,现在还正受李莫愁追杀,如今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爱她怜她不嫌弃她的郎君,唯愿两人能长相厮守,哪里会在意场面大小?陆无双既不在意,翁正清便带着她去了一家豪华酒楼,开了间客房,两人都是江湖儿女,没那么多讲究,关上房门,点上喜烛,再拜了拜天地,喝过交杯酒,便算成亲。

交杯酒喝罢,两人顺理成章的成就周公之礼,当第二天起床,陆无双要喊翁正清夫君,翁正清却说不喜欢这个称呼,要她喊“老公”。陆无双不知道“老公”是为何意,只当翁正清想要始乱终弃,气的当场大哭,翁正清忙解释道:“所谓老公即是夫君之意,是寻常的民间称法,而与之对应老婆是夫人之意,我只是觉得互称‘老公’、‘老婆’更显亲近,你不要多想!”顿了顿又道:“我翁正清怎么会是始乱终弃之人?”陆无双这才破涕为笑,对自己适才的哭泣大为羞涩。之后“老公”“老婆”喊的久了,她也就慢慢习惯了。直至这次在道边喊出“老公”这个词被江渊给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