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五校联欢会

“嗨,我有一个问题,你们能告诉我校晚会是怎么回事吗”等到摇滚俱乐部中例行的练习结束后,金路飞放下了自己的吉他,坐在一旁休息,就问了贝尔有关校晚会的事,从昨天金路飞报道以来,他就经常从林肯口中听到这个词,禁不住好奇,金路飞还是问了贝尔。

“呵呵,你终于问了,我还以为你真的什么事都不关心呢”被而对于金路飞主动问他显得很高兴。

金路飞:……“什么意思啊,我好奇你很高心吗?”金路飞无语的看着笑得很开心的贝尔。

好一会儿贝尔才停止了笑声,他咳嗽了两声,说:“很抱歉,我失态了,不过我真的很开心,路易斯,你知道吗,你一点也不像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子”

是的,的确如此,在贝尔眼中的路易斯实在是太沉稳了,太成熟了。他身上没有一点十六岁少年的浮躁,做事稳重,思维成熟。更为重要的是,他还是一个绝对的音乐天才。贝尔一连用了天才二字来形容金路飞,“他简直就是猫王普雷斯利在世”这是贝尔的心声。

在短短的两个晚上时间里,贝尔亲眼见识到了音乐天才的思维是怎么样的。摇滚乐队的训练是围绕在校晚会上竞争为目的的,尽管金路飞并不清楚校晚会的流程,但他还是立即提出了一系列的针对性训练计划,在简短的观察了一下林肯和多娜还有贝尔的各自的水平后,他没过多久就针对每个人的缺陷提出了三人的补强计划。其实这些计划都是模拟空间中的史蒂夫.范给出的,金路飞也就是代为传述而已,不过这些贝尔三人可不知情,在贝尔眼里,金路飞的形象一下就变得高深莫测了。“天才啊”贝尔直叹到。不过这还只是开始,接着在训练的过程中,他还能在听一遍多娜的敲打,就记住她敲打的节奏,并完整的模仿出多娜的节奏。这里请注意,是一遍,是一遍多娜错误的架子鼓敲打方式。不是照着曲谱的节奏,而是错的,仅凭记忆记下了多娜的手法。这要多么强悍的记忆力,多强的乐感啊。贝尔心中吼叫,这不是天才,谁是天才。贝尔想到自己学一首曲子需要一个多礼拜,人家却只要一天,甚至一小时,就做出相同的效果,贝尔就是一阵羡慕嫉妒恨,直叹妖孽啊,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其实以上都是系统帮了金路飞的忙,在多娜弹奏的同时,系统就已经记下了她的影像直接投影在金路飞的脑子里,而熟悉架子鼓的金路飞只要跟着图像敲击就好了。金路飞自己表示无压力,无影响,小菜一碟。

贝尔和金路飞仅仅接触了两天,就已经快被金路飞展现的“天赋”吓得都打算放弃自己钟爱的吉他了。(贝尔:“太受打击了,还让不让人活了”)不过想到在不久以后的校晚会上金路飞可以帮助他们取得好成绩,贝尔心情好多了,偶不,应该是非常好。“哈哈,晚会的其他表演者们,你们就等着被蹂躏吧”贝尔化身恶魔奸笑中……

一旁的金路飞:“……”

多娜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一向稳重的贝尔今天怎么了”多娜带着疑问还是叫了一声,“喂,贝尔,擦擦你的口水”

“噢,什么事”贝尔总算是从YY中回来了,抹了抹嘴角,咳嗽了一声,继续回答金路飞的问题:“学校的校晚会呢,是学校近几年才搞起来的,是学校本着交流经验和学习的目的发起的一个多校联合晚会,晚会上会有分别来自多个中学的学生参加表演,到时候会产生冠亚季军,这个晚会一般会被看成学院综合实力的体现,所以校方们都很重视,所以学生也都很在意。不过学生们更在意的应该是晚会后学生们自己组织的狂欢派对,那天各校的风云人物齐聚,那将绝对是个美妙的晚上”贝尔隐晦的对金路飞眨了眨眼,“你懂得!”

金路飞再次:“……”

“那都有哪些学校回来呢?”

“去年是花园中学,圣三一中学,卢尔德圣母高中,胡沙克中学,还有就在我们隔壁的诺克斯中学,去年的冠军得主就是诺克斯中学的人,不过今年吗”贝尔顿了顿,豪气道,“一定是我们的”

“为什么啊”金路飞和多娜齐声问道。

贝尔神秘一笑:“直觉!”

金路飞和多娜对视一眼,齐声一句“切”转头就走。

“喂喂,你们要相信哥的直觉,哥已经有预感我们获得冠军的,别走啊,你们还没听我已经准备好的获奖感言呢”

回到宿舍,金路飞立刻就问扎克知不知道有关多校联欢会的情况。扎克面无表情,淡淡道,“知道”

“噢”金路飞应了一句,就准备去洗澡,“诶,不对劲噶,扎克怎么这么冷静”金路飞立马回到扎克身边,关切道:“扎克,你没事吧”

“没事”扎克眼镜的镜片上闪过一丝亮光,嘴角微微翘起。就在金路飞担心扎克是不是玩电脑玩傻了的时候,扎克一声大笑,“哈哈,大功告成”

金路飞不解中。。。“什么大功告成了,难道”金路飞心中闪过一丝可能。

这时扎克也回过头笑道,“FACEBOOK的第一个模型,我终于做出来了,到时候在一星期后的校晚会上就可以初步试行了。”

“是吗,那真是祝贺你了”同时金路飞想到自己的资金也要开始累积了,“话说那个剧本应该很快就有回应了吧,到时候拿了稿酬,FCEBOOK的第二部步计划就可以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