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难道大被同眠啊!】
今儿月关那个家伙来南京了,偶要去接机,所以今儿就只有这一章更新了。明后天估计都得陪他四处溜达,视情况更新吧,总之我承诺会补回来的。大家慢等哈!
**
带着满脸的关于成功的自得,牵着一个似乎永远都带着点儿羞涩但却身材火爆的苏北北,沈睿回到了国内。
之后的生活有点儿没有悬念,忙的用沈睿的话叫做: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吃的比猪差,干的比驴多——什么?这话不是沈睿原创?好吧,必须承认,这是老沈同学从网上剽窃来的。不过,按照他现在的名气和影响力,基本上在东方卫视的一次时尚类访谈节目中说出了这句话之后,网络上就对于这句作者不详的话后边加上了一个注解,许多人引用这句话的时候开始煞有介事说明:用著名设计师沈睿的话说……
没办法,名人效应就是这样的。
之所以这么说沈睿,是因为他从米兰回来之后,本以为自己对于媒体的围追堵截已经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毕竟经历了“时尚先生”之后的疲累。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那次不过是一个成功的节目策划,而这次很显然就带有为国争光的效用。
不光中国,任何一个“原创类”的国家,只要这个国家拥有与众不同的文化和历史,他们都会对于填补自己国家空白的人才格外的青睐。比如当中国第一个篮球运动员进入NBA的时候,以及姚明虽然不是第一个,但是却是第一个打上主力位置的。再比如刘翔填补国内短跑田径项目的金牌空白的时候……这样的例子很多,在很大程度上,他们取得的成绩并非个人成绩了,而是带着一份国家的殊荣,以及国人的骄傲。
当然了,这个世界上也有一部分丑陋而恶心的国家存在,自己国家实在是乏善可陈,找不到任何可以立住脚的历史文化,于是就在别的国家的历史文化上打主意。比如那个什么韩国之类的,最近听说孔子也变成他们国家的人了,真的很难想象,咱们的孔圣人穿上一身朝鲜族服装,他会不会长歌善舞?估计再这么下去,炎黄二帝也改变成朝鲜人了,到时候韩国人自称炎黄子孙,倒是颇有点儿意思的一件事情。
老沈不会变成韩国人吧?——呼呼。
正是由于这种爱国和民族自尊的心理,导致这次维克多设计大赛的冠军光环上又多了几分民族英雄的意味,所以在要求采访和专访的媒体数量上,比起“时尚先生”之后的那次,又多了不止一星半点。
至少在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之内,沈睿几乎是每天早上六点钟就会被人用电话催醒,又或者干净利落的是苏北北直接上门给他从床上拖到车里,然后中饭午饭都是一塌糊涂的在车里迅速解决,晚上不忙到两三点是绝对不可能放他回家趴在床上的。
其中好几次,沈睿都仰天长叹:求求你们了,给我十分钟,我要洗个澡,已经一周没洗过澡了,你们闻闻,这身上都发臭了。叹息之间,还蹦出两只跳蚤什么的,仿佛为了配合沈睿的表演。
没办法,不是沈睿不讲究个人卫生,而是他实在缺少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他恨不能买一辆房车,然后可以在从某节目现场转到另一个节目现场的途中,好好的洗个澡。
一个月之后,沈睿终于可以安稳的坐在某餐厅的桌子边上,媒体记者们的死缠烂打总算是告一段落了,而沈睿则看着满桌的生猛海鲜,恨不能从此跟它们睡在一起。他恍惚想起,自己至少有一个多月没有看到诸如此类的非快餐食品了。
原来,能够安安心心的吃一顿饭,也是一种奢侈的想象……
吃完这一顿总算是很正式的饭之后,沈睿摸着自己胀的圆鼓隆冬的肚皮,很欣慰的说:“呃……饱暖思淫欲,我突然想起,我也好久没有摸过女孩子的小手了。”
桌上三个女人,安西、沈文竹和苏北北都面带着点儿羞红的低下头去,只有姚瑶,彪悍的姚瑶,仰起了脸,很嚣张很跋扈的说:“ComeOn,沈睿哥哥,我一直为你守身如玉!”
当然了,换来的只能是沈睿极度懊恼的一个字:“滚!”
