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一十七章 love the way you lie

金道俊没有想到,阿姆会带他去见他的朋友,花了一个月写的歌曲,经过几番易稿,终于才确定了下来,等金道俊拿着歌曲去见阿姆的时候,只是简单看了看草图,就二话没说,立刻点头答应道。∏∈∏∈,

“这首歌,我想和你一起制作,你看怎么样?”

阿姆在生活里,说话的声音并不是很大,完全没有舞台上饶舌天王的霸气,很低调的一个人,也不怎么出来参加采访、综艺节目之类,除非跟自己有关系的,或者关系比较好的rapper歌手,可能会出来站台,帮忙唱一首歌,除此之外,根本不太可能知道他的消息。

他和金道俊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喜欢饶舌音乐,喜欢纹身,喜欢收藏篮球鞋,这好像成为了饶舌圈,hiphop音乐圈的惯例,非常多的歌手,喜欢收集鞋子,而且还相互比较,认为谁的鞋更多,藏品更丰富。

经过简单的几次接触,金道俊觉得阿姆还是一个挺有意思的男艺人,没有太多的天皇巨星的架子,即使在歌谣界的地位这么高,饶舌天王,可是对待音乐的态度,还是像刚出道一样,每一个字眼,每一首歌,甚至每一张专辑,都是用心在做,哪怕金道俊只是把自己大概的雏形递给他,他也能从中发现一些不太好的地方,然后根据自己的想法,进行修改。

rap是需要不断练习的,阿姆的歌没有几个人能够模仿,没那么快,发音也不标准,歌词里还夹杂着许多的俚语和脏话,别说是中国人了。就连英语的国家,包括阿姆的忠实fans,都不能完整的唱出来他的整首歌。

阿姆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的复杂感情生活,嗑药吸毒。让他对母亲有所怨恨,所以阿姆在歌词里,也会描写到自己童年时候的生活。

以前生活在底特律,也是现在美国著名的鬼城,没有成名以前,他的生活很拮据,经常有一顿没一顿的,生活没有规律,也吃不起饭。他生长的地方,几乎都是黑人,所以阿姆和黑人的关系很好,可以很顺利的融入进去。

不是说阿姆的生活有多么的不幸,他之所以这么牛逼,不是因为他长的帅气,也不是他的经历,而是他在rap上的天赋和才华。没有rapper能够写出这么血脉喷张、霸气十足的歌词,里面充斥着对社会的思考。对人性的考究,歌词里夹杂着戏谑、嘲讽、温情,对语速和节奏的控制,让所有喜欢他的歌迷臣服,金道俊就是其中的一个。

歌词永远是一个rapper的灵魂,金道俊再写这首歌的时候。借鉴了很多阿姆以前的歌曲,他发现阿姆是一个琢磨单词韵脚的狂人,每一句话,最后的结尾,都是押韵的。

记得曾经有个节目里。他搬出家里的一口箱子,里面堆满他平时随手记录歌词灵感的纸片,只要什么时候想到,就写了下来。

对说唱来说,歌词可以分为两个方面进行评价,一个是内容,一个是押韵,有的rapper更偏重内容,比如nas,就有着街头诗人的美誉。

而阿姆的歌词押韵则比较突出,简直就是多重押韵之王,押韵的好处在于,在商业专辑的里面,押韵的歌曲更容易抓住听众的耳朵,也更容易打榜赚点击赢销量。

第二个则是flow,有人说阿姆的语速很快,非常牛逼,根本跟不上。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rapper功力都跟语速成正比的,如果这样的话,加多宝里的华少,那岂不是超级rapper大神?

