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有趣的灵魂
“什么,竟然同意了?”李忆显然有些难以置信,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让自己晋级。场下的观众见李忆晋级了,都很是开心,欢呼了起来。
在观众的尖叫声和喝彩声中缓缓的离开舞台,走到幕后,再次碰到了之前那个一头黄发的青年。看到李忆,那人咧开嘴笑了笑,应该是某个参赛的选手吧,李忆心道。也对着他笑了一下,算是打了个招呼。
但是那人旁边有个头戴鸭舌帽的男子,一直在冷冷的瞅着李忆,脸上一副欠揍的嚣张表情,李忆打量了他一眼便收回目光,实在是不明所以。
这次比赛完后,李忆没有着急离开,而是从后台找了个地方坐下,静静地观察起了其余选手的实力。
那个对着李忆笑的男子,是排在第四个出场。只见他刚一亮相,台下便有众多的粉丝为他呐喊,还有不少观众心不在焉地举着个牌子,上面写道“王匡王匡”中间还夹有一个心形。
“难不成这人是个明星?”看到这一幕,李忆有些吃惊。接下来主持人的话印证了李忆的猜想,只见她在台上笑容满面的对着一旁的王匡说道:“我们的明星王匡人气就是旺啊。”
随着主持人的退下,只见伴奏声缓缓响起,竟是周天王的著名歌曲《发如雪》。
“你发如雪,凄美了离别。
我焚香感动了谁。
邀明月,让回忆皎洁。
爱在月光下完美。
你发如雪,纷飞了眼泪,
我等待苍老了谁。
红尘醉,微醺的岁月。
我用无悔,刻永世爱你的碑。”
场上的青年微眯着双眼,不时甩两下头发,很有明星的派头,场下的啦啦队也很是给力,一直在疯狂的叫着:“王匡,我爱你。王匡我们永远在一起。”
但是说实话,李忆从心里感觉这个人唱歌的水平真心一般,甚至还不如一号那个有些沧桑的大叔。终于在粉丝的尖叫声中唱完,看的李忆真心有些心累,这是花钱请来的拖吧。
负责尖叫的全场都在尖叫,喊‘王匡我们爱你’的全场也只有一句话,那些举牌子的甚至有个连牌子拿反了都不知道。
谁知五位评委给出的都是一致好评,五票晋级。虽然罗宾只是说了个我同意之后便没有再多言语,但是其余的四名评委却大夸特夸,好一阵赞美。让人听得都有些要起鸡皮疙瘩的感觉。
尤其是那个坐在罗宾左侧的女歌手,言语中丝毫不吝啬夸赞之词,将王匡唱的这首歌夸得那是人间少有,甚至比起原创都有些不逞多让。
反观舞台中的王匡,不断地点头,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看到少年有些恶寒不止,心中对这种选秀节目大感失望。
接下来的选手中,表现都算是不错,可以看出这次选拔的水准的确很高。但是其中十六号女选手的表现惊艳非凡,选择的竟是之前李忆写给马洁的那首《历历万乡》,声音起承转折而且唱的很是有韵味。
十六号女歌手下台后,和李忆一样,找了个空地坐下,就坐在李忆前面不远处。看她的背影有些胖,虽然穿着束腰装却依旧能看出腰间的赘肉。
最后一名选手,二十号是一名男子。竟穿着一身青色的褂子,头发扎成髻,上面还插着个簪子,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
刚上台的时候先开口说道:“在听了这么多优秀的歌曲之后,我瞬间对自己没有了信心,一首凉凉送给自己。”谁知一开口却瞬间震惊全场,那真假声的转换实在是令人拍手叫绝,最后也是以五票全部通过了复试。
至此,已经晋级成功的选手只有十名,还有两个晋级的名额,留给了那十名被淘汰的选手。此时已经是中午十二点钟了,主持人宣布下午两点再开始淘汰晋级赛。
看到这里李忆起身离开了大厅,,突然发现前方不远处有一栋较为雄伟的古建筑,来时较为匆忙所以没有留意,直到走出来才发现看模样有些熟悉,难不成是?想到这里李忆连忙往前方走去。