然后全桌爆笑。
在笑声之中,邵叶和靳大海也颇为意味深长的看着安西、沈文竹和苏北北的羞态,心说老沈啊老沈,春风得意也过了,接下来你是不是该琢磨着怎么收场了?好像还有三位没到场呢,赵玫、慕容扬和秦佩儿。不知道这七个女人都到场了,局面会是一种什么样子。
靳大海突然就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我想起了一本书,据说书名叫做,突然很想温故知新,嗯,一会儿出门我就要去书店买一套。”
桌上每个人都知道他这句话什么意思,只是大家都含蓄的一笑,谁也不去点破。
只有沈睿表情漠然,呆呆的想着:“是呀,好像还真是七个了,不过好像想要把这七个女人跟韦小宝那七个老婆对号入座有些不太容易,除了安西跟双儿还真是的确很相似。”
从饭店里出来,除了姚瑶还是跟个小屁孩似的无所事事,其余的三女都眼巴巴的看着沈睿,似乎都在等着沈睿的决定。
沈睿也很为难,他又不是古代的皇上,可以用翻牌来决定晚上去那个妃子的宫里,也不是韦爵爷,可以用掷骰子的方式决定晚上跟哪位夫人共度良宵,他只是老沈,而且太多的窗户纸都没捅破,难道大被同眠么?大喊一声说今晚大家找张大床,然后一起睡,这也太不像话了。
看着眼前的三个女人,沈睿最后忍着翻腾的情欲,跺了跺脚:“都上车,我送你们回家!”
没说的,一一送回家里,然后沈睿开车走在内环的高架上琢磨:好像还真的该想个办法把这些乱七八糟的窗户纸给捅破了,不然总不能一直这么尴尬下去吧?最让人吃不消的是这帮女人如饥似渴的眼神,还一个个都那么惹人怜爱……唉,在那些女孩子的眼里,沈睿的眼神又何尝不是嗷嗷待哺的呢?
突然,沈睿的电话响了,拿起一看,赫然是秦佩儿打电话进来了。
沈睿脸上一喜,心说秦佩儿就是懂事,知道自己这会儿内心空虚,身体煎熬,所以就在最恰当的时机打电话来了。
“佩儿……”
沈睿只来得及说了一句,就听到那边秦佩儿的声音有些焦虑。
“老沈,你现在在哪儿呢?”
沈睿很敏锐的感觉到了秦佩儿的情绪不对劲,像是她这种特别有主意的女人,很少会出现这样的状况的,至少在沈睿的记忆之中,秦佩儿还从未有过任何的失态举止,除了那次在路边摊上不知深浅的喝完二锅头之后。
“在内环的高架上,你呢?”沈睿也很清楚,对于秦佩儿这样的女人,最好就是不要废话,该说什么就径直了的说。
“我在老七的酒吧附近,要不一会儿酒吧见吧!”秦佩儿像是吩咐,又像是喃喃自语,说完似乎也觉得自己的口吻有些不对,连忙解释:“老沈,抱歉,我今天……”
沈睿笑着打断了她的话:“没事,不过老七那儿太吵,去了也没办法说话。不如附近找家酒店吧。你先到开好房告诉我房号。”
说完了,沈睿就直接的挂上了电话,他不想在这样的细枝末节上耽误时间,他也知道,秦佩儿这样的女人是不会认为他满脑子只有精虫所以才要到宾馆开房的。一个女人,不管她多能干,她始终也只是个女人,再如何女强人以示人,总归也有软弱的时候。现在就是这样……
而且,无论多么坚强的女人,当她把软弱的一面呈现在你的面前的时候,那就说明她对你的足够信任。如同一个男人如果愿意在你面前表现出他软弱的一面的时候,自然也就是他把你当自己人的时候了。
而无论是男人或者女人,当他们软弱起来,通常都会需要一个肩膀或者是一个怀抱。而无论是肩膀或者怀抱,似乎都是在私人场合比较好,放在酒吧、KTV这些场合,虽然也无妨,可是总是会很影响真实情绪的流露和表达。
也只有在床头或者沙发尾,才能让一个本就感到软弱的人彻底的安心,加上另一个人的胸怀或者肩膀,他们才会彻底的放松下来,将自己难以启齿的事情告诉对方。
无疑,沈睿的选择是对的,所以秦佩儿听完沈睿的话之后,心里反倒是平静了许多,也便把手机很随意的往后座一扔,调转车头,往刚刚驶过的一家酒店开了过去。
如同沈睿所言的,秦佩儿开好了房间,然后用手机把房号发给了沈睿,自己先上楼了。
进房之后,虽然沈睿还没到,但是秦佩儿却已经像是找到了归宿一般,浑身软绵绵的。就在之前不到五分钟,站在酒店大堂的她,还紧绷着身体,做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沉着的面对前台的服务员。
可是当她走进房间,想到沈睿很快就会出现的时候,心里那最柔软的部分就彻底的呈现出来。
像是回到了自己温暖的家里,秦佩儿脱去了身上所有的衣物,光着脚走进了洗手间。
