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六五章 我自有数(第一更)
黄河大水,逼得朱祐樘不得不追查河南、山东两地的赈河粮款,但其实从弘治皇帝的角度来说,未必愿意将高明城治罪,毕竟高明城是他破格予以提拔任用的,若直接降罪,等于是弘治皇帝抽自己的嘴巴。≥≧
这样的贪官污吏你都委以重任,那朝廷上下还不知有多少这样的赃官!
但若不处置,人心难服!
或者弘治皇帝心中有个期冀,那就是王琼所奏不实,其实高明城在地方上尽心尽力为朝廷做事,只是得罪人了,这才遭到诬告。
沈溪知道,作为皇帝高高在上很容易被人堵塞耳目,但其实君主自己也喜欢自欺欺人。当一国之君最希望的便是天下太平,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没人造反,皇室宗族安分守己,文武大臣同心协力,精忠报国……
沈溪问道:“玉当家太高看在下了,在下又不是诸葛亮,哪里来的什么锦囊?或者我应该问,玉当家需要怎样的锦囊?”
玉娘笑了笑,道:“刘尚书派在下协助调查朝廷下拨粮款去向,原因不说公子也该清楚,同出自汀州府,对高巡抚的为人,公子应该有所了解。若追查不当,令天子颜面有损,或令灾民闹事,朝廷必会加以追究……在下的意思,是想问公子有何良方,能得两全?”
既要治高明城的罪,以平息民愤,还要保住皇帝的威仪,这么瞻前顾后,那还追查个什么劲儿!?
按照道理来说,彻查就是要将高明城等一干赃官的底儿刨个底朝天,只要事实清楚,罪证确凿,依法论罪即可。
但问题是,就算论罪也只是做给别人看的,站在朝廷的角度,国家安稳和皇帝的颜面同样重要。
在沈溪看来,就算高明城在河南之地胡作非为,按照法典要被剥皮抽筋,可这家伙运气好到爆棚,因为中间牵扯到弘治皇帝的破格提拔任用,此番估计不但不会死,或者连官位都能保住,只是个平级迁官还是降职任用的问题。
但无论高明城是迁官还是降职,他在河南巡抚的任上是干到头了,弘治皇帝现在为了顾全面子不会杀他,日后也必然要秋后算账……让皇帝丢面子的人,注定不得好死!
“玉当家所说的两全,在下不明其意,但料想是要挽回损失,且保证地方安稳。”沈溪揣着明白装糊涂,不针对任何人,只是说出自己的看法,“若玉娘听在下一言,贪赃枉法之事切不可明言,反倒要向朝廷彰显这些人在救灾上的功劳,让朝廷将地方官员树为救灾楷模,为天下人称颂。”
玉娘多少有些惊讶。
沈溪这番话实在是太过“匪夷所思”……
地方官员贪污受贿,侵吞赈灾粮食,占用治河款项,不但不予追究,还要歌功颂德,这是什么道理?
玉娘连忙问道:“公子莫不是听闻河南右布政使参奏河南巡抚之事?”
沈溪故作不解:“有吗?”
一个小小的问题,令玉娘脸色突然冷了下来,这会儿她终于意识到沈溪的用意。
王琼勤勉干练,履历地方政绩有目共睹,而且此人颇为正直,河南巡抚贪赃枉法,王琼作为河南右布政使居然无法将奏本上达天听,只能亲自到京城来告御状,背后蕴含的问题何其重大?
若朝廷真有心要追究,必然会掀起滔天巨浪,黄河中下游地区此次经受洪涝灾害的地方官可能会悉数遭到清洗,这对一心求稳的朝廷来说,并非是好事,而且非常容易引起民变。
受灾的老百姓一听,好么,原来我们的父母官都是贪官污吏,正是由于他们侵吞了治河款项,才导致我们现在颠沛流离的悲惨命运,现在又贪墨了朝廷下的赈灾粮食,分明是在把我们往死里逼啊……
这时候只要有人稍加挑动,必然引大规模的叛乱,影响朝廷的统治。
相反,如果老百姓认为洪水是天灾,是老天爷给予的惩罚,各级官员已经很用心在赈灾救济了,只不过暂时还没兼顾到我们这儿,只要忍一忍,情况很快就会好转,这样就能达到把灾祸消弭于无形的目的,这便是个中奥妙所在。
或者弘治皇帝也是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就算王琼抵达京城告御状时“雷霆大怒”,最后还是将王琼的奏本留中不,以至于这些天朝廷所注意的重点,不知不觉从黄河大水转移到了程敏政的鬻题案上。
从方方面面的情况分析,弘治皇帝和朝廷都有意将大事化小。
“在下明白了。”
玉娘心悦诚服地向沈溪行了个大礼,然后告辞。
……
……
从茶寮出来后,沈溪返家,玉娘则去拜见户部尚书刘大夏,同时将她调查到的情况,还有沈溪的原话,详细告知刘大夏。
刘大夏面前摆着棋盘,依然是自己跟自己对局,听完玉娘的汇报后有些惊讶地眯起眼问道:“沈溪真如此说的?”
“是的,大人,奴家不敢有丝毫隐瞒。”玉娘对刘大夏无比恭敬。
刘大夏笑着摇了摇头,感慨道:“他不过十三岁的少年,才学卓然是天分,做事果决算是性格使然,可是这老成的心态和为人处世的经验,却是从何处学来的?”
