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逼近真相
马路长吁了一口气,支离破碎的三条信息破解了两条,现在已经基本弄清楚特区安宝公司与“山城药业”之间的联系。
表面上虽然特区安宝和“山城药业”没有直接联系,但是通过自己位于武昌的全资子公司“汉昌证券”承揽了“山城药业”的配股业务。这样就隐蔽地与”山城药业“发生了联系。
胖子传过来的信息中,那位沪市本地男石磊的老板在武昌,为什么那位年轻有为的老板选择了呆在武昌操纵“山城药业”?如果说本地男石磊和另一位老广都是这个团队的成员,为什么没有呆在一起?而是分成两地?
这些随之而来的疑问充斥了马路的头脑。
马路想起自己的股市启蒙书籍《漫步华尔街》,在《漫步华尔街》中有介绍,当操盘经理在操作股票时,他的投资团伙包括多个交易员,通常通过多个场所买入一只股票,这就是所谓的分仓。通过分仓投资团伙内部可以相互组织成员进行对倒交易。
难道分别在武昌和沪市就是为了分仓?
但这也说不过去,如果要分仓的话更可以选择在特区,也可以在沪市的不同营业部,那里离交易所近,交易速度更快!“正中实业”的公告和证|监会的处罚公告里不是也说当时是通过沪市不同的营业部买入“正中实业”股票的吗,换到“山城药业”就有必要跑到武昌去分仓了吗?
而且老板还一直呆在武昌,并且呆上几个月,难道武昌那边才是主要的买卖场所?
关于“武昌”这个信息还有什么秘密呢?马路在草稿纸上本已打过钩的“武昌”两个字下面又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马路的视线落在一旁最后一个悬而未决的疑点“过户”上,过户是股票过户吗?
股票过户是指购买股票以后,股票发行公司变更股东名单的活动,是股票所有权的转移。每次马路买了股票,一般在第二天交易所会有过户登记,收到过户交割单。现在都是电脑过户,不需要人为去更改股东名单。如果是这样的正常情况,就没有必要特意提到这个词吧。
如果不是指的二级市场上买卖股票的过户,那是一种什么样的过户呢?
马路把目光投向“沪深股票交易大全”,书后半部分有一些交易规定,以前马路没有详细阅读,所以有些陌生,今天刚好可以学习一下。
当翻到沪交所交易规定之过户规则,马路详细阅读起来。果然让马路找到了非交易过户规则。
“本规则所称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包括证券协议转让(含行政划拨)、法人资格丧失、继承(含遗赠,下同)、离婚涉及的财产分割、向基金会捐赠等所涉证券过户等。申请人办理继承、离婚涉及的财产分割所涉证券非交易过户,既可以通过托管证券公司办理,也可以到本公司柜台办理,但涉及本指南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以及其他类型的非交易过户,只能通过本交易所柜台办理。”
马路一惊,只可能符合证券协议转让这一条,才会特意提到“过户”。虽然这只是一个猜测,但马路想什么继承、离婚、捐赠什么的和“山城药业”股份变更的场景没什么关系。
证券协议转让是指不通过证券市场交易买卖,而是通过转让接受双方通过签订购买合同的方式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票,转让完成后,必须到证券交易所完成股票过户的手续。
现在马路的猜测是作为“山城药业”的某方股东前段时间通过特区安宝的人进行股票协议转让的过户活动。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那一位股东要进行这样的活动呢?
马路打开“山城药业”的配股报告的报纸,翻到股东那一栏,上面明确写着:本公司1993年中股本结构:国家股4741万股,法人股100万股,个人股1652万股。
再看前十大具体股东:第一大股东:山城国有资产管理局4741万股,第二大股东南北制药厂100万股,剩下的八位都是社会个人股东持股从60万到18万股不等。
前两位大股东,一位是国家股,一位是法人股,按规定是不能随便转让的,更不可能是剩下的几位社会个人股股东,个人股东持股量太少,最大的才60万股。
等等,这只是配股说明书的股东结构,配股之后呢?
配股说明书上已经说了:国家股、法人股放弃配股,也就是说配股的买单者应该是社会个人股,如果股权结构没有大变的话,是不可能冒出一个需要协议转让股份第三方的。
马路百思不得其解,这位需要协议转让的股东是哪里冒出来的呢?马路只好又把配股说明书翻开,仔仔细细地重读一遍。
“承销方式:本次配股向社会个人股股东配售的股份,由承销商“汉昌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读到这马路灵机一动,难道是配股没配完,汉昌证券迫不得已包销了余额,被动成了“山城药业”的大股东。
马路越想越对,“山城药业”股价上市后一直在跌势中,配股前配股后都在下跌,有股东放弃配股是可能的事。这样说来特区安宝的石磊操作股票“过户”的就成了一件合理的事情。怪不得前些日子胖子说第一次碰到石磊和老广时,石磊说他的事情已办完了,很大可能就是说的配股过户的事情。
好吧,来理清一下思路,”汉昌证券在承销“山城药业”配股时采取的是余额包销的承销方式,可能是因为当时股市环境不好。“山城药业”的走势也很差,配股竟然没有销售完毕,造成了“汉昌证券”被动持有“山城药业”的一大部分配股。
而“过户”是指特区安宝的人在炒作“山城药业”的时候,因为“汉昌证券”持有了这部分配股,通过过户可以转让在其它的公司名下,有利于买卖。
是这样吗,马路觉得会不会太牵强了,后边这些东西都是凭空推想出来的,没有真正的事实依据。
马路重新想了一遍,还是觉得按照这个方式最有可能解释胖子传递的“过户”这条信息,通过过户想到协议过户,再通过翻查“山城药业”的股东想到配股包销,最终直指到“汉昌证券”被动包销配股。
马路在草稿纸上“过户”两个字上方打了一个钩,想了想又加上一撇成了个半钩。
作者的话:谢谢dingbang2000兄的支持与留言鼓励!有朋友们的支持我才能继续前行。求推荐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