洗手间的瓷面地板让她的双脚有些触觉冰凉,秦佩儿的身体微微颤动了一下,但是很快恢复平静。
慢慢的站进喷水冲头之下,任由暖洋洋的热水从头顶一路淋到脚底,秦佩儿这才感觉到了一丝温暖。
这些天里,她亲眼看到一座大厦的倾塌,目睹了一个王国的毁灭,虽然还没有到无可救药的地步,可是对于她而言,即便是这样的局面,也是难以想象的。至少,在她二十多年的生命里,还从未有过如此深层的不自信,以及对整个王国深深的怀疑。
在胸前裹起了一条浴巾,秦佩儿依旧赤着脚走回到房间里,刚好听到门外响起了轻轻的但是节奏鲜明的敲门声。
趴在猫眼上看了一眼,确定是沈睿一个人,秦佩儿打开了房门。
沈睿刚进来,就一把将秦佩儿抱了起来,然后将她轻轻的放在床上,从房间的柜子里找出宾馆的贴心服务而为客人准备的吹风机,缓缓的帮秦佩儿吹干湿漉漉的长发。
不得不说,沈睿就是一个这样细心而体贴的男人,在这样的时刻,他很清楚自己不需要开口,只需要为秦佩儿做点儿事情。之前秦佩儿为他做的已经太多了,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会儿也都到了他投桃报李的时候了。
秦佩儿也是一声不吭,任由沈睿一直把她的头发吹干,才缓缓的歪过身体,靠在沈睿的怀里,用的是一种极为没有安全感的婴儿睡姿。
沈睿还是不说话,靠在床头,伸手轻轻的抚摸秦佩儿的长发。
许久之后,秦佩儿问道:“老沈,你为什么不问我发生了什么?”
沈睿轻轻的拍了拍秦佩儿的脸,懒洋洋一笑:“你想说的时候自然会告诉我的,不是么?”
秦佩儿呆了一呆,随后犹如自言自语的说:“这时候才知道,原来在出了大事的时候,始终是只有你最镇定。”
沈睿微微一摇头:“这倒也未必,我只是还不知道事情严重到什么程度,说不得你说完之后我也吓得满地找牙。”
秦佩儿难得的笑了,完全是被沈睿这句话给逗得。但是笑过之后,她又坚定的摇了摇头:“不会,就算是你不知道事情的始末,至少你也能从我的表现看出这件事绝对不是一般的事情,严重程度这种东西按照你的智商,估计也能估计的出来。”
“先别说这么多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沈睿也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了,于是柔声问道。
可是秦佩儿并没有直接回答沈睿的问题,反倒是在沈睿的怀里翻了个身,趴伏在沈睿的身上,睁大了双眼:“老沈,你去买点儿酒回来好不好?另外,我想抽根烟。”
沈睿也没说什么,这种时候任何要求都是正确的,都是合理的,于是他站了起来,点点头,向门外走去。
到了门口的时候,他听到秦佩儿在后边说:“想喝小二……”
沈睿微微一笑,不予理会,径直下楼。
附近没有什么大的超市,便利店里倒是有二锅头,但是沈睿总不能真的买二锅头上去,所以想了想,沈睿跑进一家酒吧,要了瓶杰克丹尼,顺手在门口买了盒女士烟,回到了宾馆里。
在沈睿看来,这个时候给秦佩儿喝红酒或者啤酒真的是不适合,她的确需要烈性酒,可是无论是二锅头还是伏特加,都实在不适合一个女孩子喝,也只有威士忌至少看上去温和一些了。
看到沈睿买回来的是杰克丹尼,秦佩儿倒是也没说什么,耐心的等待沈睿拧开了瓶盖,然后跟沈睿一人一口也不用酒杯就那样喝了起来。
烟也点上了,沈睿是不抽的,秦佩儿实际上也不太会抽烟,没抽两口就给扔在一边。烟嘴上,是秦佩儿鲜红的口唇印,在房间昏暗的灯光下闪耀着妖异的光芒。
屋子里再次陷入沉默,除了窗外的风声,就只剩下了两人喉结吞咽威士忌发出的咕咕的声音。
很快,一瓶杰克丹尼就去掉了一半,这时候,秦佩儿似乎也有了几分醉意。
借酒浇愁本来就特别容易醉人,何况是这么大口大口的喝着四十多度的烈酒?不过沈睿也懒得阻拦她,总之秦佩儿喝多少他也喝多少,想来,半瓶杰克丹尼还不至于让秦佩儿烂醉如泥。
直到这时候,秦佩儿才缓缓开口:“老沈,你知道么?我和扬扬很快就不再是公主了……”
听到这话,沈睿心里倏的一紧。倒不是所谓的公主让他奇怪,而是,谁有那么大的手笔,能一下子吃掉秦佩儿和慕容扬两家?她们的父亲可是被称之为最佳连襟的啊……
沈睿意识到,这个问题还真的比自己想象的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