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不识泰山真面目
“天涯以前为师读到‘诗圣杜甫’的诗之后就想到泰山来看一看,我一定要爬到泰山顶上,试一试‘一览众山小’是什么感觉。”
“师父,今天又要教我写诗了?”
妖妖撇嘴道:“诗圣?无所谓,一个人写诗写得再好,我可以砍了他的双手,让他无法写诗。如果此人口述的话,我还可以切掉他的舌头。”
妖妖从小接受的教育不同,他从心底看不起那些写诗作画的文人。所谓盛世习文,乱世习武,如今乱世一个人的文采再好也没用,还是武功重要。
宗信叹道:“你的武功纵然再厉害,死后无非一缕青烟,一捧黄土,但这些诗作却能留传后世。想想大唐有多少武林高手,他们的修为或许不比当今步向阳差,但你能说出多少个人的名字?再看看诗仙诗圣,他们的诗句可说脍炙人口,流芳百世,你现在还认为武功比文采更重要吗?”
妖妖忽然觉得这话很有道理,确实如此。大唐历经三百年,这三百年出了多少像步向阳一样的武林盟主?又有多少人傲世群雄?但又有多少人记得他们的名字?这些文人虽然无法掌控天下,甚至手无缚鸡之力,但他们的名字和诗句却能流传后世,这确实奇怪。
“你说的不对,虽然这些武林高手的名字没有流传下来,但他们的武功流传下来了不是吗?”赵匡胤笑道:“你我所学的武功……”
“九天真气不是女娲所创吗?又不是文人。霸王枪和乱世诀是项羽所创,也不是文人。我的酒神咒也不知道是谁创的,估计这个人是个酒鬼。”宗信立刻把赵匡胤的话给顶了回去,赵匡胤也没办法还嘴,因为他们所学的武功都不是所谓的武林高手所创。
“化极手算吧。”妖妖小声道:“这可是雷洪所创,一定会流芳百世不是吗?”
宗信越听越生气,不过他们也没有说错。武林高手虽然没有诗句流传后世,但他们的武功却留了下来。只可惜这些武功早晚会被荒废,最后留下来的还是只有诗句。
“跟你们说也是废话,反正你们不懂。”宗信左右看了看,忽然看见李煜,立刻叫道:“李少侠,这两个俗人不懂诗词的魅力,我还是想跟你聊天。”
李煜立刻上前笑道:“宗信大师还是这么风趣,不过在下却是同意大师的观点,在下自幼好读诗书……”
“这话小声点,你是瞎子怎么读书?虽然我们这几个人知道你不是,但你不能说的这么明显。”
李煜自知失言,小声道:“在下自幼喜欢诗书,不过文采却不及大家,这么多年都没写出一首自己满意的好诗。”
“我都说了,写诗不成就写词嘛。以李少侠的文采,若是写诗必定流芳百世,受后人敬仰膜拜。”宗信轻笑道:“贫僧敢以人头担保,千年之后的人依然会为少侠的诗词津津乐道。”
李煜道:“莫非大师这也能算得出来?在下的诗词真的可以流芳百世?”
“刚才只是客套话而已,你这样问就有点无耻了。”
………………尴尬,非常尴尬。李煜虽然佩服宗信这个得道高僧,但他很清楚宗信真正想扶持的人是赵匡胤,并非其它任何人,所以对宗信也稍有敌意。
宗信叹道:“自古以来,写泰山的诗句不少,但唯有诗圣的杜甫能体现泰山巍峨。那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气连诗仙李白也自叹不如。诗仙李白倒是写了不少关于泰山的诗句,但没有一首能与这一句媲美。”
李煜更喜欢李白的诗,李煜自己的风格比较婉约,而李白则是潇洒。至于杜甫这个悲情诗圣,他的风格与自己完全不搭边。更何况二人都姓李,所以李煜很喜欢诗仙李白,唯独宗信这句话李煜无法反驳。
确实古往今来写泰山的诗句不计其数,唯独那列顺‘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脍炙人口。相较之下,李白所写关于泰山的诗并不见好。
“要不然宗信大师提一首诗,看看是否能超越当年诗圣杜甫的那一句。”李煜故意抬杠,就算宗信说的对,但他有说李白不如杜甫的地方,李煜也因此有些不高兴。
宗信立刻摇头:“不行不行,贫僧这点道行哪敢跟诗圣相提并论?贫僧文采一般,很少作诗。还是以夺赤帝为主,写诗就算了吧。”
“传闻宗信大师出口成章,今天一定要写一首好诗让大伙欣赏一下。”李煜故意提高嗓门,不远处很多人都转过头来看着宗信。被人呛到这里,宗信也是骑虎难下。
宗信深吸一口气仔细斟酌,随后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泰’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好~好诗啊……”
