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第一百五十二章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殿下,您手中的可是名剑灵犀?”
在包老太爷讲述完故事之后,百晓生“很是时候”出现在众人眼前,打开折扇,笑眯眯的看着众人。其意图不予言表。
那表情看在李茗和悠子眼中,要多欠扁就有多欠扁。因为他们知道,只要百晓生露出这幅表情,那绝对是惦记上你或者你身上的某样东西了。
盯盯~~~→_→
“你到来的真是时候。”
盯盯~~~→_→
“怎么什么时候都有你!”
李茗和悠子无语的看着这个有些阴魂不散的人。怎么哪里都有你,凡事都来插一杠子。百晓生?干脆改名程咬金更加符合你现在的形象。
“悠子姑娘,可否将此剑借与小生一看。”
悠子没有回答,直接将手中的灵犀剑递了过去。
“哈哈哈!竟然真的是灵犀剑!”
百晓生拿着灵犀剑,从头到尾仔细的观察起来。当看到剑柄底部的一个熟悉的印记,他的嘴角微微翘起,笑声朗朗。
“得!这刚到手没热乎的灵犀剑肯定要没了。”看到这个笑容,李茗已经猜到了下面的剧情。不由得在心中感叹道。
之前在李家宝库的时候,他就已经将参差剑给了百晓生。这次百晓生如此合适宜窜出来,想来除了想要这柄灵犀剑之物,估计没有其他解释了。
“怎么,公子见过此剑?”包老太爷眼神一变。
该不会他早就知道这灵犀剑就在这里吧。可是当初买下它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其他人在。而且都是秘密交易,双方也不知对方身份。
“此剑乃是江苏陆家的先祖与数百年前所制,乃其传家至宝。三十年前,陆家当代族长遇袭,此剑不知所踪。陆家之人心急如焚,通过各种途径找过此剑下落。但终究未得丝毫消息。后来在无奈之下寻得我江湖百晓,以高价相托。江湖百晓花费数年也只得到了当年偷剑之人的消息。不过当找到那人的时候却已经晚了。别说人了,就连尸体都没剩下。后来,我们经过多方查找方才得到了一丝消息。”
说道此处,百晓生看了一眼包老太爷,眼神中充满了耐人寻味的笑容。看得包老太爷一阵毛骨悚然。
这家伙又在想什么?难不成看上我这个老头子了?诶诶~这是的!(卧槽,恶不恶心,你个老玻璃。自我赶脚太好了吧~而且性取向是不是歪了?这要是让其他人知道,绝对会吓出一身鸡皮疙瘩。)
没有理会包老太爷异样的变化,继续说:“此剑被盗走之后,被盗之人又被其他人所杀。然后又有人杀了此人得到此剑。之后又是数人。接连重复此过程。最后一个得到此剑的人将其埋藏于一个墓葬之中。后来那个被盗墓者所盗,此剑流入黑市。我江湖百晓只查到了李家,可是李家在战乱的时候举族搬迁,我们也就查不到什么消息了。原本以为是在李家,想不到竟然在这里。”
听完百晓生的话,三人也明白其中的缘由。没想到
“你的意思是让把这灵犀剑还给江苏陆家?”李茗眉头一翘。平白无故做好人?李茗才不会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把这剑送还陆家,他们能还的也只有人情。可李茗现在根本就不在乎这点人情。
“小生只是建议。”百晓生微微摇头,他才不会承认,除非他傻。“陆家的上一代家主早年正在以灵犀剑为思源,创造一门特殊的武技。本来已经小有所成。可惜在关键时候灵犀剑被盗,导致这门武技无法成型。要是殿下能够将灵犀剑归还陆家,想必他们也愿意将那门武技赠与殿下。”
“哦~自创武技?是什么类型的。”
听到自创武技,李茗的好奇心一下就被调动起来。虽然他涉世的时间仅有一年,但是那些武林绝学、功法武技他还是见过不少的。光是地阶之上的武功秘籍李茗已经见过的已有双十之数。
悠子的《池樱千幻》、《玄武隐》以及她正在创造的武技,林雪的《霓裳羽衣》,李凤仪的《移花接木》,武当的《太极功》、《太极拳》,少林的《易筋经》、《拈花指》等等。其中他会的有两种,记住的有大半。能够使用的,怕是没有。
但正是因为见过了太多上乘武林绝学,李茗的好奇心也就越来越浓。他很想知道,一门武林绝学究竟是如何诞生的。他之前不留余力的帮助悠子突破功法,这也是原因之一。
“指法!”
