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 越复杂越安全

182越复杂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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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紫函的问题,让李景然一愣,心想,我有必要告诉你吗?

但跟着再一想,觉得这小妞或许是瞧着自己年轻的缘故,大概是真的好奇?那自己要不要告诉她呢?

陈紫函见李景然以一种古怪的,若有所思的眼神看着自己,就觉得刚才的问话真的是有点唐突了,于是马上道:

“不要意思,李先生,我刚才问得有些唐突了。这或许是您的机密?”

“嗯。是机密。”李景然严肃的点了点头,但接着就笑着道,“不过对于你们来讲,也不是什么机密啦。这么说吧,我呢,在内地还有家公司,实体的。但是我想把这家公司的绝大部分股份转移出来,具体来说就是转移到我委托你们新注册的这个et控股下面。et控股的股东对外界所有的人保密,从而达到隐瞒公司实际控制者的目的。”

离岸公司对于外人来讲是秘密,但对于这些就是搞这种事情的专业人士而言,根本就不是什么秘密。而且,作为前英殖民地,秉承英美法系的香港,在重合同,守契约方面有着一贯优良的传统。所有的律师事务和会计事务所这些跟法律有着天然联系的部门,在为客户保密方面都有严格的法律约束。特别是那些老牌的专业服务公司,对于员工的职业操守更是有着严苛的要求,可以说,重诺守约就是这些公司得以存在的前提。因此,李景然就是把自己真实的意图说出来,他也不怕陈紫函泄密。

而李景然也正是看中了香港的这一点,他才宁愿麻烦,也要千里迢迢亲自跑到香港来的原因。

听了李景然的解释后,陈紫函顿时便有些恍然:

“难怪不得!又是一个官二代和富二代啊!不过这个二代份子的年龄也太小了吧?或者说他的家里面特别的有背景还是特别的有‘远见’,未雨绸缪,在自己的子孙还很小的时候就在考虑后路?”

有了这么一层思虑之后,陈紫函再次看李景然的眼神,就多了一种颇堪玩味的东西在里面——当然并非什么贬义和鄙视,这种事情,在这一两年的从业经历当中,她已经遇到过很多,一大批大陆的官商或者官商们的后代们,基于各种各样的理由,都是采用这种方法,偷梁换柱,转移资产的。

此时的陈紫函,自然把眼前这个年轻得不像话的家伙看成了其中的一份子,不过让她更为佩服的是,不少官商,都是叫手下去办这种事的,他倒好,亲自来了。

难道是不放心?

李景然没去理陈紫函前后不同的眼神,把自己的意图对着这个好奇的香港姐姐简略说了一番之后,就看着陈紫函道:

“陈小姐,你觉得我这种方法可行不?或者你还有更好的方法?”

“李先生。恕我直言,您如果真的想隐瞒您大陆公司的实际控制者,我推荐您用另一种很多大公司常用的做法:简单事情复杂化。”陈紫函向李景然道。

“简单事情复杂化?”李景然皱起眉头,“陈小姐,我不是太了解,你能否给我解释一下?”

“好的,李景然。要不这样,”说到这里的时候陈紫函向四周看了看,然后才道,“李先生,您现在如果不忙的话,咱们回办公室,我再给你说道说道?”

“嗯”李景然点了点,他也觉得,在这人来人往的过道上,不是谈事情的地方。

陈紫函把李景然带入自己的办公室,关上门,待其坐下后,自己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然后看着李景然的眼睛,道:

“是这样的,李先生。要想隐瞒公司的实际控制者,内资公司往往在多个离岸金融中心注册多家‘壳’公司。在把国内的资产注入海外‘壳’公司的过程中,让控股关系变得交错,资产置换也令人扑朔迷离。因为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极为宽松,对离岸公司的业务、资产负债、股东与董事构成等情况给予良好的保密条件,非核心层内部人很难知道各家离岸公司之间的真实关系及其实际控制者,从而有利于企业进行关联交易,也有利于内部人出于某种目的而刻意模糊公司的真实产权归属。市场参与者将这一策略概括为‘越复杂就越安全’……”

