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杀人是我的目的
身为东北一带最有名气帮派的头领,身为东北一带最有名气的大佬,想不到竟然会在这里翻船,会让毛头小子在自己的心脏上刺一匕首,他是多么的心有不甘,所以他没有死,也不会就这样轻易而据的死掉。
林风吹起他蓬乱的头发与僵硬的面容,更像一具令人恐惧的僵尸,忽然一声长啸,长身跃起,双手变成锋利的鹰爪向着陈生扑去,一爪抓向他的左肩,一爪抓向他的面孔,这样的招数所生成的飓风带动谷中的尘土与落叶,形成飞沙走石之势。
哗啦啦的尘土声与碎石声夹杂在一起,一双铁爪快速向前移动,他的情绪已经进入了疯癫的状态,在夜幕降临的时刻发出了真正的威力……不动声息的陈生站在原地,感觉着这场暴风雨的来临,也感觉着他利爪的到来。
他的眼帘低头朝下,看着地上那疯狂扑上来的影子,脸上表现出来的是非常平静,双手紧紧握住剑柄,寒光闪动,已经看不见了长剑,那么只有一种可能,长剑隐没在了什么地方才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嗷的一声惨叫,李修禅那如铁一般的利爪僵硬在半空,再也抓不下来,嘴中疯狂的喷出鲜血,落在陈生的斗笠上,青色的斗笠瞬间变成了殷红色……香炉看的最是清楚,陈生的利剑已经插在了李修禅的小腹中,并且穿进去的十分透明,直至剑柄。
陈生那瘦小的身躯在李修禅的怀下,能感觉他的呼吸越来越微弱,心跳越来越缓慢,直至最后消失,足足有一盏茶的时刻,才猛然向后一跃,迅速收回长剑。李修禅的躯体在晚风中站立许久,才轰然倒下。
因为太阳落山的缘故,山谷中吹出来的风还是那样刺骨,天色一点一点的黑下,只见陈生从怀中掏出了那张名单,脚下踩着厚厚的落叶走上前去,俯下身子伸出右手食指蘸了蘸地上的鲜血,在那张死亡名单上划去了李修禅的名字。
他相信敌人再多,杀一个就少一个,那么总有一天能够杀完的。将死亡名单重新放在怀中,情不自禁的想起一件事,于是伸出左手,露出痛苦的表情看着香炉,干巴巴的嘴唇已经裂开了口子,勉强说道:“我好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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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过香炉递过来的牛皮水壶,仰头咕嘟嘟的喝了大半壶,浇的自己满脸都是水花,敌人总算死了,觉得自己总算松一口气,对付这样的江湖大佬的确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但他感觉很过瘾。
这样的过瘾也并不是说他大仇得报之后的快感,而是杀人这样的过程等让他体会到很大的成就感。
当太和帮主司马大看到陈生杀了雪山派的领袖,对他翘起了大拇指,夸赞道:“好,你真是好样的,兄弟,等咱们拿到莫邪剑就是你的了。”他感觉凭着自己的实力根本不是陈生的对手,那么这趟劫镖的行动只有转让主家了。
陈生咧嘴笑了笑,慷慨说道:“司马帮主言之差矣,杀人是我的目的,劫镖是你的目的,咱们井水不犯河水,我可不能喧兵夺主。香炉,你说是不是?”香炉轻轻的哼一声也不说话……
司马大慢慢走到陈生面前,伸出肥厚结识的手掌拍了拍陈生那瘦弱的小肩膀,眼神中充满了敬佩与欣赏,虽然没有说一句话,但这样的神情已经表露无遗,过了很长世间,才轻轻说道:“我的好兄弟,等咱们这次行动成功,咱们就结拜为亲兄弟,你说好不好?”