近些,再近些,随着往前走,只见一条全是仿古建筑的大街出现在眼前,两侧卖小吃和卖各式各样小玩意的店铺琳琅满目,虽是中午,毒辣的太阳依旧挡不住人们逛街的欲望。
大街上和少年一样背着吉他的大有人在,抬头往前看去,一栋坐北朝南气势不凡,为重檐三滴水木结构楼阁建筑的阁楼映入眼眶,李忆心中有些激动,果然是鼓楼。
李忆上一世虽然没有去过鼓楼,却一直心存向往,这次终于能够一睹容颜,欣然的买好门票,沿着石阶台往上走去。
楼身大体分两层,其中二层即最高的顶层里放有一面大鼓,周围的群鼓二十四面,鼓座为红油漆上雕云纹,都被红绳保护在内禁止游客触摸。据说都是从清朝传下来的,保存的还很完好。
绕着鼓楼走了几圈,李忆心满意足地离开,准备前往与鼓楼相邻的后海,前世中后海也是卖唱的圣地。
与鼓楼热闹非凡的景色不同,白天的后海显得有些‘荒凉’,许多的酒吧都关门挂上了歇业的字样,显然晚上才是属于她的时间。逛了许久,才看到一间开着门的餐馆,里面的顾客不算多。
老板是个XJ大汉,满脸的络腮胡,普通话说的有些拗口,递给少年一个菜单,问他想吃什么。菜品多以XJ口味为主,李忆点了一份羊肉手抓饭和一瓶饮品便坐在座位上打量起了这家店。装修的很有异域风情,刻在墙上的壁画和挂着的羊毛毯,无一不在说着这是一家典型的XJ菜店。
那老板很健谈,见李忆背着吉他,上菜的时候主动问道:“你是歌手吗?”李忆点了点头:“算是吧。”“哦!在这里我每天都会见到许多歌手,但很显然,他们活的都没有我好。”
说到这里,只见老板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根啃了一半的羊腿,咧着嘴从上面撕下一块肉来,满脸的得意之色。看到这一幕,李忆不禁有些好笑,这老板分明就是来显摆的。
“是是是。”李忆也满面笑容的随声附和道,暗自摇了摇头。那老板大概是觉得少年好说话,此时店里也不忙,将菜放下后竟不离开,而是用他那蹩脚的普通话和李忆攀谈了起来:“请问,你会唱些什么歌,要知道我也是个歌曲爱好者,大部分的歌曲我都会唱。”
他的发音很是奇怪,听起来有些阴阳怪气的,再加上那张挂满了自得的表情,李忆总是有些想要打击他的想法。
“我主要是唱民谣。”李忆笑嘻嘻地看着他,准备看他怎么说。只见那老板听后,表情变得有些惊愕,沉吟了半响,突然一拍脑门,大声说道:“哦!我想起来了,我煮的羊肉要开锅了。”
说完,赶忙跑向了后厨,一副溜之大吉的模样,看的李忆有些无奈,这老板也是个妙人,这急中生智一看便是走遍江湖之人,安安静静地吃起了羊肉抓饭,不得不说做的确实正宗。
谁知,过了一会那老板竟又走了过来,双眼露着精光,脸上挂着笑容双手不停地搓着:“哦!我的孩子,我能否为你唱一首民谣呢?”
看到老板又重新拾起了自信,李忆有些好奇,不知道他刚才是不是去网上搜索了半天,才又鼓起了勇气走回来。
“当然可以,这是你的店。”李忆的脸上依旧带着微笑,笑吟吟地回道。只见那老板清了清嗓子,双手做了一个气沉丹田的动作,高声唱了起来:
“你有多久没有看到,满天的繁星。
城市夜晚虚伪的光明,遮住你的眼睛。
连周末的电影,也变得不再有趣。
疲惫的日子里,有太多的问题。”
“他怎么会唱我的歌,还唱的蛮不错的。”见到李忆一副惊愕的模样,那老板更加的得意,边唱边对着李忆挑了挑眉毛,脸上的自得之情无以言表:
“许多人来来去去,相聚又别离。
也有人喝醉哭泣,在一个人的燕京。
也许我成功失意,慢慢的老去。
能不能让我留下片刻的回忆。”
一首唱罢,只见那老板乐呵呵的对着四周看向他的顾客抱了抱拳:“承让,承让。”然后对着还没有缓过神来的李忆眨了眨眼:“哦!亲爱的!这首歌是我的一个朋友在我来燕京的时候送给我的,好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