“指法?”李茗的眼神一亮,不过有很快隐去。“好,本王同意了。这件事情就交给你去办了。”
其实有没有这灵犀剑,对李茗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影响。而那陆家的自创的武技他也只是有些兴趣罢了。创造武技不难,难的是创造出一门绝学。以百晓生的语气,陆家的哪位老家主想必也是地阶之上的人物。他创造出来的武技,应该起码也是地阶的。但是否能称之为绝学,还有待考察。起码悠子现在正在创造的武技一旦成功,必然是绝学范畴。
而且说得再多都是虚的,画饼谁不会,能做出来却是另一种境界。现在所谓的好处也只是日后才可能得到的。对于李茗来说,现在真正有用的还是让百晓生欠下人情,好以后将他牢牢的绑在自己这艘船上。
所以李茗才会决定将灵犀剑丢给百晓生,让他做人情。
“多谢殿下成全!”
百晓生抱拳行礼。
正当李茗准备去存放乐器的房间寻宝时,百晓生再次叫住了他。
“殿下请稍等!”
“还有何事?”
百晓生指了指他方才出来的那个房间,说:“小生在存放兵器的地方发现了一整套罕见的蛛丝锦衣。不知殿下刻有兴趣?”
李茗眼前一亮,立即开口,询问道:“哦?蛛丝软甲?素问蛛丝的韧性是蚕丝的数十倍,若能编制成衣物,绝对堪比天蚕丝。难不成世间竟真的有此物。”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许多人都喜欢读书,热爱读书,李茗也是如此。以前他完成母亲布置的任务后,将绝大部分闲暇时间都放在了书籍上。如若不是李家的书阁对他开放,恐怕他真的会变成一个没有童年乐趣的孩子。
而且很关键的是,李家的书阁收藏非常丰富,内藏有大量的文学、民间工艺和武林等书籍。从《剑谱》、《江湖异闻录》、《武林榜》到《水利工程》、《木工》,再从《星宿》、《麻衣神相》到《本草纲目》《医道》,甚至低阶的武技功法也有不少。包罗万象,简直堪比如今包家的收藏。
正是因为有了书籍的陪伴,李茗才度过了一个愉快的童年。当然,他也在此期间增长了海量的知识,拥有了远超常人的知识量。
百晓生刚提到蛛丝锦衣,李茗就想起他看过的某本书籍中就有提到这蛛丝锦衣的。
蛛丝锦衣,出自苗疆,利用特殊的蜘蛛蛊的丝线为主要材料。能够抵挡事件绝大多数神兵利器,是仅次于血蚕丝锦衣的防御至宝。
制作方法:收集一种特殊的蜘蛛蛊的丝线,并用某种药水泡制七七四十九日,然后利用特殊的编织技法进行编织,其中还要加入其它的蛊的皮。由于蛛丝太细,编织者奋力赶工也需要至少五年时间。
“有。素问苗疆人善于控蛊,而蜘蛛就是五毒之一,乃是最常见的一种蛊。因此有传闻苗疆人能够以蛛丝制衣,制成的衣物能挡住天下利刃。不过期间费时费力,所以成品并不多,流传市面的更是少之又少。”
“想不到包家竟然有此等至宝,小生佩服!”
说道此处,百晓生再次看向包老太爷。不过与之前的冷漠阴险不同,这次他的眼神里充满敬佩。
要知道,如同长明灯一样,整套蛛衣非常罕见。恐怕就是苗疆的那些部落架起来也超不过二十套。
相传制作一套蛛丝锦衣所用的材料足够一个苗家寨子生活十数年,制作时间更是要以年为单位。因为限制太多,代价太大,苗家人在制作此宝物的时候都会身中考虑。一旦完成,那么此物绝对会受到严密保护。而穿戴此物的人也大多都是族内最重要的人。所以外人若想得到,可能性微乎其微。
就算是武林中的超一流门派都不见得能够拥有,更别提寻常的商贾家族了。可包家偏偏就是这么一个寻常的商贾家族,而且他们还偏偏就得到了一整套蛛丝锦衣。如此福泽机缘,着实令人佩服。
“唉~何足道哉。只不过又是一件让人人窥觊、让人家破人亡的凶物罢了。”包老太爷看着自家的宝库,心中滋味无以言表。他声音凄凉的说,“都是一些无用的废物罢了!”
为了得到这里的宝物,包家付出了多少,估计也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但让人无比心酸的是,即便是得到了数件绝世珍宝,他们却都不敢公之于众。甚至连让宝物露个像都不敢。
“老先生何出此言。要知道这些可都是世间至宝,随便一件都是连帝王都会眼馋的绝世珍宝。而包家拥有数件,这是多么羡煞旁人呀!”
他的意思很明显,能够拥有这么多宝物,本身就是一种福泽。既然已经拥有,哪又何如在意他人的目光。
“呵呵!拥有至宝能如何,拥有许多至宝又能如何。不能公之于众,又不能明面使用。只能存放于这尘土之中,除了是废物,它们还能是什么?”包老太爷自我嘲讽的冷笑着,他发自内心的询问着。
“是毒瘤!”李茗回答。
……
所有人沉默无声。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得到至宝并不见得是好事,也可能是一个噩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