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妖怪在谁的口袋里(二)

宫原静的坏主意还在酝酿之中,这个坏主意也很有可能会变成坏事,但那是以后的事情。

但是现在这个时候,已经有坏事要找上他了。

提到口袋妖怪,不管有没有看过这部作品的动画和漫画,玩过还是没有玩过这个游戏,相信有一段至理名言,只要是稍微熟悉动画漫画的人都听说过,甚至背下来也没有任何问题:

你诚心诚意的发问了,我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为了防止世界被破坏、为了保护世界的和平,贯彻爱与真实的邪恶、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武藏,小次郎,我们是穿梭在银河的火箭队,白洞、白色的明天在等着我们。

后面还得加上一句极具存在感的“喵~~”。

所以说口袋妖怪这部作品,从角色塑造上来说,很多人都觉得反派角色更加出彩,某种意义上行来说武藏、小次郎和喵喵这三个奇葩组成的火箭队能够给人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

而且他们对自己的描述也基本上是正确的,他们确实是“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但是反派最终还是反派,在本篇里,他们是不是小智的主角队伍的对手的。

所以在一次又一次的挑战失败之后,火箭队终于心灰意冷了,后来他们从小精灵的大联盟中退役,转行到了NBA打篮球。

恩,再后来他们的经历大家都比较熟悉了,他们去了休斯顿,成功的拿到了几次冠军,再后来他们又舍弃了火箭队,转会到了一家叫做迈阿密热水队的队伍……

咳咳,又扯远了。

目前在ME上连载的口袋妖怪,标题就是用的“口袋妖怪”这几个汉字,相信以后不会有人再为了这部作品的汉语译名有意见了。

虽然口袋妖怪的这个故事的连载目前才刚刚开始,剧情上来说小智刚刚得到皮卡丘踏上旅程,碰到了自己的两个小伙伴也是不久之前的事情,但是在剧情制作上,剧作组的石英联盟、橘子联盟、城都联盟三篇已经一溜水的王下走着。

不过在没有动画和游戏的前提下,这部作品,这个题材,单单是靠着漫画是很难火起来,很多读者仅仅是对那些神奇宝贝感兴趣而已,对于整个故事流程和架构则是反响一般。

目前读者的好奇心主要集中在各种各样的小精灵身上。

所以这部作品目前的状况是不温不火,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毕竟这是在少年漫画上连载的作品。

在木槿社,没有人理解为什么宫原静会在一部少年漫画上刊载一部偏向于子供的作品,除了宫原社长自身。

虽然本体是游戏,但是口袋妖怪毕竟有动画和漫画作品,姑且把它分到漫画的分类之中,那么整体上来说口袋妖怪是最值钱的日漫了。

从商业价值上来说,某些人或许已经发现了,在ME上,连载着数部超值钱的作品:EVA,圣斗士星矢和口袋妖怪。

圣斗士星矢的三十年间的价值有20亿美元。

EVA二十年间的价值有30亿美元。

至于口袋妖怪,二十年间的价值是500亿美元……这个数字看起来还不够震撼,那姑且把它价值后面跟着的单位换成日元,那它的价值就是四兆日元还多。

是的,把货币单位换成日元,那么口袋妖怪的计量单位就能变成兆。

当然了,这些利益木槿社完全没有独占的意思,他们也不可能独占的了。

谁在占谁的便宜这样的问题先不讨论,宫原静一向是主张有钱大家一起赚的……

好吧,这主要是因为木槿社目前为止完全没有软硬件开发的实力,想让他们做游戏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而且更主要的事情是,就算是他们做了游戏,还是得要和任堂天、世嘉乃至索尼这样的游戏巨头合作,否则的话这个游戏就会没有登录平台,也没有办法做发行。

但是只要是登录这样的平台,要让这些巨头做发行,那么利益上来说,不管做不做游戏开发,占大头的总归是任堂天这样的企业的。

所以木槿社干脆连委托开发的念头都没有,他们要抓的更关键的东西只有一个,那就是版权。

游戏版权他们可以适当让渡,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木槿社毕竟不是做游戏企业,但是周边他们要抓在手中。

只要作品的人气起来了,那么各种各样的新奇的口袋妖怪,完全可以做成集换式卡牌,或者把它们一个个的塞进扭蛋机里,单单是靠着这两项,木槿社就可以赚翻了。

不管是到目前为止,还是多久以后,宫原静完全可以确认,口袋妖怪的所有版权都在木槿社手里,无论是漫画版权、动画版权、创意版权还是游戏专利。

不过,现在他们却收到了要求他们停止侵权行为的律师函。

这封措辞严厉的律师函上,第一个署名的企业木槿社完全可以无视,什么GF动画,听都没有听说过。

但是剩下的那一个,就让他们不得不重视了。

任堂天、

在木槿社的社长办公室内,宫原静和宫原纯正眼望着这张律师函呢。

不过宫原静本人的脸上倒是显得很镇静,哪怕是面对任天堂这样的企业,他也觉得没什么好惊讶的,任堂天在经济体量上来说,目前的木槿社根本没得比,但是哪怕任堂天再强,只要他还有着同等量级的竞争对手,那么宫原静就觉得在这场竞争上,这个企业不足为惧。

你再牛,大家混的也不是一个圈子不是?

问题在于任堂天有着这样的竞争对手吗?当然是有的,它想要把对方掐个半死的日---本有些企业有不少,恨不得狠狠掐死的对方的游戏企业则是有一个……

所以宫原静不担心,有些担心的是宫原纯。

此时的宫原纯,已经正式接手了木槿社的版权管理工作,虽然她很年轻,有的事情上她能处理的很好,也有的事情上她显得很稚嫩,能力并不能完全被信任,但是版权管理这件事上还真是非她莫属了,不说别的,交到她的手里宫原静本人很放心啊。

而且在版权这件事上,指不定宫原纯比宫原静还在意,这件事上,纯姐就像是那啥看着自己窝里的那啥一样的严肃认真的。

凡是涉及到版权的问题,指不定她看谁的眼神都像是在盯小偷一样。

比如说宫原静写在秒速五厘米前面的“LO”,拿到了词曲之后她就麻溜的去注册词曲了,连嘱托都不需要。

不过看着这封措辞严厉的律师函,再考虑到这次木槿社可能要跟任堂天那样的巨头硬杠,她多少还是有点紧张的。

“静君,版权上我们没有问题吧?”虽然一直绷着脸做寻常的模样,但是她骗不过宫原静这样的亲近的人的,她还是有些担忧的。

“当然没有问题,我们的全部文件和手续你不都看到过了?任堂天的事情不用担心,从本质上而言,我还是想跟那边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有钱大家一起赚才好,我相信他们会跟我们好好合作的。

“可是如果他们的态度真的像律师函上写的这么严肃呢?”

如果在木槿社拿出了完整的版权证据之后,任堂天依然是采取某种极端的态度的话,那么宫原静也给出了自己的回答,只有很简单的三个字:

“找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