陈生望着身材魁梧的司马大,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问道:“你说,前面的敌人还有多远?乌龙镖局的总镖头白南山会不会已经进入了河北境内?咱们还是快快启程吧。“香炉走过来,看着他冷峻的面孔,笑着说道:”你应该好好休息,不用太着急?“
”为什么?“陈生有了一点怀疑自己的耳朵。香炉喃喃的说:”据我推算,谷大卯他们不会走多远,按照咱们计划的速度,到邯郸之前咱们一定能追上他,这样一来咱们也不用慌张,要不然怎样养饱精神杀敌人呢?“
陈生这才感觉到自己浑身发困,已经一整天没有吃东西了,也一整天没有休息了。”不错,香姑娘说的有道理,咱们只要在他们进入北京之前消灭掉他们就是了,陈小兄弟,你是该歇一歇了……你的眼睛中已经布满了血丝……”司马大说道。
在树林最深处的避风一带燃起了熊熊大火,陈生吃饱喝足后卧倒在厚厚的落叶上憨憨睡去,香炉将行李中的大厚貂毛毯子拿出来盖在陈生身上,也依偎在陈生的旁边睡着了……司马大则枕着一个老树根进入了梦乡……
只有他的两个手下还在旁边放哨,警惕着四周的所有动静……
陈生实在是太累了,假如放在平常他非要和香炉聊聊天,唠唠嗑,看看天上的星星月亮什么的,说一些知心的话,或者是干脆揩点油便点宜才肯睡去,从来都没有这样激烈的战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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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地处河南与河北的交接地点,交通自古以来就很发达,它是官道与商道进出京城的最便捷之地,也是连接南北两省的最近通道。
此刻宽敞的官道上正在行走着一支很大的军队,少说也有好几百人,军队行走的很整齐,但也很缓慢,就在军队的中间行走着一辆高大的黄色马车,车轮粼粼碾压过每一寸道路,后面升起了阵阵尘土,尘土在太阳光的照耀下成了淡黄色。
这样的军队穿着非常整洁的统一服装,每个人的背上都背着多种兵器,强弓硬弩,满满的羽箭囊袋,身上还佩戴着前端微翘明光闪闪的绣春刀,绣春刀的特点就是选用上好的钢质打制而就,刀背宽厚,刀刃耐砍。它不仅适合马上决战,更适合步兵狙击。
另外还能证明一点,这样的优良装备这样具有多面用途的绣春刀只属于大明王朝的锦衣卫所有,其余之人根本没有佩戴的权利,它不仅是身份的象征,更是地位的象征。
浩浩荡荡的锦衣卫簇拥着这辆制作精细的华贵马车缓缓前进,马车由六匹棕红色的高头健马连辔拉座,代表着六六大顺,一路无阻的寓意,马车的门帘是金色的绸缎制作而成,上面绣着精美的山水图案,在日光的照耀下更加耀眼。
马车中坐着一位身份崇高的贵人,但此时此刻这个贵人好像是在想着什么重要的事情,细白光滑的右手中指上戴着鹅蛋大小的玛瑙戒指,右手很有节奏的随着马车的一颠一颠也在轻轻的拍打着马车边缘的扶手。
左手上拿着长长的念珠,在手中不断的拨弄着,他并不虔心也不信佛,念珠都是上等的黄玉制成,他生性喜欢玉石翡翠,这样的宝贝到哪里都不能离手,这已经成了他重要的生活习惯。
当然,这样的宝贝随便弄一颗对于穷苦人家的孩子来说,那是一辈子都无非得到的奢侈品,而对于这样的贵人来说只不过是个玩物,或者是一种爱好,并不稀奇……他的左手漫无目的转动着黄色玉制佛珠,右手不断的敲打着马车边缘。
似乎表明在他平静的面目表情下是一颗不安的躁动的心,就这样拍打了很长一段时间,蓦然停了下来,掀开右边的窗帘,目光如刀的往外面看去,春意渐浓,山道两边的柳树已经吐了新芽。
山上不知名的树木在春风中摇曳,似乎是在催促着他们快点变绿……而贵人的脸上没有一点表情,甚至只能说非常苍白,没有一点血丝,或者说没有一点人气,他的脸足可以在风高夜黑的三更天去吓鬼。
叽叽喳喳树林中不时传来了鸟鸣声……贵人轻轻的放下窗帘,微闭着双目陷入了冥想状态,他的眉毛已经成了霜白的颜色,并且很长向上翘着,高额突起,两边的颧骨深陷,长成这样的贵人真是少见。
保持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当他宽厚细白的手掌再一次掀开窗帘的时候,往军队的后面望了过去,后面的官道显得空旷寂寥,军队走过踏平了一草一木,他的眼神骤然变得复杂起来,眼角也在不断的跳动着。
这会是什么讯号……他看了看车外面的锦衣卫,都是英姿飒爽,斗志昂扬,带着这样勇猛的锦衣卫去战斗不用发愁不会打胜仗,他对自己一手培训起来的锦衣卫实力充满了自信,所以他受到尚可行尚大人的委派,前来保护镖物进京。
有贴身侍卫看见贵人不断的掀开窗帘往后面看去,便走上来,询问道:“谷大人有什么指示?”贵人细声细语的问道:“后面的两名神探手还没有消息吗?”贴身侍卫低头道:“还没有消息。”
“混账!”贵人已经发火,说话的语气足可以杀人了,“为什么没有他们的消息?你们这些饭桶,没有消息还不去再探。”
”今天早上,我们已经又派出两名神探出发了。“贴身侍卫颤颤兢兢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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