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暂得逍遥
宋杰在三道沟一剑杀了张召重,堂堂的火手判官,身死的消息一定瞒不住,第二天一早大雨初停,便单人独马上路,离开大队人马,另选了一条路线,打算到处去看看。
余鱼同再三邀请宋杰加入红花会,但他却认为红花会那是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就算是加入了也没什么意思,到时候说不准还要去和乾隆虚与委蛇,还不如他自己一路走走停停,见到哪有不平事就管管,哪有恶霸污吏就杀个干净。
自己心里痛快,还能救下一地百姓,也不用去理会那些狗屁不通的改朝换代的计划。
想要改朝换代,驱除鞑虏,放着杭州绿营多半的兵卒不用,竟然想着让乾隆自己承认自己汉人的身份,恢复汉人江山,宋杰对此只有一句评价:“没脑子。”
李沅芷他们的大队人马打算从风陵渡口过黄河,然后去杭州,宋杰有意和他们分开,准备去河南,从孟津渡口过河,找陆菲青问了路,认准方向,沿着官道纵马疾驰。
宋杰单人独马,速度要比大队人马快得多,不过三天时间,人已经到了嘉峪关,完全和大队人马岔开了路线。
这三天里,他在赵家堡宰了一个地主恶霸,拿来的大部分银子都分给了赵家堡周边的穷苦百姓,自己也剩了几十两,一路上吃饭住宿,倒也没委屈了自己。
过了嘉峪关,一天疾驰。
到了傍晚之时,宋杰所乘的马匹已经体力不支,只能勉力在官道上走着,不时喘着粗气。
好在此时前面的城墙已经遥遥在望,看起来是座大城,正好休整一夜。
如今到了大城,在没有被通缉之前,宋杰也不想自己惹麻烦,在城外找了一家道观,买了一身新的道袍,挽了一个发髻,这才牵马进城。
当今的世道虽然也是匪患横行,天灾人祸,但终究不是兵荒马乱,一般的马匪强盗也不敢来打这种大城的主意,守城的兵卒如今正无精打采的站在城门口,根本就没有一个人的注意力在行人身上,宋杰大摇大摆的从旁边进城,竟然没有一个人上来询问,反而都躲得远远地。
宋杰进城后在东门找了一家客店,把马交给小二,吩咐他好生喂养,进了大厅,对掌柜的喊道:“给我开一间上房,顺便说说,城里的酒楼在哪。”
掌柜的笑道:“小道长这般气派,想必也瞧不上小店里的粗茶淡饭,小道长要是想吃好的,出了店门左转,上了东大街,有一家杏花楼,那是肃州城里最好的酒楼。”
宋杰扔下一块碎银子,笑道:“成了,我出去转转。晚些时候回来,记得留个门,这银子就当房费了。”
掌柜的笑着应下,吩咐小二带宋杰出去指路。
来到杏花楼,点了几盘小菜,要了两壶白酒,宋杰上了二楼,挑了一张靠窗的桌子,不一会儿,小二先把两壶白酒端上了桌子。
肃州泉水清洌,所酿之酒,香醇无比,西北诸省算得第一。此时酿酒的技术已然是古代酿酒之法大成的时期,香浓醇厚不说,比现代酒厂酿出来的酒更多了几番滋味。
宋杰前世上大学的时候,也是经常和舍友出去喝酒的人,虽然不是嗜酒如命,但酒量也不算差。
这种古法酿制的白酒,香浓醇厚不错,但要是比起提纯和酒精度,那就和前世的白酒差远了,宋杰空腹喝了一整壶,小二才堪堪把点好的菜送上来。
此时正是吃饭的时候,杏花楼里的酒菜虽然大都要比外面贵得多,但这个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达官贵人,更何况西北乃是晋商的根基,有钱的商人也是多不胜数,也因此,这杏花楼里吃饭的人并不在少数。
