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八章 处理驯鹿

看到刘丹清杀死了驯鹿,直播间里面一片哀鸣。

“青爷,这么萌的驯鹿,你也下得小手,太残忍了。”

“看到青爷捕猎到了驯鹿,我就想到青爷和微微的放毒时间,太让人失望了。”

“完了,青爷和微微有了驯鹿肉,就不会吃蚯蚓了呀。”

“对啊对啊,有了驯鹿,还怎么看两人吃蚯蚓。”

合着,哀鸣的原因,更多地还是因为没有机会看两人吃蚯蚓……

等刘丹清将这头驯鹿杀死后,抬起头来,另外四头驯鹿早已经跑的不见踪影

了。

这就是驯鹿的生存之道,也是很多食草动物的生存之道,它们面对危机时,只会自顾自地逃跑,而不会去解救陷入危机的同伴。

这不是它们冷血,而是基因中的传承告诉它们,保护住自己就是保护住了种群的延续。

至于被捕杀,较高的生产效率和极快的成长速度会弥补这一切。

比如说驯鹿,它们的性周期有13-22天,受胎率较高,基本上每年都能得胎。

虽然它们每次只生育一道两只小驯鹿,但是雌鹿1.5岁就已经性成熟,个别发育好的个体当年即能参加繁殖,一直可以到14岁,繁殖能力很强。

而幼小的驯鹿生长速度之快是任何动物也无法比拟的,母鹿在冬季受孕,在春季的迁移途中产仔。幼仔产下两三天即可跟着母鹿一起赶路,一个星期之后,它们就能像父母一样跑得飞快,时速可达每小时48公里。

冰岛原本没有驯鹿,十八世纪,冰岛人从挪威引进了这种动物,在东部峡湾进行饲养。

到了冰岛后,驯鹿开始繁殖起来,并往着各种人迹罕至的地方蔓延,现在,除了东部峡湾,很多冰冻苔原都能够看到它们的身影。

看到刘丹清压制住驯鹿,萧薇薇也颠颠地跑了过来。

虽然鞋子没有鞋带,但是登山鞋本身就比较裹脚,只要不是快速奔跑,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清清,这是小鹿么?怎么角也这么大?”

刘丹清将维京刀在草地上擦去鲜血,解释道:“这不是小鹿,而是公路,驯鹿和很多牛羊等植食动物不一样,它们之中雌性体型较大,最大能够长到两三百公斤,而雄性体型较小,只能够长到一百公斤左右。”

“但是它们的角却和体型相反,雄鹿的角比较大,而雌鹿角比较小,所以看到这种角和身体差不多长的驯鹿,基本就是雄性了。”

“这一群驯鹿本来是三公两母,我帮它们调节了一下,现在正好是一夫一妻,看,多和谐,哈哈!”

捡回两个投石索,刘丹清将上面的石头解了下来,然后对着萧薇薇说道:

“微微,鞋带一会还有用,我先不还给你了,我们一起将这头鹿拖回到温泉边再进行宰杀。”

萧薇薇点点头,和刘丹清一人一条鹿腿,拖着就往温泉边走。

一边走,萧薇薇一边惊叹道:“这头鹿看着不大,好重啊!”

刘丹清回答道:“是的,驯鹿是所有鹿中比较粗壮的一种,所以华国的鄂温克人和罗刹国的涅涅茨人都驯养了驯鹿,用作骑乘和拉车。”

“这头驯鹿,估摸着有个七八十公斤,应该是完全成年了,不过由于生活在高山区域,运动量大,所以轻了一些。”

接着,刘丹清又开启了他的青爷大讲堂。

“可能很多人都觉得驯鹿这个名字很陌生,但是提到它们原本的华国名字,大家一定听说过,就是四不象。”

“到现在,四不象到底是麋鹿还是驯鹿,一直存在着争议,因为两者都是头脸像马、角像鹿、颈像骆驼、尾像驴,但是从能够骑乘的角度看,四不象可能是驯鹿,而非麋鹿,麋鹿虽然体型也很大,但是不够粗壮,无法用来骑乘。”

将驯鹿拖到了温泉边,刘丹清首先将驯鹿的皮剥了下来,用鞋带系着,扔到烫手的温泉里面浸泡,鞋带的另一头则绑在了一块大石头上,防止鹿皮被温泉水冲走。

“现在我要将鹿皮放到这里的温泉水中烫一下,希望能够将皮膜烫熟,方便我处理,同时也杀死或者冲走一些寄生虫。”

萧薇薇的鞋带同样被刘丹清换成了550伞绳,非常坚固,适用于很多地方。

剥了皮后,刘丹清开始给驯鹿开膛剖肚,将内脏取了出来,但是除了肝脏,他将其余的内脏都抛弃在了苔原上。

“现在我们没有条件生火,也没有足够的厨具和调料,所以除了肝脏之外,其余的只能够放弃了。”