这问题问得极为深奥,至少玉娘没法回答。
但玉娘却看明白了一点,刘大夏让她去跟沈溪问计,是刘大夏有意试探沈溪。估计刘大夏有将沈溪委以重用,想看看其才能是否担得起他的信任。但玉娘却不清楚,沈溪表现得如此老成,是否会为刘大夏所喜。
沈溪才学好那是有目共睹,否则也不会连中解元、会元和状元,这可以认为是“天分使然”,有天分的人可以学上一年便可当别人两年、三年甚至五年;沈溪在福州杀宋喜儿连眉头都不皱一下,是他知道不能纵虎归山,这可以用性格果决来解释。
唯独沈溪处事圆滑不拘成法,没有少年郎的刚愎自用和嫉恶如仇,是刘大夏不能理解的。毕竟一个人老成的心态需要岁月的沉淀。
这时帘子后面走出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官员,问道:“尚书大人,与陛下的奏本不知该如何起笔?”
刘大夏自己便是翰林院庶吉士出身,虽然在兵部履任多年,性格变得豁达耿直,若他再年轻几岁,眼里绝对揉不得沙子,高明城这种大贪官自然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可现在刘大夏身居高位,朝廷上下都在注视着他,若他不能在黄河大水一事上给朝廷个交待,又或者引民乱,可能刚到任户部尚书,就将面临撤职。
“刚才玉娘的话,你听到了?”刘大夏问道。
“是。”属官恭敬回话。
刘大夏道:“就按玉娘所述写奏本……沈修撰的意思,暂且不提各级官员贪赃枉法之事,单只彰显地方官员救灾之功。今夜前务必将奏本完成,明日上朝我会亲自向陛下进言。”
属官唯唯诺诺,遵命而行。
这时候属官心中非常不以为然,弄不明白刘大夏为何会采用沈溪这种非常不合理的方法向弘治皇帝呈奏,若弘治皇帝有心要一查到底,替河南、山东等地官员开脱的刘大夏要担不小的责任。
但其实只需转变个思路,刘大夏如此做却是在为弘治皇帝担责,正是因为朱佑樘识人不明,才令高明城和一众赃官为任一方,在朝廷侧重治河与赈灾的情况下,大批钱粮被调往黄河中下游省份,不能洁身自好之人岂能安守本分?
刘大夏如此做,是代天子文过饰非,属于不得已之举。
第二日一大清早,刘大夏刚到户部衙门便拿着属官草拟好的奏本,亲自抄写了一遍,然后揣在怀里进宫。
事关重大,这份奏本并不会走内阁这条路,而是直接由刘大夏带进宫面圣,请求天子圣裁。
在治河赈灾这件事上,刘大夏不单纯是户部尚书,他还是行钦差事,直接对弘治皇帝本人负责。
从刘大夏去宣府治理军饷开始,他做这种事已经驾轻就熟,文武大臣都知道刘大夏深受弘治皇帝器重,这个人很不好惹。
刘大夏刚到宫门口,就遇到李东阳……李东阳分明是特地在他进宫的路上等候。
“刘尚书,真巧啊。”
李东阳作出一副碰巧遇见的模样,老远就向刘大夏打招呼。
虽然李东阳贵为大明内阁次辅,但论年岁和资历,尚不及刘大夏。
二人见礼后一同进宫,李东阳沿途开始套刘大夏的话:“……记得弘治六年,张秋镇黄河决口,陛下曾派刘尚书亲往治河救灾,刘尚书调度有方,灾患迅平息,治理河道也多有建树……刘尚书于朝廷和陛下都有大功啊……”
刘大夏侧目看了李东阳一眼,要说他们一个是内阁大学士,一个是六部尚书,同为天子肱股之臣,获得的弘治皇帝的信任一般无二,可刘大夏却听出来了,李东阳并非只是为了跟他扯这些陈年旧事。刘大夏是个直肠子,径直问道:“宾之这是想问我,陛下会派什么人到河南、山东主持救灾事宜?”
刘大夏跟李东阳的关系算不上好,但也不算糟糕,到底同殿为臣,彼此知根知底。李东阳笑着摆摆手:“我可没有此意,刘尚书切莫误会。再者说了,陛下要派何人去,并非我等能干涉,怕是陛下心中早有人选,这个人选,应是再恰当不过。”
刘大夏稍微想了下,皇帝要派人领皇差去赈灾,朝廷上下谁合适?
照理说,从地方或者六部抽取要员较为妥当,当初刘大夏领弘治皇帝旨意去治河时,不过是“诏选”,当时他正在浙江担任左布政使。但刘大夏却想到一个人,就是来京城告御状的河南右布政使王琼,满朝上下,对黄河脉络源委及古今变迁、水患和人情世故最为了解之人,怕是没人比王琼更为合适。
但问题是,王琼是来京告御状的,弘治皇帝可能会派他回去治河赈灾吗?
刘大夏问道:“谁?”
李东阳笑了笑,并不回话,反而问道:“却不知刘尚书呈递陛下的奏本,准备追究谁的罪责?”
拐弯抹角,李东阳的问题又回到刘大夏怀中的奏本上。
刘大夏听了这话觉得有些疑惑,直接问治谁的罪,就好似李东阳要故意为某些人开脱一般,我说治谁的罪,你还能从奏本上把名字给划去不成?
可刘大夏到底不是初入官场,他仔细一想便明白了,李东阳这是在提醒他不能治任何人的罪。
否则皇帝的过失谁来兜着?
就不论弘治皇帝识人不明,单就朱佑樘登基后,黄河连年大水,这似乎是上天的惩罚,皇帝都是要沐浴更衣祭天告罪,舆论也认为,这是上天对君主德行有失的警告,让皇帝必须修省自身,施行仁政。
刘大夏沉声道:“我自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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