语速很高,确实是一个优势,但是发音要清晰,别人能够听的清楚,你唱的是什么,这需要你的气息很足,也就是古人说的中气十足。

与唱歌类似,说唱也是需要气息支撑的,只有气息饱满,吐词才能洪亮厚实,这一点金道俊在leessang的时候,已经经受了高强度的训练,gary和吉的声音各有特色,gary的rap声音沉稳,不失自己的个性,听上去总是慢了一拍,其实这就是他的风格。

而吉则是声音略带沙哑浑厚,一种饱经世事的沧桑感,他只要一唱歌,别人就能听得出来,声音是谁,分辨度很高。

金道俊也在他们的调教下,找到了自己的风格,语速比gary偏快一点,吐词发声靠后,气息浑厚十足,天生的关系,音色比吉稍微细一点,这样的话,在rap的时候,才能形成强大的爆发力。

ps:说的有点远,一提到自己的偶像,有点控制不了。

金道俊回过神来,听到阿姆说的话只会,立刻兴奋的回应道。

“当然,这是我的荣幸!”

和自己的偶像合作,这真的是太给力了,金道俊想都没有想过会有这样的机会,不过他现在的水平可能还达不到他的要求,毕竟两个人的rap水平,差距还是很大的,拿着金道俊写的草稿,简单哼唱了几句,就让金道俊觉得,他和阿姆的水平,差的不是一丁半点。

节奏找的太准了,歌词很有韵味,也有节奏感,从他的嘴里说出来,跟自己在录音室里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不得不竖起大拇指,对他表示赞叹。

“既然你同意了,那咱们先开始做个小样,你的这首歌,我看得找一个女歌手来feat一下,可能效果会更好一点!”

阿姆一语中的,看中了金道俊歌词里的薄弱环节,如果光是男声的话,可能显现不出这首歌的效果,必须得有女声的feat加入其中。

“哦?为什么会这么认为?”

金道俊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两个人开始了工作,一切闲杂人都往外面走了出去,给他们俩留出足够的创作空间。

“很简单,你这首歌的名字叫。从字面上来解释,就是喜欢你说谎的样子,歌词很有意思,大概看下来,男生应该是个暴力狂,而女生则是受虐狂。男生每次都无法控制自己,就连自己也不知道是认错还是谎言,自己也清楚女生终究要离开,所以会把她绑在床上然后把房子烧了,是不是这个意思jason!”

金道俊的发音太难了,对外国人来说,远远没有jason这个英文名字来的顺口,也更方便记忆。

阿姆看完金道俊写的歌,第一感觉。就是这首歌很不错,歌词很吸引人,一首很有故事的歌曲,相当直接又纠结的歌词,很有意思。

这只是引起他的兴趣而已,接下来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必须要静下心来,和他一起商量。

金道俊听完。表情微微一怔,过了一会。这才尴尬的回应道。

“是有这方面的意思,其实我更想表达家庭的暴力,虽然是相爱,但是当爱情已经成为畸形的时候,就无法真正展现其美好的一面,只能是忍受着这种痛苦。就像歌词里面写的那样,无论我怎样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你的谎言一直引导着我,让我一直忍受着,继续和你去延续这畸形的爱情。我想表达这种又痛苦,又煎熬,可是又喜欢你说谎的样子,这才是真正的痛并快乐着!”

爱的死去活来,爱的痛苦煎熬,也许有的人认为这首歌里描述的人有些犯贱,确实,歌词里的描述,带着一些心理疾病,但是没有经历这些的话,人怎么会变的成熟。

一个女生,一生当中肯定会经历一些渣男。

一个男生,一生当中也一定会经历一些会说谎的女人,即使你不知道,你没有察觉,甚至一点都没有发现,也许有的人发现了她在说谎,还是情不自禁的和她在一起,爱的早已经无可救药。

当你的另一半用谎言欺骗与敷衍你的时候,你又能怎么样?立即分手,还是痛打一顿?

不可能的,这么长时间的感情,不会说没就没有的,你会想到她的好,她的善良,她的温柔,她和你在一起甜蜜的时刻,你会想起她以前的好,而更加的伤心。

所以你势必要承受更大的痛苦和煎熬,承受她的谎言,来继续你们的爱情,除非你做出选择。

阿姆听完金道俊说的话,立刻点了点头,虽然喝自己想的有些偏差,不过问题不大,意思到位就可以了。

只不过这开头的第一句,他就唱不出来,rap不合适,尝试了几种方式,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拿着铅笔,在纸上写来写去,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想了一下,这才开口问道。

“jason,这一段,是不是有点太过于悲凉了!”

