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驻唱MUSE酒吧

有时候,人是被义气所支配的动物。

就像现在的我,拿着一大堆钞票暴走在街头,路人怪异的看着我和我手中的钱。

突然,我站住了脚步。是的,如果我收下钱不就表明已了结我们之间的纠缠了吗?

抬头向四周看去,印入眼底的是“折翼琴行”四个字。我没理由的奔了进去。

将钱往桌上一拍“老板,给我拿你们这最贵的吉他给我。”这样的傻气大概上辈子从来没有做过吧。

在决定放下这一切的时候,心中是敞亮的,当知道她还在我知道的地方等待和我相遇的时候,那种奇怪的感觉久久都挥之不去。

剩下的钱都给了李杏茹充当以前和以后的生活费,关于车祸关于我的腿什么也没说,老伍也没问,两人对酌半宿,谁也没说话,你一杯我一杯的喝着。或者是看在钱的面子上,老伍的媳妇今晚很安静。

只听到我俩滋滋的喝酒声,喝完满上,喝完满上,那一夜我醉了,只记得我一直吼着“到此为止”。

日子过的飞快,钱是个现实的东西,老伍也从来没有见过我这么堕落过,或许是怕我走上歧途,偷偷的给我在浙江的爸妈挂了通电话。

老康是个教师,爱面子,是个守旧的人也古板,从我小学到大学就没怎么给过笑脸。

这次从浙江赶来也是板着脸,好像在他的世界里就没有开心的事,至少我是没有给过他欣喜。

“走,跟我去外面吃个饭。”说着背着手踏出了门,出门前还不忘看了一眼那贼贵的吉他。

在路边的茶餐厅里点了几个菜,他恨恨的看着我。

“老康,你不会是想打我吧?”我做出一副随时准备躲闪的样子问道。

奇怪的是今天老康没有发作他的暴脾气,只是眼神那个犀利,仿佛要把我看穿,恨铁不成钢,如果眼神能让我感到疼痛,我估计我已经被他来回的**好几回了。

他没有以往的那样搬出一大堆的参照人物来比较我,只是将桌上的茶一口气喝掉,然后深深的叹了口气,坐得笔直的背第一次在我面前一下子弯了下来。

我才发现老康两鬓也开始有了白发,皱纹爬满了他的脸,苍老,这个词一下子印入了我的脑海。

“在外面混不下去了,就跟我回宁波吧。你妈最近老是犯风湿,也念着你。”

我点了根烟,这座城市的确没有让我留下来的必要,但是我更不愿意被老康这样领回去,不想以一个失败者的面貌去面对我的故乡和拿我当宝贝的母亲。

“有空我会回去看看老妈的。”

这次见老康的说话变得极其的少了,也不劝慰我,也不说道我,反而让人不适应。

我送他上火车,看着他弯曲的背影暗暗的想着些什么。

夜里,我背上吉他跑去了就近的酒吧,如果算上前生那就是二十年的吉他生涯,这也算是我唯一的生存技能了吧。

“MUSE酒吧”这个酒吧以年轻人为主,玩的都是电子和摇滚,整个酒吧鲜艳奔放,音乐嘈杂,但人气却很旺,形形色色的人来往穿行。

老板是个中年胖子,胖到让人看不到他的脖子的程度,穿金戴银的粗俗。他说他们有跑场的乐队和驻场DJ,不需要驻唱歌手,但看了看我背后的吉他,最后还是决定让我上去试试。

插上电箱,我试了几个音,然后对身后的乐队点了点头示意OK。

舞池的人才刚散开,看到陌生的人上台都停足观望。

“带来一首我自己的歌《撕裂》。”

刚说完,下面就嘘声一片。

对于陌生的人和陌生的音乐,在任何的酒吧或舞场都不是很受欢迎的。

我轻轻的按下和弦,拨出了第一个沉闷的音,刺耳的声音让所有人都皱起了眉头。

【我知道你也在夜里

我知道你也站在窗边

我知道你也身处喧闹的城市】

低沉沙哑的声音轻轻的回响在整个酒吧,人们开始看向舞台。

贝斯手和键盘手开始加入进来,我继续轻轻的唱道:

【可我们不在相同的夜里

我们不在同一扇窗户

但我们却在同一座城市】

这个时候鼓声也加入了进来,强烈的节奏在一瞬间爆发。

【我要怎么爱你才不被抛弃

我要怎么恨你才能够忘记

就让我撕裂……

撕裂这夜

撕裂这爱

撕裂有你的画面

撕……裂……】

狂风暴雨一般的嚎叫,直击在场的每个人的人,他们随着节奏忘情的摇摆,而我也忘情在卖弄着我的嗓子和吉他,和贝斯尽情的SOLO。我知道我成功的俘获了这里。

“嘿,老板,你这请的什么人,这么牛?!”乐队的主唱碰了碰酒吧老板问道。

“不认识,自己找来的,一会一起聊聊吧。”老板呵呵的说道。

之后我又唱了几首****乐队的歌才下台,午夜DJ刚好接班。

“怎么称呼?”爆炸头的乐队主唱主动上来打招呼问道。

“叫我康子就好了。”我善意的和他握了握手。

“文诚,牛奶乐队老大,叫我蚊子就好了。”他大拇指朝着自己介绍着,然后又依次的介绍他的队员们给我认识。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一起出去吃点东西吧。”肥硕的酒吧老板抖了抖他满身的肥肉说完领着众人去了香满堂酒楼。

席间大家相互聊着,挨个的摸着我的吉他,很是欢喜,各自都想借来玩玩,就差没当场让我送给他们了。

MUSE的酒吧老板叫壮子,我叫他壮哥,他呵呵一笑说他以前也是吉他手,后来胖的只能打鼓了。

索性大家都是喜欢音乐的人,很容易就有了共同话题,天南地北的乱聊,马尿一杯接一杯。离别之际还互换了号码,对于我抢了他们牛奶乐队的生意他们好像一点也不在乎。

工作暂时有了一份,之后又跑去和文诚在路边摊吃烧烤,再之后就不省人事了。

次日,日上三竿才醒来,可这一醒来就坏事了,昨晚在蚊子这过的夜,小两居室内堆满了东西。

蚊子抱着一女孩在沙发上行那苟且之事,满头金发,女子居然还是个外国女孩,隐约能看到整个背部纹着一直老虎,两人正激烈的交战,这下可苦了自己,是醒来好呢?还是装睡呢?

这女人也真是的,叫唤就叫唤吧,还叫的那么撕心裂肺,挠人心。

尴尬的故意翻身弄了点声响,哭笑不得的是两人根本不为之所动,依旧我行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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