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哪有这种事?
穿上这不知道是啥的东西,虽然有点难受,但应该能有点防御的吧?
嗯,直接终于穿上防御装了,虽然防御有点低,应该只有几个点。
李天明用自己的匕首刺了刺心脏位置的护心镜,还行,能卸掉几道力气。
这个护心镜并不是很厚,穿戴在衣服里面,并不显得臃肿,只是,嗯,看看女性的就知道了。
不过,大伙要文明看球。
李天明的是前后。
护心镜是穿戴在里面的,外面自然要穿一件薄衣服,这样就没人看到里面的护心镜。
对于胆小如鼠,贪生怕死的李天明来说,人生要活得谨慎,你的生命才更精彩。
不然钱有了,命却没有了,有意义吗?
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到了晚上,李天明自然继续修炼北冥神功。
有了昨晚的经验,这次李天明自然没有把窗户都关上。虽然是大热天,昨晚之所以把所有窗户都关紧,这也都是在家以防万一有人跳窗进来啊。
自从上次被那个刀疤客用匕首就撬开门以后,李天明不把这些门窗都加固关紧的话,睡觉都不心安。
所以现在虽然说是开窗,不过并不是完全打开,而是只来一点点,后面还是有木头卡住的。
做好这些没事找事的事之后,李天明就如昨晚一样跑腿坐在床上,微闭双眼,开始练习北冥神功的调息法。
一如昨晚,李天明依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了,很快就进入玄妙的状态。
一夜无话,第二天李天明醒过来的时候,脸上依然有雾霜,房间里的气温没有昨晚那么第一晚上那么低,应该就是有开窗让空气流通的原因。
感受着膻中气海的那丝内力,已经变的更粗了。
看着这样的效果,李天明自然是高兴,同时调息法也更加的熟练。
只要多多修炼,时间长了,效果自然更快。
不过李天明知道,依靠呼吸之法开启膻中气海,这只是基础,毕竟空气中的灵气并没有多少,时间久了,效果自然不怎么理想,除非能找到一个灵气充盈的福地。
李天明自然知道北冥神功是可以吸收别人功力的功法,但现在自己还无法达到那样的境界。
北冥神功分为九重,每一重的增进,功力自然更强。
第一重在膻中气海,现在的调息法只是入门,离第一重还远着呢。
第二重在肠胃水谷之海。
第三重在冲脉血海,修炼到第三重开启了血脉,即可进行吸收别人的功力,不过只能是被动吸收,想要主动吸收别人的功力,就要修炼到第四重以上。
第六重可开始脑中髓海,最神秘之海。
任到重远啊!
不过没有关系,已经现在还年轻,才十岁。现在开始每天修炼,修炼个几年绝对不是任人欺负的了。
想想都激动。
所以,现在这阶段,还是做只乌龟吧,等自己的龟壳足够硬了,再伸出那个头为祸人间弄出人命吧。
嗯,现在的自己不为学业操心,所以安心修炼。
打开窗户,呼吸着新鲜空气,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如果身材有个美女,那更是人生赢家了。
不过想想还是算了,现在自己才十岁,不能早恋,不然肯定会耽误修炼的。
克制,克制。
都单身二十二年了,还会在乎继续单身几年吗?
是的,有些东西习惯了,就真的习惯下去了。
每天同样的生活,只要客栈里不忙,李天明都要出去逛一逛,不然憋得慌。
依然拿着蒲葵扇,走出了客栈。
这把是新的蒲葵扇……
衣服里面穿戴着护心镜,虽然有种生怕别人看出来的心理作怪,但李天明就是觉得自己的脸皮要厚,不然怎么做一名合格的纨绔子弟呢?
自我感觉良好的李天明,依然买了一串冰糖葫芦嚼着吃?
然而没走多远,却看到几个官差匆匆地赶着路。
这几人不是张云峰那二货,而是捕快。捕快比衙役要高级,专门破案处理问题的,衙役只是巡逻维持治安的,功夫比他们这些衙役强多了。
当然,捕快看到有打斗的情况,自然也是可以阻止的,毕竟他们也是官差啊。
赶在最前面的是张云峰的哥,张云雷,职位是捕头。
看到这些人都这么赶,肯定又是有什么案件发生了。
龙门镇发生大案件是很少的,斗殴流血的倒是很常见,死人之类的,李天明都是没有碰到过。
李天明的好奇心还是有的。
而且又是无聊的时光,于是没有任何的由于,李天明就咬着冰糖葫芦紧跟上去。
没多久,张云雷就是出了镇外,往郊外赶去。
没过多久,就来到了龙门镇郊外的一个村庄,谷龙村。
张云雷几人是大人,快步赶路速度还是有的,一般人要跟上就是跑起来了。
而李天明只不过是个小娃,想要跟上这些捕快,自然也是要跑的。
不过李天明不会真的傻着一路跟着跑上去,所以李天明老远就喊问张云雷要去哪里。得到答案之后,自然是慢悠悠地跟在后面。
冰糖葫芦吃了一半,摇着蒲葵扇的李天明终于也来到了谷龙村。
一靠近村子,李天明就听到有小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很快李天明看到那里有一间破房子外围了很多人,这些都是村子里的人。
哭声就是从房子里面传出来的。
没犹豫,李天明来到人群中,挤了进去。
李天明也听到了人群中的讨论声。
“唉,朱重八这娃真可怜,现在就剩他一个人了。”
“五四就这样走了。”
“到底是哪个挨千刀做的?”
“谁知道呢?发现的时候,一条腿都已经被狼啃了一大块。”
“当时看到我就觉得肯定是先被人杀了扔在山里,然后才被狼啃的。”
“五四去了,连那头牛好像也是不见了?”
“好像是不见了,这造的什么孽啊。”
“……”
听了这些村民的讨论,李天明大致了解了是个什么情况。
嗯,一个叫朱五四的男人今早上发现被人杀了,还被狼啃了大块肉,现在只剩下一个朱重八的小娃活着。
可怜啊。
“啥?朱重八?”李天明当即想到了某个人。
不会只是重名重姓而已吧?
哪有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