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进村

方中锦他们三人忽然听到身后有人说话,心中皆是突的一跳。他们慢慢转头去看,只见是一个样貌憨厚的中年汉子。

这个汉子脸膛焦黑,皮肤粗糙。身上穿着再简单不过的粗布衣裳,脖子上挂着一块擦汗的破布,脚上一双草鞋已经磨得稀烂,露出肮脏的脚趾来。背上一个大箩筐,里面装满了干柴,腰里别了一把镰刀。无论怎么看都是最普通不过的樵夫。

那樵夫看这三人傻愣愣的不吭一声,又憨憨的笑着说道:“几位朋友,是要到我们溪宁村来吗?还是在山里迷了路?当真是少有啊。也不知为啥,这山上别的村子里人都不爱到我们溪宁村来。”

阿乡颤着声音问道:“你这是溪宁村?不是死人村?”

那樵夫听罢哈哈大笑说道:“原来你们是来找死人村的吗?这死人村是你们外人胡乱按在我们头上的名字。我们这村子自古就叫做溪宁村。估计是因为我们浙江方言里‘溪宁’与‘死人’同音,才被外面人乱叫了这么久。现在也不知道我们村子到底被传成什么样了。他们不爱来就不来吧,我们村里人可过得快活自在。”

鹿儿又问道:“大叔,我们其实是来找人的,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一个三十多岁的乞丐?”

樵夫听了一愣,说道:“乞丐?我们这里偏远成啥样了?哪有乞丐能要饭要到我们这个地界?还不先把自己活活饿死。”说着又是傻憨憨地笑。

樵夫这一问一答表情自然,呼吸平稳,眼神也无半点闪烁。鹿儿瞧在眼里,觉得他不像是在说谎的样子,便对方中锦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

方中锦一看便知鹿儿意思,那樵夫说自己没见过乞丐样子的人,并不是谎话。看来刘熊天确实没来过此处。他心中不免失望至极,天大地大,难道终究还是找不到他了吗?

樵夫看了一眼日头,说道:“你们几个娃娃年轻不知道时辰。眼看太阳就要落山了,这么晚了你们在山中胡走乱窜不是白白送死吗?到我们村子里来住一晚上再走吧。”说着憨憨一笑,看着就像是一个质朴好客的山民无疑。

方中锦知道他所说不错,如果他们三人这个时候返身下山,多半要在山里迷路。到时候野兽毒虫出没,很难保证他们三人周全。

正在他寻思要不要答应这位樵夫的邀请时,阿乡仍旧不甘心地问道:“大伯,你们村里有没有毒虫啊?”他从小便知这山坳是整座鹰头山的禁地,心中从未怀疑过一分一毫。如今突然发现这里不过是一个平静的小小村庄,甚至看上去要比外面的村落还安定祥和一些,向来确信无疑的事情原来全是假的,这叫他怎么能相信?

那樵夫听罢,眼神一缩,说道:“山里蚊子毒的很,我们平时都用茅草熏。不然就要咬你一个大包,又痛又痒难受得紧。”

阿乡又追问道:“有没有那种让人很想到山涧里喝水,不喝到就浑身难受,甚至要把自己皮肉抓的血肉模糊的那种毒虫?”

樵夫听到这话,似乎想到了什么,身上微微一颤,又忙用脖子上的破布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掩饰。说道:“小伙胡吹吧,我生这么大也从没见过这样厉害的毒虫。”

他这一切慌乱的神情都逃不过鹿儿一双慧眼,她悄无声息的拉了一拉方中锦的袖子,方中锦也对鹿儿点了一点头,示意自己知道那樵夫心中有鬼。或许是樵夫虽然没见过乞丐样子的刘熊天,却还真见过一个血肉模糊的人来溪边找水喝,却不知为什么又要存心掩饰,不让方中锦他们知道。

方中锦不由又一次仔细打量那樵夫。只见他虽然身上也算精壮,但是气息短浅粗重。看来他绝对不会身怀内功的人,恐怕最多是因为终日在山中打柴,所以身体强壮一些罢了。

他再转头看向谷中,不过十几间茅屋,就算里面都住满了人,满打满算也就三十来人。他此时功力已有小成,内力惊人以外还兼轻功不俗。阿乡是个机灵活络的少年,鹿儿也有宝剑防身。说不得他一人连挑三十个不会功夫的村民应该不成问题。不如将计就计,跟着这樵夫进山村里瞧瞧。说不定真有刘熊天的踪迹。

方中锦笑着说道:“我这弟弟被山里的大蚊子叮的怕了。大叔,我们兄妹三人在山上迷了路,请你行行好,让我们到村子里住一晚可好?”

那樵夫看他们三人一眼,爽快地说道:“好啊。就住到我家里去吧。大家挤一挤还有地方睡觉。小丫头便和我婆娘挤一个屋吧。”说着便率先带路,小心翼翼的往山沟里去。

四个人各怀心事,一路上都是沉默不语。上山已是不易,下到谷中更难。他们四人都要牢牢拉住身边的树枝藤曼,小心别从坡上滚落下去。就这样行了刻把功夫,终于把这段短短的山路走完。方中锦三人一旦感觉到脚踩在平地上,心中都是长舒了一口气。

那樵夫朝村里一座茅屋一指,说道:“那就是我家。你们来得正是时候,现在是吃饭的点儿。山村里的吃食不比外面,你们可别嫌吃不惯啊。”

果然谷中家家户户都传出了阵阵饭菜的香气。方中锦他们已经嚼了多时的干饼子,被这香气一勾,人人虽没中冥虫,肚中的馋虫倒是嗷嗷叫了起来。

那樵夫笑嘻嘻地领着三人进到自己屋中,屋里一个正在炒菜的妇人见到丈夫带了三个陌生人进来,着实一惊。他们谷中已有几十年没有进过生人。

樵夫抢先说道:“这几个娃娃在山里迷了路,我让他们来家里住一宿。否则这山上的路这么难走,可不是白白看他们去送死不成?”

那妇人满怀深意的看了他们三个一眼,又连忙低下头去。像是个不会同人打交道的村妇,连打个招呼的胆量都没有。但她手脚麻利,回头去把刚做好的饭菜端到桌上。

这些饭菜十分简单,不过是一些山中的野菜,但有一只野兔烤的极好。这野兔烧得通红,散发出阵阵肉香气。阿乡到底是个小孩子,就听他腹中一阵轰鸣,看来是饿极了。

那樵夫听了哈哈一笑,说道:“都快来吃吧,千万别客气。”说着便一屁股坐在饭桌边上。他也不同人客气,拿起碗筷呼噜呼噜便吃了起来。那妇人更是一声不吭,他们山中没有女子不得上桌的规矩。所以那妇人在桌边坐了一个小角,默默地拿起碗筷也是蒙头扒饭。

阿乡见他们吃的畅快,心想这饭菜他们自己吃起来也半点不怕,兴许真没什么古怪。他转头希冀地看向方中锦,就等他一声令下,自己便要老实不客气得上桌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