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表演
“莎莎姐不是普通的酒吧驻唱歌手,她是发过唱片的知名歌手。”上次来这里,乔雅丹惊讶他居然不认识莎莎,回去之后,方晓就在网上查了查,对她的履历有所了解,他举了举右手,说道:“一共发过五张唱片,其中有四张是翻唱,翻唱就不提了,没什么技术含量,我来说说她的第一张唱片,也就是唯一的那张原创唱片,发行于十年前的《晚风》。”
莎莎显然被他的讽刺气得不轻,抬腿就要对舞台走,却被身边那个中年男子拉住了,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方晓看到昆哥也过去那边了。
“这张专辑以同名主打歌为名字,但是很可惜,主打歌《晚风》表现的很糟糕,不管是词曲还是演唱,都乏善可陈,没有产生任何影响,就像被晚风吹走的塑料袋,消失的无影无踪,整张专辑,只是歪打正着的红了一首《回不去的爱人》,然后莎莎姐靠它吃了十年饭。”方晓讲完莎莎的资料之后,环视了一圈酒吧,说道:“我现在就用《晚风》做题目,写一首歌,让莎莎姐知道,这世界上,会写歌的人很多,会写好歌的人也很多,只是人家都不喜欢你而已。”
然后他开始点名:“许可,蓝小溪,乔雅丹,你们上来一下。”
这种大庭广众之下公开当面打脸的情况,即使是激情四射的摇滚酒吧也很少见,何况暮色这种沉稳低调的酒吧,没有人不喜欢看热闹,客人们都兴奋了起来,发出比刚才更大的响动,好像沙滩上拍着翅膀,正要起飞的鸟群。
“我是南师大的学生,大四,快毕业了,这三位都是和我一个学校的同学。”方晓指着拿着沙锤,依次上台的三个女生,介绍道:“这位是许可,这位是蓝小溪,这位大家都认识,乔雅丹,她在这里打工,是酒吧的侍应生。”
乔雅丹站在他右边,许可和蓝小溪站在左边。
方晓先问乔雅丹:“你的记忆力怎么样?”
乔雅丹已经见识过他现场写歌的能力,笑着配合,说道:“还行。”
方晓又转头问许可和蓝小溪,两女也都点头,说还不错。
“很好,三位同学都说她们记忆力不错。”方晓端起吉他,横在胸前,说道:“天气预报说台风‘姗姗’已经走了,但我觉得姗姗就像个婀娜多姿的美人,走是走了,却留下了风情万种的余韵,今晚各位来酒吧的路上,应该能感觉到,晚风习习,扑面而来,很舒服,很温柔。”
“我就以今夜的晚风,写一首歌。”他随手扫了一个和弦,然后说道:“我先唱一遍,让三位同学记一下歌词,然后大家再依次再唱一遍。乔雅丹,你最先,然后蓝小溪,最后是许可。没问题吧?”
听一遍就要记住歌词并且演唱,可不是容易的事,但三个女孩子都没有提出疑问,只是点头。
整个酒吧鸦雀无声,齐刷刷的看着舞台,连一直在和昆哥唧唧歪歪的莎莎也停止了呱噪。
方晓开始弹吉他,弹好前奏之后,就开始唱,歌词很短,就四个句子。
“……
温柔的晚风
轻轻吹过爱人的梦中
温柔的晚风
轻轻吹过故乡的天空
温柔的晚风
轻轻吹过城市的灯火
今夜的晚风
你去哪里请告诉我
……”
女人如水,她们的嗓音可以用酒水饮料来类比,男人如山,很难用液体描述,方晓的声音浑厚有磁性,像灰色的花岗岩,质地细密,入手微沉,带有细细的颗粒感,但摸起来又很顺滑,貌似平凡,却久看不腻。
他刚一开腔,所有人都感觉心神为之一震,随着歌声的展开,听众仿佛置身和煦的春日晚风里,不由自主的露出舒服和满足的表情。
阿达听了两句之后,把调制好的酒推给宝叔,轻声问道:“宝叔……”
宝叔摆手,示意他别说话。
本来背对着舞台的昆哥侧身转头,和莎莎坐在一起的中年男子也坐直了身体。
方晓唱完了之后,一边弹间奏过渡,一边目视乔雅丹,用身体语言和她互动,乔雅丹虽然到处打工,但专业从没丢过,她跟着方晓的节奏,摇动着沙锤打拍子,等旋律一到,立刻毫厘不差的接上了。
她的声音和方晓的完全不同,给听众的感觉也完全不同,方晓的歌声仿佛站在大厦天台上看城市灯火的男人,有淡淡的惆怅,她的歌声仿佛在山顶小屋等情郎的女孩,有热情的憧憬。
轮到蓝小溪的时候,她的歌声又不一样了,仿佛海边独坐想家的小姑娘,有如水的思忆,最后是许可,她的声音仿佛骑着自行车到处旅行的游客,有飘忽不定的未来。
等许可唱完之后,方晓继续弹吉他,用一段和弦收尾,当最后一个音符消失之后,满场响起了掌声,比乔雅丹刚才的那个要热闹——可能这种直接打脸的行为,刺激了这些中产阶级的肾上腺,又或者是因为新歌总是容易让人惊艳的缘故。
等掌声结束后,方晓扶了扶麦克风,说道:“大家觉得如何,是不是比莎莎姐的《晚风》要好听?”
