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六章 至少长得像

宗信道:“这个你也不用担心,我爹虽然手段毒辣,但他不会对赵阀的人出手。以我爹的品行,估计会摧毁整个赵阀,然后在赵阀等你交易。只要我能活着回去,我便会将赵阀还给你,然后再杀光赵阀的人。”

“对,雷洪就是这种人。”赵敬认识雷洪几十年了,而且以前还是好兄弟,他太了解雷洪,得罪雷洪并没有什么严重的问题,但惹到了他的儿子……这个问题就非常严重了。由其是宗信,谁敢伤宗信一根毛,他真的会杀光一个城的人替宗信报仇。

这一次确实有点冲动,但赵敬却一点也不后悔,因为他原本就快要死了,不趁着最后一口气赌一次还等什么?难道要进了棺材之后再赌吗?那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只是赵敬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关于这个问题他也问过宗信,宗信也没有给出任何明确的回答。赵敬真怕自己撑不到火神殿就死了,不过万幸他感觉自己的身体还行,暂时应该死不了。

别说是赵敬这样的高手,就连普通人在临死之前也能有所察觉,所以赵敬暂时没有担心自己阳寿,只要能找到火麒麟什么问题都解决了。毕竟现在逍遥无极有了一点进展,虽然领悟上没有宗信那么多,但控制力绝对比宗信强。赵敬可以控制太霄真气的输出,不像宗信只要打起来必定先将太霄真气全部耗尽之后,才会使用其它的真气。

关于这一点赵敬也对宗信解释过,这是因为赵敬对九天真气的控制力太强,一般人根本学不来。而且赵敬对九天真气的敏感度非常强,这一点也是宗信没有办法轻易学会的,必须要长年累月慢慢感悟。

赵匡济道:“难怪你走之前让小弟赵匡义去他姐姐那里住一段时间,家里就剩下爹和二叔,他们俩就算被杀你也不会心痛对吧。爷爷,那两人到底是不是你的亲儿子?”

“那还有假?肯定是我赵敬亲生的,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是。”赵敬道:“除了我的武功没有遗传给他们之外,其它东西都遗传过去了。”

“那倒是,至少长得很像。”赵匡济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赵敬根本没把爹和二叔看在眼里,更别说放在心上了。他这个人极其自私,为了能让自己活下去,就连两个亲生儿子的死活也不管。不过他倒是挺疼小弟赵匡义,临走之前还给他某了一条生路。

赵匡义在小妹赵子燕那里生活自然是不必说,赵阀的小少爷又是高怀德的小舅子,在高行周那里谁也不管惹他。就算赵阀被灭,小弟赵匡义也会过的不错。而且小弟也确实展现了他非比一般的实力,无论武功还是常识都远超一般小孩,除了宗信那个徒弟天涯之外,相信他是天底下最厉害的小孩子了。

赵匡义一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未能拜入宗信门下,其实这件事情赵匡济也挺遗憾。如果小弟拜入宗信门下的话,他可以学到宗信的武功,然后再教给自己……他要给不教给自己,直接爆他菊花,就算是亲弟弟也别想违背自己的意愿,虽然想法有些龌龊,但谁不想多学一点绝世神功呢?

“相公,天气好热,我想喝冰凉的红酒。”

宗信点头道:“来到丰州当然要喝红酒,好难得又跑来一次,先去那间教堂看一看吧。”

宗信在前面带路,赵阀的三个人跟在身后,这绝对是宗信走的最快的一次,直接穿街越巷,到了一处繁华所在,找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建筑。这就是宗信曾经光顾过两次的教堂。

来到教堂门口,宗信忽然看见了一个熟悉的面孔。这个人也同时看见了宗信,眼神有些疑惑,但很快就认出了他。此时的宗信已经留起了头发,虽然脸上没有什么改变,但对于外国人来说,能认出他的模样已经不易了。

宗信立刻下马,一路小跑来到神父的面前:“father,.do。”

“宗信大师,好久不见了。”

“Didn‘e?”

