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范进中举(十一)
从沈琼枝这里出来之后,唐宁向杜少卿打趣道:“少卿兄,刚才我发现沈姑娘看你的眼神含情脉脉,而且你二人又谈的如此投缘,反正她也算是没嫁过人,干脆你就把她娶做如夫人算了!”
杜少卿摇摇头道:“那样的话岂不是显得我跟那盐商一样了,而且我早就说过,此生不娶他人。另外我若多占一女子,这世上岂不就多了一个男人无妻?又何必去做这等事呢!”
然后话锋一转打趣道:“要不范兄你将她纳了吧!”
唐宁正在为杜少卿那句“我若多占一女子,这世上岂不就多了一个男人无妻!”而自惭形秽呢,现在听到杜少卿这么说,苦笑一声道:“我?我就算了,我的年纪都快能做沈小姐的爹了,就不耽误她的大好年华了。”
然后岔开话题问道:“对了,少卿兄,我听闻这南京城里还有一位奇人叫做季遇年,写得一手好字?”
杜少卿点点头答道:“没错,是有这么一个人,不过他的脾气可是不太好。曾经有人拿着大把的银子去求他写字,结果都被他给骂了出来;而且他虽然字写得好,但不肯遵从古法,一直都由着性子在写自己的格调,所以你要是想见他,可一定得有个心理准备!”
“所谓奇人异事,自有他与众不同的地方,若是循规蹈矩、千篇一律,那就没有见识的必要了,而且我有信心他对我一定会很热情的。”唐宁很是自信的说道。
这季遇年虽然可以靠卖字赚钱,但从不攒钱,都是到手就花光散光,所以他无家无业,就住在寺庙里面,每天跟着和尚混斋饭吃,因此杜少卿是带着唐宁来到寺庙找他。
一见面唐宁也不说求他写字,而是向他问道:“听闻季先生博文广识,那不知道这种书法您见过没有?”说着,就在带来的宣纸上写了两行字“文比韩公能识字、诗追老杜转多师。”
这副对子写完,别说痴迷于书法的季遇年了,就连一边的杜少卿和久经季遇年书法熏陶的和尚们都呆愣当场,这不仅是因为唐宁这幅字写得好,更重要的是他用的是一种前所未见的笔法。
足足过了好几秒,季遇年这才抬头讶然的问向唐宁:“你、你这是魏碑?”
“对、脱胎于魏碑。”唐宁点点头答道。
这个时候缓过来的杜少卿在一边赞道:“的确是魏碑,但范兄这幅字是我见过的今人所写最有碑味儿的,尤其是这字内架构和长短参差的并行线条,真的给人一种建筑的感觉,与传统的魏碑、汉碑完全不同。”
听到这里,唐宁不由得暗赞杜少卿的眼光,因为他这幅字仿的就是清代名家伊秉绶。清代在中国书法史上属于中兴的一代,最显著的成就就是突破了宋元明以来帖法的樊笼,开创了“碑学”,而乾隆时期的伊秉绶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的书法自成一家、无出其右。这也就是唐宁当初在孔乙己这个晚清文人的身上学到了书法技能,所以才能
“范先生,能不能把这幅字送给我,我好仔细研究一下。”季遇年难得正色的恳求道。
“当然可以,不过你也得送我一副字!”唐宁笑着答道。
“这个没有问题,但得麻烦范先生您等我两天,我这个人写字的习惯不太好。”季遇年尴尬的答道。
杜少卿则在一边哈哈大笑道:“原来你也知道你写字的习惯不好啊。”
然后转头向唐宁解释道:“这家伙写幅字最少得三天时间,写字之前必须要先斋戒一日,然后磨一天的墨,还不许别人替他磨,必须得自己亲自研磨;最后写字的时候必须得用别人用坏了的笔,还得有三四个人替他拂着纸,一旦拂不好,他就要骂、就要打,反正我是从不找他写字。”
季遇年讪讪的答道:“额,其实不用别人拂纸也行的,但前面的斋戒和磨墨都不能少,因为那是我揣摩的阶段,否则字真的写不好。”
作为一名曾经的兼职网络小说写手唐宁其实很能理解季遇年的这些怪癖,其实这种创作类的人员身上大多都有怪癖,或许在外人看来很难理解,但这其实就是他们在进入创作状态的一种方式,就拿自己来说,如果页面、字体乃至于输入法的图标不是自己所熟悉的,那根本就静不下心来写作,很容易就会被这些让自己觉得别扭的地方分心,这种分心不是你想不去注意就可以不注意的。
所以唐宁很是包容的说道:“没关系,正好我还想在南京多呆几天,对了、少卿兄,听说南京还有一位荆元的奇人,可不可以带我去认识一下?”
杜少卿满口答应道:“没问题,说起来这位荆先生活得比我洒脱。”
这位荆元表面身份是一名裁缝,但每天除了量体裁衣之外还喜欢弹琴写字尤其是写诗,而且他诗还写的很好。于是就有人问他:“你既要做雅人,为甚么还要做你这贵行?何不同些学校里人相与相与?”
荆元则答道:“我也不是要做雅人,也只为性情相近,故此时常学学。至于我们这个贱行,是祖、父遗留下来的,难道读书识字,做了裁缝就玷污了不成?况且那些学校中的朋友,他们另有一番见识,怎肯和我们相与?而今每日寻得六七分银子,吃饱了饭,要弹琴,要写字,诸事都由得我,又不贪图人的富贵,又不伺候人的颜色,天不收,地不管,倒不快活?”
在南京兜转了几天,拿到了季遇年的字之后,唐宁便辞别一众新认识的朋友重新启程了,再次经过一路的跋山涉水终于来到了京城,安顿下来之后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拜会当初提拔起来自己的恩师、现任国子监司业的周进。
PS:昨晚慕名看了一会儿,不知道为什么配合本章说阅读的时候,好好的一本灵异小说居然把我笑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