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书评风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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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出现在番茄新作《九鼎记》的书评区中的一则帖子,这则帖子的标题就是“我看深幻和番茄”,发帖者的名字也很有趣,叫做“不喜欢吃蔬菜”(只有你会觉得有趣吧?)。
帖子中这么写道:“鄙人看网文也有不短的时间了,从最早起点还是cmfu的时候开始,那时候记得不管是网站,还是作者包括读者们,都显得比较纯粹,说白了点,那时候起点是一个筑梦的地方,只要敢想、敢写敢发表,就能够成为一个写手,也就是咱们今天俗称的网络作家。至于到底写得怎么样,或许今天看来许多作品都已经过时甚至难以入目,可在当时却不得不说是许多人步入网文真正的启蒙,包括现在的许多新作者,而且真要说起来,那时候真正用心和梦想编织出来的故事,怎么也要比如今已经成熟但却已经模式化如同工厂里流水线产品的一些作品要强得多。”
“时至今日,网文已经经历了几年的发展,也即将迎来一个真正的巅峰,而这一点在慢慢成为原创网站霸主的起点,表现得尤为明显。当然鄙人发这则帖子,不是为了来给起点歌功颂德地,绝对不是。”
“要说起点最大的改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很多人恐怕都会觉得是在盛大入主之后,如果说当初的起点是一群喜欢做梦、筑梦和逐梦的人一起构建起来地,那么拥有了盛大作为后盾的起点,资金力量雄厚了,可性质却似乎慢慢发生了变化,不过从暂时来看,这种变化并没有什么不好,这里就要涉及到个人私以为的一个起点目前做得最好的地方,那就是竞争。”
“不错,就是竞争!当初我可能愿意花很多的耐心去起点的书库里面找书,一来是因为当时的作品还不多,很容易就翻找完了,也不太有排行榜之类的概念;但在如今来说,哪个在起点看书的读者说不知道周点击榜、周推荐榜乃至于月票榜的意义,谁也不会相信。是经过时间的积累,还有读者们慢慢的接受,才使得这些榜单渐渐拥有了一些公信力,甚至成为了书友们找书的一个风向标,套句俗一点儿的话,上排行榜找书,总有一款适合你。”
“那么说到这里,就得要扯到鄙人这则帖子的标题了。过去起点尽管也有许多的竞争,甚至出现猪头《升龙道》那样的疯狂和对于排行榜的垄断,但网文在不断发展,起点也在不断发展,所以过去也很难跟现在相比,再加上对比一下现在在某外站的猪头等人,起点的平台优势也更加凸显出来了,现在的起点在我看来才真正开始具备了原创网络书站霸主的气质,而就是在这样的起点里,我们可以看到再难出现《升龙道》那种凭借一己之力改变一个网站命运的事情,这说明网络文学和网站的发展真正步入了一个平稳的正轨中,说到底个人英雄主义的确很传奇,但现实很骨感,整体全面的发展才是根本,在这里又要提到某个外站作为反面教材了。”
“好吧,前面说了一大堆,看起来都是废话,只是为接下来的话题做一个大背景的铺垫而已。就是在起点渐渐发展到巅峰的时候,就是在起点的排行榜渐渐成为了许多书友找书的第一优先选择的时候,就是在各种排行榜的竞争成为了不管是作者还是读者都竞相追逐以及参与其中的一种现象的时候,还会有超脱其中的人出现,这简直有些不可思议。”
“虽说现在已经很难有一人决定一网站生死的情况,但这并非说起点的大神就没落了比不过当初了,就像是我们现在可能很难想象没有了三五组合的起点是怎么样的,可相比于他们,番茄和深幻才是个人觉得目前起点网站最具代表性的两位作者。”
“接下来进入正题了,汗……先说深幻,这是一个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黑他的作者,或许我们可以说三少总喜欢写学院,女主角总是那么多,还老是王八之气一抖,天下尽皆来附,也可以说老猫太懒了,更新实在是一大硬伤,还可以说跳舞什么时候对于女主的名字能够有点创新,除了薇薇安还是薇薇安,有一个杨薇本质上还是薇薇安?可说说到了深幻,能说他什么呢,反倒是有点可以总结出一大堆,之前的《盘龙》不说,现在这本《斗破》,虽然升级很慢,情节发展也不够快,而且文笔是肯定及不上老猫、跳舞他们地,但作为一部网文来说,它具备了一切大众读者们所需要的东西。”
“创意有了,炼药师、异火……这些都是我在这部作品中才第一次看到的东西,或者以前也有我不知道,但从来没有被当做主角的要素来重点描述是肯定地,事实证明这一点很吸引人,我在跟着深幻的名声过来刚翻到的时候,就觉得眼前一亮,然后读下去,就一发不可收拾了;情节嘛,其实作为一部小说,就是要一个起承转合、有扬有抑,在这一点上虽然很多时候我个人被憋得很不爽,但不得不说《斗破》其最成功的一点,就是在几乎每一个或者每几个章节的末尾处,都会选择性留下一点悬念,又或者是一段高*潮的开头。”
“以往很多作者很喜欢将高*潮一次性写完,比如说小五,虽然他也有分章,但往往一个大章就是一个高*潮的段落,不是说这样不好,读者会看得很酣畅,可是看完了这一段,接着往下看的渴望就不会有那么强烈了。打个比方,这就像是一个饿了一整天的人,和一个只饿了一餐的人相比,两人程度不一样,饿了一餐的人再饿一餐可能也没有多大关系,但是饿了一天的人对于食物的渴望绝对比后者要强烈得多,那么在这个时候如果一份昂贵的食物摆在面前,肯定是前者更愿意花钱去购买。举这一个例子,就是为了说明《斗破》在这一点上做得很好,甚至都可以作为一个商业营销的案例,当然也要本身写得确实不错,有足够好的基础。”
“创意、情节之外,就是小说的一个重要构成点,那就是文笔。鄙人其实一直都觉得,文笔或许于传统文学来讲很重要,但在于网文之中就未必了,至少绝对起不到决定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