台下有十来个人回应叫好,但大多数人只是微笑,并不起哄。
沉默的大多数啊……
看来还得加把火,要是鼓动不起听众的情绪,就不能算是个好歌手……
他正在考虑怎么去挑逗酒吧这百十个温和的人群,莎莎好死不死的又冒了出来,大声的鄙视道:“这么简单的歌也好意思叫嚣?拿一首不知道什么时候写的,也不知道是谁写的歌出来,就说会写歌,方晓,你的脸皮真是厚的没边了!”
方晓立刻有了主意,打了个响指,伸出右手,很有范的指着她,说道:“莎莎姐说的太好了,我也觉得这首歌太简单了点,没什么难度,玩的不过瘾,你的脸还不够红润。这样好了,我根据我们四个人的嗓音特点,再写四首歌,还是用晚风做题目,现场就写。”
他语气平淡,连一点重音都没有,但这个海口夸的就太大了,全场为之哗然,响动比刚才更大了一点,刚才像群鸟展翅欲飞,现在像熙熙攘攘的菜市场。
终于有了点人味……
“宝叔。”阿达有点担心,说道:“要不你去打个圆场吧,见好就收,没必要搞的太大。”
“我看用不着,丹丹说他只用几分钟就能写一首歌,看样子是真的。”宝叔坐着没动,啧啧赞叹,说道:“英雄出少年啊,这个小方,不简单!老沈这是要给我们几个老家伙脸上涂满颜色啊。”
李伯是这些老头里年纪最大的一个,他也赞同,说道:“确实不简单。阿宝,你发现了没有,刚才唱歌的时候,虽然每个人的歌词都一样,但方晓根据每个人的嗓音特点,把旋律做了微调,再加上肢体动作,引导她们唱出了不同的味道,很难得,很不简单!这几个女孩子明显都是第一次唱这首歌,能唱的这么好,他功不可没。”
宝叔轻轻点头。
三个女孩子也非常惊讶,临场写一首歌还行,一下写四首,而且根据每个人的嗓音特点写,就太逆天了,于是不约而同的弯腰低头,凑近方晓。
“方晓,你行不行?”这是许可。
“唱什么?”这是蓝小溪。
“方晓,你真厉害!”这是乔雅丹。
方晓笑而不语,表情非常的自信。
他主动挑了“晚风”做题目,其实早就埋了伏笔,进可攻,退可守,因为“风”这种题材的流行歌曲,太多太多了,可以说是不可胜数,《风的季节》《风中有朵雨做的云》《风继续吹》《风再起时》《想和你再去吹吹风》等等等等,甚至歌词中有一个“风”字,都可以拿来用,比如《但愿人长久》,里面有句“我欲乘风归去”,就可以拿来应景……
“都站好,都站好,听我指挥。”
许可不忿被他呼来喝去,哼了一声,然后才站直了身体,蓝小溪很兴奋,一个跨步就回到了刚才的位置,乔雅丹站好之后,侧着头,用比夏日骄阳还要炙热的目光看他。
“各位,在写之前,我要先说清楚两件事。”
“第一件事,我总结一下我这三位同学的嗓音特点。”方晓挨个指了指三个女孩子,说道:“乔雅丹,自然纯粹,蓝小溪,醇厚圆润,许可,飘忽迷离,大家有没有异议?”
客人们发出赞同声,表示没有问题。
方晓再指了指自己,说道:“至于我自己,我觉得我是铁汉柔情类型的,但是我这个纸片一样的身板,似乎算不上铁汉……”
自嘲的言辞惹来满场笑声,很热烈,气氛从三四十度的温吞水升级到五六十度的洗澡水。
“好吧,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我就不总结自己的特点了,下面我再说第二件事,就是写歌的时间。”方晓把目光转向吧台,问道:“阿达哥,我听说鸡尾酒千变万化,风味繁多,请问有和我们这四种嗓音风格类似的酒么?”
阿达呆了呆,然后回答道:“有的。”
方晓用手指从左到右,粗略的庆典了一下,然后说道:“现在酒吧大概有100名客人,阿达哥,调制100杯鸡尾酒,最快需要多少时间?”
“最快的话,30分钟吧。”阿达说完之后,又加了一句:“不过100杯数量有点多,或许要40分钟。”
“OK,我知道了。”方晓又转头面对场地中的客人,说道:“我需要时间写歌,她们需要时间熟悉歌词。”
“这里是酒吧,美酒为先,其次才是音乐。不如这样,我们四个人的声音,大家刚才都听过了,喜欢谁的声音,就去买一杯和谁气质类似的鸡尾酒。以100杯为限,只要阿达哥调制好了100杯酒,我们不管是准备好了,还是没有准备好,都要上台来唱给大家听,各位觉得如何?”
来酒吧本来就是喝酒的,多买一杯鸡尾酒,算不上什么,但30分钟内写4首歌,而且有苛刻的限制条件,这种类似奇迹的事情,错过了就很难再遇到了。
客人们纷纷赞同,无人反对方晓的提议。
莎莎姐又冒出来作死,冷言冷语的说道:“方晓,别当我们是傻瓜,等会你胡乱编点东西,也说是歌,那能是歌么?”
“既然莎莎姐这么说,那等会搞个投票好了,各位要是觉得我写的歌不好听,是胡编乱造出来凑数的,这酒钱,统统算我的。”方晓站起来,带着笑容说道:“要是都觉得好听,那这酒钱,莎莎姐你出,如何?”
PS1:书中的歌是好妹妹乐队与小娟和山谷里的居民合作的《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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