神父轻笑道:“回去过,不习惯了。几十年在这沙漠边生活,回到家乡太冷,我的年纪也太大,教廷虽然给了我很多的优待,但那里的生活条件远不如丰州,所以我又回来了,顺便带了几个人一起到这里来做生意,丰州的钱太好赚。”

“d。”宗信佩服道:“in。”

“。诸位请进吧,不用拘束,宗信大师是我在中原最好的朋友。”神父非常热情,因为宗信不但给了他很大一笔钱,而且还灌输给他真气,这几天神父连小感冒都没有得过,身体虽然不如年轻的时候,但却比一般人结实的多。

除了妖妖之外,赵敬一行人都看傻了。一个黄头发蓝眼睛的番外老人在说汉语,而宗信却在说鸟语……这个老人说的话他们倒是听懂了,但宗信说的话他们是一句都没明白。

赵敬和赵匡济再一次感觉自己还是小看宗信大师了,他竟然连这种鸟语都会,乱七八乱的说了一大堆。宗信到底还有多少本事?真的很难想像。

一行人走进教堂,虽然他们不懂外国文化,但进入教堂之后还是有一种庄严肃立的感觉。这里的屋高非常可观,而且花纹也像是精心雕琢过的一样,第一感觉就是这里非常神圣,不能乱来。

“诸位稍等片刻,我去去就来。”神父也知道这些人不会懂他们的宗教或是礼仪,也只有宗信大师。对于这种情况神父也不会太往心理去,如果心眼太小的话,根本就无法传道。就让他们在大殿里感受一下,自己去准备宗信大师想要的红酒和奶酪。

红酒和奶酪几乎是教堂独有的东西,任何地方都无法复制。而且喜欢这些东西的人其实不多,尤其是奶酪的味道一般人根本无法接受。但只要习惯了就会知道它的美味。像宗信大师这么懂行的人也确实少见。

神父命人搬来了三个酒桶,还有一小车奶酪。除此之外,就只剩下几块黄油面包。这里的酒虽然不多,但足够他们喝了,而且离开地下室之后,温度变化很大,其实酒红的口感会因此变差,如果给宗信他们太多的话,反而感觉有些浪费。

“差不多了,红酒需要冷藏,外面的温度太高,会影响口感。宗信大师随时都可以到教堂来取,所以别浪费了。”

“Thankyou。”宗信从怀里拿出两锭金子递了上去。

神父立刻摇头摆手道:“不行不行,宗信大师是我的朋友,我怎么能拿朋友的钱?”

“亲兄弟明算帐,这句话实在不会……”宗信道:“这些红酒和奶酪都是用葡萄和牛奶制成,我怎么能白拿?再说了,我多有钱你还不知道吗?”

“那我就不客气了,愿主保佑你。”神父接过宗信手里的两锭黄金,感觉这一次又大赚了一笔。其实几桶红酒加上一小车的奶酪能卖多少钱?也就是几两银子,宗信竟然给了两锭金子,神父都感觉惭愧。

不过神父也知道宗信多有钱,这些钱对于他来说只是九牛一毛。而且教堂的经营从来都很吃紧,就算赚到了钱也需要用来购买食物和下一次制作红酒的葡萄,所以神父也非常感激宗信的奉献。

宗信一手一桶抱了两个酒桶,随后看着赵匡济道:“帮忙,我一个人拿不下。”

“哦~”赵匡济虽然是少爷,但也分什么时候,现在除了他之外就剩下两个女人和一个老人,这种体力活当然得由他来做。

宗信转身道:“seeyou。”

“保重。”

神父的中文也越来越好,这一次神父也没打算活着回家了,他就想死在丰州。其实回到家乡之后,神父没有一天不相信丰州的生活。因为神父的家乡属于北方,气候很冷,这还是其次,那边的食物实在是无法下咽。

中原这边美食很多,就算一个普通人家吃饭也会放很多的调味料进去,普通的食物加上调味料之后,与原本的味道完全不是一个档次。在家乡吃的就是硬面包和土豆汤,偶尔有一些兔肉也是腥气难闻,根本吃不下去。如果不是宗信给的真气还在持续作用,神父回家之后恐怕会被饿死。

所以神父不辞辛苦也要回到丰州,因为丰州的生活条件太优越了。而且人口很多,赚钱的机会也是一大把。在中原只要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回到教廷之后还得受上级灌下,那种感觉真的很糟糕。

其实神父在这里待了几十年,早就已经习惯了丰州的生活,换一个地方他反而不习惯。只是思乡之情让他很渴望临死之前回家看一眼,只是看完之后神父也觉得一般,还不如丰州的风景好呢。

如果可以的话,神父还真希望可以去更多的地方见识各地的美景,品尝各地美食,不过教廷里面需要一个管理人。神父已经确定,等下一任的管理人完全学会汉语,而且可以轻松处理教堂平时的工作时,他便会离开教堂去各处走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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