“肝脏中含有大量的维生素、铁质、辅酶,以及硒等微量元素,这些都是我们急缺的。”

“爱斯基摩人,不对,应该称呼因纽特人,爱斯基摩人和支那人一样,是一种侮辱性的称呼,这一点不得不说,我们的小学语文课本做得很不严谨。”

“因纽特人在捕猎海豹后,会直接生吃海豹肝,用以补充维生素和微量元素,以弥补没有蔬菜坚果的营养缺失。”

“我们没那么重口,所以现在我又要用到萧薇薇的鞋带了。”

刘丹清将驯鹿肝脏切成六片薄片,然后用鞋带一个个穿孔系牢,再将它们都扔到温泉水中,然后将另一头交给萧薇薇,让她提着,他自己则开始从鹿身上将一块块鹿肉削了下来,放到一边。

鹿肝很嫩,所以即便水温只有六七十度,但是很快肝脏外层的红色就开始渐渐变成了灰色。

等了约有十分钟,刘丹清让萧薇薇将鹿肝提了上来,掰开一块手指厚的鹿肝,只见除了最中间还有一丝红色,其余部分都已经变成了灰色。

“可以吃了,有一点红色不要紧。”

刘丹清看了一眼,继续削着肉,说道:“微微你先吃,我削完这一面,再过来吃肉。”

萧薇薇听了,也不客气,直接将掰下来的一块放到嘴边,咬了一口。

“嗯,不错,嫩嫩的,还有一丝甜味,就是混杂了一点温泉里面的臭鸡蛋味,但是总体而言,味道不错。”

刘丹清很快就将驯鹿朝上一面的鹿肉削完,然后在水坑里面洗了洗手,洗去手上沾染的血腥。

拿过一块肝脏,刘丹清咬了一口,咀嚼了几下就咽了下去。

“味道的确不错,因为没有放到沸水中,所以肝脏中的维生素没有被破坏,使得它有一种新鲜的口感,而肝脏中的铁质又使得它带上了一丝甜味,好吃。”

鹿肝不是很大,所以两人很快就将其吃得一干二净,只留下了那根鞋带。

吃完鹿肝,两人一起将驯鹿翻了个面,开始削取另外半边的鹿肉。

花了大概有半个多小时,这只驯鹿就只剩下一个鹿头,一条鹿尾,四只鹿蹄和一副骨架了,身上的鹿肉基本上都变成了排放在地上的一根根大大小小的肉条。

刘丹清拉起水中的鹿皮,摊在地上,将鹿肉全部放到鹿皮里面,边放边说道:“现在,我们要将这些鹿肉弄熟,这里没有生火的条件,但是这里有着天然的锅子。”

萧薇薇也一起帮忙搬着鹿肉,并问道:“你是说那些沸腾的热泉池子吗?”

刘丹清点点头,回答道:“是的,就是那些个池子,那里的水温应该能够超过一百度,煮熟鹿肉很轻松。”

“超过一百度?这里的海拔应该有一千米吧,这种海拔下,沸点不是要地上不少么?”

萧薇薇疑惑地反问道。

“这里虽然海拔高,但是你不要忘了,水池那边的热泉绝大部分在地下,这意味着它们就像是被装在高压锅里面的水,高压情况下,水温还会变高。”

观众们终于见识了一把学霸的物理辩论赛,理论派的萧薇薇败给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刘丹清。

装好鹿肉,刘丹清将鹿皮归拢了起来,提了一下,说道:“大概有个六七十斤,驯鹿的得肉率一般在百分之五十以上,但是我现在处理得比较粗糙,浪费了一下,不过这么多肉,也够我们好好地吃上几天了。”

接下来两人一人一头,拎着装着肉条的鹿皮重新往山上走去。

回到第一个水池旁,两人放下了鹿皮坐在了上风位置的水池边上。

这个水池要稍微浅一些,地势最低的地方,离着水面只有七八十厘米,滚滚的水蒸气从水刺里面蒸腾而起,遇上冷空气,瞬间变为浓白的雾气。

刘丹清先拿起最小最薄的鹿肉条,这些是驯鹿肚子上削下来的,他用鞋带绑住鹿肉条的中间,拉紧,打结。

一根鞋带上,他绑了六条鹿肉,然后让萧薇薇将另一头绑在了手指上,才把鹿肉扔进了沸水中。

接着是第二根鞋带,依然是这种操作,依然交给萧薇薇拿在手中。

接下来,他又解下了自己的鞋带,将大点的鹿肉中间绑住,扔到沸水中。

不同的是,因为他的鞋带要比萧薇薇的长上三四十厘米,所以他可以将鞋带的另一头绑在大石头上,固定住。

四根鞋带,一次能够煮上四分之一的鹿肉,不过他们也不急,慢慢来呗。

饿过之后,才能够感受到食物的宝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