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雨夜
雨下的很大,从酒吧到地铁站,不过几百米的距离,方晓的裤子就湿了一半,鞋子也进水了,潮糊糊的,很不舒服,好在时间比较晚,车厢里不再拥挤,过了两站之后,还幸运的找到了一个空位。
坐下来之后,方晓掏出手机看了看,发现有两个未接电话和几个短信息,他刚穿越没多久,潜意识里总认为没有人会联系他,对手机的铃声不敏感,加上酒吧有表演的时候比较热闹,所以错过了。
电话是一个是刘诚杰打的,一个是施丽琳打的,都在九点多,相隔只有十来分钟。
看这情况,情况不太妙啊……
再去翻短信,果然,刘诚杰发了两个短信,一个“MD,那婆娘又跟我吵了”,一个是“在哪?回来的时候带几瓶啤酒”,还有一条短信是施丽琳发的,很泼辣很有个人风格——“****大爷日!以后别再教坏大刘了。”
哎,躺着也中枪啊……
明明一个人情练达,一个豪爽干脆,明明郎有情,妾有意,天雷勾地火的一对,怎么就搞的好像琼瑶剧一样呢……
方晓腹诽了一会,心思不由自主的飘到乔雅丹那边去了,她比施丽琳更干脆,更直接,如果的今天所言所行,都是真情流露的话,那可真是个浪漫到了骨子里,为爱痴狂的极品妹子……
“咱们是TM的一对难兄难弟啊!”
方晓想起昨晚刘诚杰苦着脸的说的话,忍不住微笑了起来,然后轻轻哼了一句歌词——“这世界,有点假,可我莫名爱上他……”
想了一会感情,他的心思又飘到了事业方面。
许可和乔雅丹都是很有欣赏品味的女孩子,她们一致认为方晓是衣服架子,那说明这个身体外形和气质真的很不错,而昨天在圣心弹唱《让泪化作相思雨》的时候,方晓能明显的感觉到,这个身体的嗓音非常适合演绎一些有点沧桑范儿的歌曲,有了这两个先天优势,再配合脑海里记忆的歌曲,去做个风靡万千少女的娱乐明星,一点难度都没有。
但是方晓性子疏淡,对聚光灯下的生活不感冒,他更喜欢做幕后,准确的说,是做幕后黑手。
方晓是玩乐器的,不是玩音符的,他没有作曲的天赋,只有演奏的天赋,因此剽窃而来的歌曲,即使收获再多的赞誉,也不能带来多少快感,反而容易让人生陷入幻灭状态,就好比开着外挂玩游戏,而且只玩“新手级”难度,很快就会失去继续玩的兴趣和乐趣。
所以他想玩个大的。
每个人都有梦想,有的想当明星,有的想当科技大牛,有的想当赛车手,有的想当商业巨子,方晓也有理想,不过他的理想很模糊,没有一个准确的目标,只有一个固定的想法,那就是“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不管改变什么。
这个理想很大,全世界能实现的人,寥寥无几,方晓没有太祖那样改变国家命运的雄才伟略,没有爱因斯坦那样修正科学理论的智慧大脑,也没有乔布斯那样颠覆行业规则的科技嗅觉,所以在前世,他只能做个默默无闻的码农,任由理想随着时间而流逝,渐渐化为一片枯黄的树叶。
而现在,他坐拥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一家唱片公司都丰富的金曲唱片库,这么大的金手指,如果还不能改变什么——比如音乐行业的规则,岂不是白瞎了穿越?
做网络音乐电台,是方晓改变世界的第一步,但那些存在于脑海中的算法、程序、好歌、名曲,需要不菲的金钱做桥梁,才能在这个世界化为实物,在酒吧做事,只能解决温饱,不能发家致富,所以方晓需要尽快在前世今生两个世界的缝隙中,找到挖第一桶金的铲子。
但这两个世界太相似了,能迅速敛财的挖金机器,一时半会,还真不好找,给人写歌作曲固然可以赚钱,但那要经过唱片公司的盘剥,赚到的只是些蝇头小利,远不如留在自己手上用处大。
有点难啊……
做什么好呢?
方晓一路思索,不知不觉就到了目的地,走出地铁站台,发现雨小了一点,瓢泼大雨变成了绵绵中雨,他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进校园,看到很多宿舍都熄灭了灯光,不由的想起沈叔说乔雅丹半夜才能回学校的话,心头愈发的惊叹她的坚韧和坚强。
一手提着装有新衣服的购物袋和水淋淋的雨伞,一手提着在宿舍楼附近便利店买的啤酒和零食,方晓用脚踢开宿舍的门,就看到刘诚杰正坐在电脑前,戴着耳机,埋头打游戏,地上一堆烟头。
“大刘。”
“哦,回来了啊。”刘诚杰没有了往日的活力,他摘下耳机,有点蔫头耷脑的问道:“你今天去哪了?”
“去找了个工作。”方晓把东西放好,掏了一罐啤酒扔过去,问道:“怎么又和施丽琳吵起来了?”
刘诚杰敏捷的接住,打开易拉罐,咕嘟嘟的喝了一口之后,说道:“我早上去蹲她,开始她还摆冷脸,不怎么搭理我,到中午就恢复正常了,有说有笑的,跟以前一个样。”
方晓晚饭没怎么吃,早就饿了,他把塑料袋放在书桌上,翻出一袋酱猪蹄,边啃边问道:“那怎么晚上又闹翻了?”