阿姆看着金道俊第一段歌词,一句“just-gonna-stand-there-and-e-burn”将这首歌带有强烈浓郁的悲怆给演绎了出来,可以说一上来就给他出了个大难题,以他的说唱,怎么也找不到感觉。

“是的,当初在创作的时候,就在想,如果开头比较悲伤一点,会不会更吸引人,也考虑过,是不是可以邀请女歌手来合作,所以也没考虑那么多!”

金道俊点点头,立刻开口回应道。

这首歌金道俊希望采用电子鼓的节奏,并且花费了两天的时间进行制作,这也是阿姆看完歌词,听完他制作的小样之后,才会选择和他合作的重要原因之一。

如果他来唱的话,可能不会引起太多人的关注,如果是阿姆来唱的话,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只要他发行的专辑,基本上都是秒榜的节奏。

“对了,jason,你听过蕾哈娜嘛?”

“蕾哈娜?当然知道,一位很有名的女歌手,怎么了?”

蕾哈娜金道俊当然听过,和他年纪一样大,都是88年出生的女艺人,从2005年开始发行首张专辑开始了自己的歌唱事业生涯。

2008年的时候,在第50届格莱美入围了年度制作和年度歌曲六项提名,并且凭借歌曲获得了最佳饶舌/演唱合作奖!

这也是金道俊第一次听过蕾哈娜的名字,以前并没有关注过,只有上了格莱美奖的艺人,才会被全世界所知晓。

蕾哈娜的曲风很多,比较偏r&b一点,pop音乐唱的也很多,她一般都是接触黑人的音乐,再加上本身也是黑人,所以在音乐方面,和很多的黑人歌手都有合作,因而她一般属于深度的r&b曲风,但是又可以有不同的偏向,蕾哈娜的风格属于r&b偏舞曲,就是节奏比较重的那种,适合dj或者在迪斯科、club这样的地方播放,让人听了之后,就有想要跳舞的冲动。

这种曲风在美国非常流行,这也难怪现在蕾哈娜红的发紫,除了mv的尺度比较大以外,不得不说,她现在是美国乐坛,几位比较红的歌手之一。

“我想这首歌,我们应该找她合作,如果她来唱的话,效果一定很棒,只有她的声音,能把这开头的几句,完美的演绎出来!”

蕾哈娜高亢的声线,是个外行人,都能看的出来,再加上阿姆具有爆发力的rap结合在一起,简直是绝配,浑然天成,这首歌,简直就是金道俊为他们俩量身打造的。

他可以不唱,只当制作人,但这首歌如果成功的话,金道俊的名气,就彻底在欧美音乐界打开了。

不仅仅是韩国,还可以走向美国,走向全世界,他金牌制作人的头衔,再一次得到美国乐坛的认证。

前提是,他能够非常完美的完成这首歌的录音、mv拍摄,后期的制作过程。

既然阿姆都这么说了,金道俊自然不可能反对,合作邀请的事情,交给阿姆来处理,他会亲自邀请蕾哈娜的。

于是两个人接着对这首歌的歌词进行讨论修改,还顺便聊了一下mv的拍摄,有什么好的创意,可以中和一下。

2个星期之后,金道俊亲自制作的这首一经推出,就红遍了整个美国。

金道俊万万没有想到,他的这首歌,居然会成为一经推出,就成为了当红歌曲,连续七周雄踞美国公告牌热门100磅冠军宝座,在其它22个国家也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同时也打破了youtube的记录,12个小时的mv,点击量超过了600万,阿姆的28个官方音乐,为他赢得了超过10亿的浏览量,使其成为第一位youtube浏览量超过10亿的hiphop艺人。

金道俊看着眼前的一切,顿时有些目瞪口呆,接下来,还有一大堆惊喜等着他!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