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一颗锃光瓦亮的光头
所谓秘境,便是通过四个夹层空间与主世界相连接的小世界,又称大千世界。
而四个夹层空间,便是生死圣魔四宫的宫门所在。
主世界的人,哪怕是传说中的天界,剑界,魔界,想要去往这些秘境,都必须经过四宫所在。
而这四宫所在,极其神秘,绝大部分江湖之人也许终其一生也不会听闻。
这四宫某种程度上,正是担任着“守门人”的职责。
作为报酬,他们也可以相应享受到“秘境”中的福利,进入秘境,获取好处。
然而这秘境,却并非金山银山。
若是本事不济,这就是刀山剑山,去闯一闯,便徒然留的尸体化为白骨。
是的,在秘境里死去,那么就是真的死去。
所以四宫之人,在经历了初期的惨痛教训后,死亡了不少人之后,才开始醒悟,以及转变观念。
他们不再将秘境当做予取予夺的聚宝盆,而是修炼的绝佳地点。
毕竟主世界与大千世界之间的时间并不同步,秘境十年,不过主世界一年而已。
当夏无忧从圣母宫的牌匾下走过时。
除了黑玄女,他看到了一个面白无须、低眉垂目的清秀僧人的...面具。
嘴角同样的弧度,似是微笑,但却更似诡笑。
不用说了,这就是黑圣母宫的另一人,金蝉子。
他站在那里,明明可以被看见,但是若是闭上眼,却就完全消失,仿佛只是一段投影到此世界的影响。
金蝉子也看到了从宫门进入的玉皇,双手合十,道了一声:“阿尼玛的陀佛。”
夏无忧一愣,随即道了声:“无尼玛的天尊。”
这次轮到金蝉子楞了,然后他饶了饶自己的光头,道:“幸会。”
“幸会。”
此时,望乡台深处的白雾开始慢慢变得浓淡不已,现出一道道漩涡,像是二流画家以天地为画板,在随意的涂白。
黑玄女笑眯眯道:“玉皇是第一次入秘境,而且实力太过低微,宛如蝼蚁,不值一提,所以有些事情我需要再强调一下。”
夏无忧嘴角抽了抽,介绍而已,需要用三个词来反复强调吗?
“一,秘境之中死去,便是真的死去。所以,低调才是正途。十年时限一过,便会强制返回。”
“二,大千世界为随机进入,所以我们三人能在同一个秘境的可能极小。”
“三,大千世界中的幻境、梦魇、地狱,这一次并没有。”
“四,四宫之中,圣母宫个人战力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但在秘境里,我们是唯一可以借助“势”的存在,所以请善用,来造福更多的秘境中人。”
“最后,请两位一定要活着回来,我们黑圣母一派已经够人才凋零了...白圣母们可是将我们视为与魔戮宫一般的毒瘤,欲除之而后快。真是一群蠢货,我们怎么可能与魔戮宫那些不懂仁慈的疯子一样?”
黑玄女沉思片刻,总结出一个诡异的结论:“所以,两位若是有机会,见到白圣母们请一定...一定要纠正他们的错误。”
“时间会改变一切,而没有比死亡更长的永恒...”
“所以,让白圣母们都去死吧!一群三观不正的表子!”
说罢,黑玄女再不停留,光影闪烁,她已经在百米之外,刹那之间,她已经在五百米之外,一秒后,她已经一头扎入望乡台后的白雾里,消失不见。
金蝉子依然闭着眼,似乎睡着了,见身边这位新战友依然不动,于是淡淡道:“她已经去了,施主你呢?”
“你先请。”
“归去,不如来,施主怎知我还在此地?”
金蝉子说完话,整个人身形在原地变淡,刷的一下便不见了。
夏无忧一凛,这速度真快。
比起两人,他的速度仿佛是蜗牛在爬,即便身形已经如疾风一般,踏着辟邪剑法中的缥缈的步子,他还是蜗牛。
一只快一点的蜗牛。
但,再慢的蜗牛也能达到目的地,何况是这只快一点的?
所以,夏无忧站在了那雾气漩涡之间,宛如立在黄泉前,他试图看向白雾里,但是却什么也见不到,即便是零点零一米的距离,零点零零一米的距离,都看不见。
他伸出一根手指,微微点向那白雾区域。
叮...
仿佛惊动了什么,一点波纹随即扩散开来。
下一刻,他整个人“嗖”的一声被拉入其中,像被一只巨兽张口吞下。
夏无忧感到自己在某个隧道中穿行,但是却睁不开眼,张不开嘴,也开不了耳,仿若五感全部被封闭,独自一人在可以将人闷的发疯的黑暗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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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缓缓睁开眼。
这是一间木屋,但却带着血的味道。
一回头,就看到了一面镀铜半身镜,镜子里照出他的模样,坚毅、冷冽,唇边还带着一丝说不清是洒脱、还是邪异的味道。
但下一刻,他就悚然,因为镜子里还有一个他,一个瞳孔放光,气魄宏大的光头。
只是模样却与他极其相似。
“二弟...”光头说话了,“人在屋檐下,要主动低头低头再低头,龙盟不会为了我们与多老会、生癣帮开战。”
“你看,即便你受了伤,来看你的人也只有大哥我而已。”
夏无忧眯着眼,他正在消化着脑海之中海量的信息,这些信息并非记忆,而似乎是秘境为了额外将他插入,而强行赋予的一段信息。
但,光头不这么觉得,他认为这小弟是脑子受伤了,所以拍了拍他肩膀道:“你安心养伤,宋家那女人,大哥去娶了,婚宴你就别来了。”
夏无忧本能的脱口而出:“那女人并非倾国倾城,配不上大哥吧?”
光头回头,头上发光:“凌悚,你虽是我胞弟,但也不能这么明目长大打你大嫂的主意?就算你要打,要等我娶入门,拿了那门功夫再说...”
“你...什么都不懂啊。”凌惊怖哈哈大笑着,摸了摸小弟毛发茂盛的头,又摸了摸自己的光头,“草,聪明绝顶,没办法!”
然后他推门而出。
是啊,与宋家的婚礼绝不容有失,这是自己与红男的缘分,也是上天给自己的机会,是原本就都属于自己的东西。
想到红男那羞涩的神情,他心里又有些燥热起来,但随即深吸一口气,瞳孔便恢复了真诚、坦荡、豪气,还带着一分仁慈。
令所见之人,都不由心生敬意,竖起大拇指道一声,好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