“哎,别提了。”刘诚杰又喝了一口酒,说道:“下午我陪她去练歌房,本来好好的,结果吃晚饭的时候,她们乐队那个新来的,就是那个蓝小溪,那天晚上咱俩在楼梯口讲话的时候,她不是正好从那过吗?她把你那句日后再说当笑话讲出来了,施丽琳当时就又翻脸了。”
尼玛,这得多狗血啊……
“不至于吧。”方晓不解,说道:“施丽琳本来就想和你滚床单,一个笑话,有什么关系?”
“就是啊!能有什么关系,可她非要较真。”刘诚杰叹气,说道:“昨天说和我开房滚床单,今天又说我TM心不诚,不拿她当人看,只想玩她,还讲我没有主见,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你说这都是什么话?!吵来吵去,吵了几个小时,烦的要命,然后我就回来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继续死缠烂打,还是一拍两散?”
“唉,我觉着好没有意思,现在就这样,以后怎么得了,可是我心里又放不下,总是想着她。”刘诚杰唉声叹气,说道:“方晓,以前我看你那鸟样,以为你脑子进水了,现在才发现,谁TM都有脑袋进水的时候!”
方晓笑了,他拿起一袋酱鸭腿,丢给刘诚杰,说道:“吃点东西,别喝酒了,这玩意越喝心越冷。”
“不想吃啊,没胃口。”刘诚杰把鸭腿丢在书桌上,晃着啤酒罐子,说了句很文青的话:“我觉着吧,施丽琳就TM和这酒一样,一点都不好喝,又苦又涩,可是又忍不住想喝。”
方晓无语,他一声不吭的啃干净猪蹄,然后拍了拍手,说道:“大刘,施丽琳说你没主见,你就主见一次吧,是断还是追?要断,咱们现在洗洗睡觉,要追,咱们现在就去找她。”
刘诚杰几乎没任何犹豫,下意识的就问道:“现在去找她?”
得了,还是喜欢……
那做兄弟的,只好再帮一次了……
方晓走到窗户前,看了看外面,说道:“雨不是很大,走吧,我陪你过去。”
“都快十二点了,去找她干什么?”
“去找她表白。”方晓拿起雨伞,催促道:“走啊,大刘!我跟你讲,谈恋爱跟滚床单一个样,能热不能冷,一冷,小弟弟就缩了,一缩,就完蛋了。”
“说的你好像很懂一样,你要是真懂,就不会比我还悲剧了。”
刘诚杰嘴上嘀咕,但还是磨磨蹭蹭的拿起雨伞,跟着方晓走出了宿舍,问道:“这会女生宿舍都关门了,怎么找她?”
“施丽琳住三楼吧?你就在楼下喊她的名字啊,别说你没见过男生在女生楼下喊人。”
“那喊她之后,我说什么?”
“喊她下来陪你去滚床单。”
“尼玛,这种话也能瞎**喊?明天全校都当我是SB了!”
“追女人,皮要厚,心要狠,对自己狠,当一晚上的SB,总比一辈子2B好。”
……
方晓一路上胡说八道,用各种黑理论给刘诚杰打气,两人冒着并不算小的雨水,跋涉到了施丽琳的宿舍楼下。
“宿舍亮着灯,她应该还没睡,快喊。”
刘诚杰几番犹豫之后,对着三楼的喊了一声,声音不大,中气不足,显然心虚的厉害,但此时已经很晚了,又是下雨天,很多人都睡了,校园里一片安静,所以施丽琳还是听到了,她没有露头,而很凶巴巴的从窗口飘出来一句:“干什么?!”
她的声音,比刘诚杰大多了。
大四的妹子可不像刚入校的妹子那样淑女,一男一女在午夜时分的雨天隔空喊话,立刻引发了一阵骚动,很多妹子在窗口探头探脑,有的指指点点,有的大声乱叫,还有不少人用手电筒或者手机的闪光灯对下面乱照。
刘诚杰见状,很是窘迫,他撑着雨伞挡住光亮,低声问方晓:“怎么搞?”
方晓是穿越党,心有所恃,信心爆棚,而当信心爆棚的时候,遇到大场面,不仅不会害怕,反而会更兴奋。
“把雨伞给我。”
“啊?”
“给我。”方晓从他手上夺过雨伞,收起来丢在地上,然后把自己的也丢了,站在雨里,大喊道:“施丽琳,大刘让我唱首歌给你听。”
他的声音中气十足,压过了那群叽叽喳喳的围观党,然后不等施丽琳回答,就开始唱了。
“因为……它烫不了你的舌,也烧不了你的口,喝醉吧,不要回头,喝爱情酿的酒……”
雄浑中带着沧桑的歌声穿透雨幕,让整栋楼为之安静,熄灭的灯光也纷纷亮了起来,窗口挤满了各种妹子,蓬头乱发的,抱着枕头的,穿着睡衣的,人越来越多,杂音越来越小,各种灯光越来越多,对着两人乱照,那场景,仿佛穷鬼版的个人演唱会。
方晓干脆闭上眼睛,任由雨水淋湿全身,旁若无人继续大声唱。
“有人告诉我,爱情像杯酒,他还告诉我,是杯特制的酒,有人告诉我,爱情像杯酒,他说喝它吧,别皱眉头……因为它烫不了你的舌,也烧不了你的口,喝吧,别考虑这么多,哦……它烫不了你的舌,也烧不了你的口,喝醉吧,不要回头,喝爱情酿的酒。”
刘诚杰被方晓的歌声鼓动,没等他唱完,就双手放在嘴边,大喊了一句:“施丽琳,下来陪我去滚床单!”
声音非常壮观,比方晓的歌声还大……
一起2B的岁月,你值得拥有……
PS:本章的《爱情酿的酒》,可以参考辛龙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