方才宋杰干巴巴的喝进一壶酒,却面不改色,已经让周围的食客纷纷注意到了他,他可不愿意像个猴子似得给人看戏,剩下的这一壶,却是喝得慢条斯理,时不时的夹两筷子菜,若不是他现在穿着道袍,怕是酒楼上的人都会把他当作什么世家大族的公子。
这时,忽听楼梯声响,小二又引着两个人上了楼,殷勤的安排好了位子,问了吃食,转身下楼,片刻后就端上来两壶白酒,紧接着一道一道菜上来,这速度可比宋杰的快多了。
宋杰不知道这两人是什么身份,也没甚兴趣知道,但他乃是学武之人,耳目聪慧,不用刻意去听,这两人的说话声就已经进了他的耳朵里。
只听得一人道:“言老哥,兄弟这次算是栽在肃州了,谁知道那两个点子这般好的身手,此番的事情还要你多多帮衬兄弟。兄弟今后定有重谢,否则回了京城,兄弟这脖子上的脑袋怕是要保不住啊。”
那姓言的道:“这个好说,那两个点子不是已经让你们给弄伤了吗?到时候咱们找过去,给他来个一网成擒。到时候瑞老弟升官发财,可不能忘了老哥我啊。”
那姓瑞的叹了口气道:“老弟要是真升官发财必然忘不了言老哥。不过,现在我也不想着什么升官发财了,能把人给抓住送回京城,也就罢了。我们八个侍卫一起出京,到了现在就剩下我一个。肃州这一战,不是我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现在想想,我还是毛骨悚然呐。”
那姓言的笑道:“你们哥几个的功夫那是都不弱的,这两个点子要不是被你给打伤了,还真是不太好办。可惜张大人得到消息去查镇远镖局被劫的事了,要是再有张大人搭把手,这件事就算是十拿九稳了。”
那姓瑞的道:“这倒是,张大人查探的方向,就是那两个点子逃了的方向,说不准连老弟这份差事也给一起办了。”
两人欢呼痛饮,聊到这就算是说完了正事了,宋杰心想:“看来张召重被杀的事情还没有被发现,否则这两人肯定没胆子还在这里吃吃喝喝,做白日梦。也对,像张召重那样的人,行踪不定,消失个三五天的也没人会感到奇怪。”
“看来我还能再逍遥几天……”
宋杰小声嘀咕一句,起身结账,出了杏花楼,一路回到客店,让小二带着回了客房。
那客房此时已经被收拾了出来,宋杰进房以后,倒头便睡,再睁眼时,已经到了第二天清晨。
他翻身下床,出了酒店,到杏花楼叫了些糕点,既做早餐,又可以当成路上的干粮。
边吃便走回客店,找店小二要回马匹,他本就没什么行李,也就直接骑上马奔着西城门走。
出了城,纵马疾驰在路上,宋杰想了想,自己一个人速度快,到了杭州的时候,李沅芷他们肯定还没到,也不用急着赶过去。
回忆了一下原著的剧情,宋杰无奈的发现,整部书里面根本就没有几个值得让人去看看的人物。
红花会的无尘号称是当今天下剑法第一,袁士霄的百花错拳融合百家之长,赵半山的暗器出手就是铺天盖地。可要真论起来,宋杰此时的剑法,拳法和暗器恐怕都要胜出他们不止一筹。
天山双鹰的三分剑术,倒是还有些意思,但是霍青桐把随身的佩剑都给他了,他也不能转身就去找人家师傅的麻烦啊。
想来想去,书剑里的人物是没什么值得去看看的了,倒是和书剑有关联的书里面提到了一个人,让宋杰觉得应该去见识一番,弄不好还能学会点有用的本事。
宋杰打定主意,一甩马鞭,坐下马匹的速度又快了一些。
就算要去见见那老家伙,那也要先过了黄河才行啊。
那老家伙现在的法号也不知道叫个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