“好诗~”
李煜虽然对宗信有些敌意,但刚才这首诗……确实好,好得很。真不知道应该如何形容,但确实好。李煜真没想到,宗信大师竟然有如此才华。
“不识泰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好啊宗信~真好。”赵匡胤道:“虽然我不喜欢舞文弄墨,但这首诗真不错。而且其中还有很多含义,朝野如同一座大山,为君者身在山中无法看尽全貌,只有跳出朝野方知天下疾苦。”
赵匡胤所悟总会与天下大事相关,这一点宗信也早在意料之中,赵匡胤一直有野心只因为大哥赵匡济的存在,所以压抑自己的雄才。
李煜不停点头,确实这一句写得好,原本想让宗信难看,自己却因此惭愧。宗信还说自己的文采不行,很少作诗,结果在文学上也是高手中的高手。
不过赵匡胤说的没错‘不识泰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在某个特定环境之下,确实无法看出全貌,若能跳出这个环境方能一览无遗。这首诗不但文学性强,而且还有很多寓意,让人佩服的五体投地。
“师父,要不要弟子把这首诗写下,或许能像你说的一样,流芳百世。”
宗信道:“不必不必,拙作而已,随口一吟,不必记录。”
差点把没李煜给气疯了,其实刚到泰安李煜就在想,好不容易到泰山来,一定要呤出一首好诗。憋了半个多月都没憋出一个屁,别人随口一吟竟然这么好,而且在宗信眼里还是拙作,不必记录。
如果自己写下这么好的一首诗,一定要写下,而且分发给大唐所有官员让他们欣赏一下自己的才华。
宗信原本就是风云人物,这首诗很快就传进了所有武林人士的耳朵里。虽然他们并非文人,但一首诗的好坏却能认得出来。关键的是,这首诗很有寓意。
在场很多都是以一国最高命令来到泰山夺取赤帝,他们自然知道这首诗的好。他们所悟与赵匡胤差不多,有的时候在朝为官反而看不清朝廷,天下百姓却对朝廷了如指掌,或许这就是‘不识泰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含义。
不知什么时候,宗信身边竟然站着一位白袍书生,这个白袍书生只挂一柄很细的文剑,一身白袍有点像道袍。脸长得极其标致,年龄应该就在30岁左右,三柳胡一身仙风道骨的状态。
“无量天尊,小和尚我们又见面了。”
宗信立刻伸手指向白袍书生,眼睛瞪得比牛还大,他认出这个书生了,刚逃出凌云寺来到一家小酒馆,就是在那个酒馆里看见孟昶和耶律洪。这个白袍书生也在场,而且非常低调,就只说了一句话,宗信那副对联可以下酒。
“你……你你你……要喝酒吗?”
白袍书生立刻接过宗信腰间的酒神葫芦狂饮一口,如果说当天宗信那副对联可以下酒的话,今天这首诗当然也能下酒。
与此同时,赵匡胤、天涯两个人也伸手指着这个白袍书生,因为他们也认出这个家伙了。两个月前宗信受了吴彥洪宇一刀‘剃骨式’筋骨寸断,那时候原本想送宗信去长安,如果是步向阳的话一定能治好他,但这个白袍书生档路,他在离开之时顺手挡了一下,结果把宗信的马车给推开,害宗信跌落山崖。
那时候最伤心的就是天涯,他原本就是一个孩子没有多大的力气,那时候师父死路一条,所以他选择救下车里的赵子燕,看着师父落下去,因为这件事情天涯哭了半个月。
“我跟你拼了,小白咬他。”天涯立刻拍着小白的脖子,但白狼没动,狼族的嗅觉远比人类灵敏,白狼可以清楚的感觉到这个人极度危险,如果自己张嘴咬他一定是死路一条。不过他暂时没有敌意,所以还是别惹他比较好。
赵匡胤道:“你这个不要脸的道士,上一次……”
“尔等凡夫俗子晓得什么?”白袍书生笑道:“若非贫道那一撞,宗信早就死了不是吗?收你们万两黄金不为过吧。小和尚,刚才那首诗真好,贫僧虽然有酒但不如这葫芦里的美味,所以特意来此借一口酒喝,现在事情做完了贫道告辞。”
说完之后,白袍书生慢慢走入人群,转眼间消失无踪。
“醉仙望月步?”宗信吃惊叫道:“和我的身法一模一样。”
不止是宗信,就连妖妖和赵匡胤也非常熟悉这个身法。道士所用的就是醉仙望月步,因为宗信也用这种身法,但二者完全没有可比性。
:,,gegegengx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