接下来,陈紫函便详细的向李景然介绍起“简单事情复杂化”的操作流程,最后,她总结道:“因此,李先生,您如果真的不想让人知道您大陆公司的实际控制者,而且你又不在乎离岸公司的运作费用的话,那么我建议除了开曼群岛外,您还可以在英属维尔京,百慕大各自成立一个离岸壳公司,然后让它们交叉控股,这一来,除非三个前英殖民政fu一起垮台,否则一般人是没法知道您大陆公司的实际拥有者的。”

李景然就陈紫函说的话考虑了几分钟。花钱倒是不怕,成立一个壳公司的费用也就几千美金,以后每年的牌照费也不贵,几千人民币,于是,综合考虑之后,李景然就决定接受陈紫函的专业意见,决定再成立两个壳公司,让其交叉控股。

由于他已经在开曼成立了一个名叫“et控股”的控股公司,另外两个壳公司,他就准备一个弄成离岸金融公司和一个离岸投资公司。三个壳公司,名字不同,公司类型也不相同。

而且,为了进一步迷惑外人,李景然和陈紫函约定,另外两个公司的申请时间分别定在半年后和一年后。

由于前不久李景然已经把自己的全套资料交给了陈紫函,因此现在只需要交纳成立两个“壳”公司的费用,到半年和一年之后,公司的相关文件和章印他就能收到,因此,办理起来极为简便。

同时,在成立了两家“壳”公司之后,李景然又了解到维达会计事务所除了帮助客户注册办理海外离岸公司外,还能为客户提供公司企业并购和股权转让等服务,于是,李景然也就一事不劳二主,决定把股份转移这件事委托给陈紫函。

李景然的打算是首先让et控股直接控制智子超翻80的股权,他自己只保留20的股份,成为智子超翻的“第二大股东”。而这样一来,智子超翻这一纯民营独资企业就摇身一变,成为了具有海外背景的“合资公司”。

民营企业和合资企业,在中国大陆享受的待遇,那是完全不一样的,这是在避税和安全之外,李景然第三个看重的地方。

而自己的那些员工们,也能在不知不觉之间,从以前完全的民营企业打工仔,变成合资企业打工仔,在无形当中,提成了一个“档次”,而这一举措,也能消弭不少对中国民企有偏见的求职者,让李景然“招贤纳士”的范围,变得更加宽广。

分股的置换,对于李景然的员工们而言,不过是他们的老板从大老板变成了“二老板”,他们从给李景然打工,变成了给洋大人打工。但对于李景然而言,不过是把钱从左边口袋放到右边口袋——或许这样比喻还不太精确,确切的说是把钱从可以让很多“小偷”用各种手段给你“拿走”的口袋中,放入了一个安全性更强的,让绝大多数见财起意之人无法偷走的保险柜当中。

口袋和保险柜相比,李景然当然愿意把钱放在保险柜当中。

当然,由于作为“壳”公司的“et控制”还没下来,接到李景然委托的陈紫函也只能在“et控股”被开曼当局批下来之后才能进行股份置换的操作。而换股的理由,李景然已经想好了:

智子超翻用80的股权换取et控股的先进科技——一个具有初步人工智能,大大提高翻译效率的翻译程序。

如果到时候迫不得已,需要给公众一个交代的话,那么上面的换股方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交代”。

为了保险,李景然又拿出自己提前准备的“保密协议”,要维达会计事物所签署。保密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让维达会计事务所及其所有相关的经办人员,对于自己委托其办理离岸公司一事进行保密——如果没有得到自己本人的同意,维达会计事务所不得以任何名义,透漏有关三个壳公司的所有人,股东,股权架构等等的一切信息。

这种保密协议,在陈紫函看来尽管有些多余,因为香港有很多法律,他们事务所内部也有很多规则来强力约束自己的员工,为客户的事情进行保密;但是,基于客户是上帝的原则,在详细查看了李景然拟定的保密协议的条款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无冲突之后,陈紫函还是同意了,在上面签了字然后盖上了公司的印章。

至此,李景然对于自己公司以后长远发展的基本战略,或者说“先手”就已经布置完毕。接下来,他便可以根据公司的发展状况,对公司进行一些大刀阔斧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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