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夜查
一分钟后,我想起了文件袋的下落,小吃店。二话不说拔腿就跑,风一样。运气真的很好,马上坐上一辆的士,12分钟,18块钱,回到小吃店。
刚进门,有人在背后拍我。我知道,是店里端盘子的姑娘,小妹。不知道小妹是不是她的名字,反正大家都叫她小妹。
“大哥,你怎么又回来了?”伴着一阵银铃似的笑声。
小妹爱笑,因为有一颗龅牙,笑的时候喜欢捂嘴;也不是每次都捂嘴,看对谁笑;对我笑的时候铁定捂嘴,捂得严严实实。小妹对我说过,自打我第一次去小吃店,她就看出来我跟别人不一样。她这么有眼光,一定会帮我把文件袋收起来。
我转过身。小妹慌忙捂嘴,另一只手别在身后。
“给我吧,快给我。”我急不可耐。
“刚才跑那么快,叫都叫不应。”小妹把文件袋递过来,“有什么奖励?”
“晚上请你看录像。”我敷衍说。
又风一样冲到大街上,又坐上的士,又是12分钟,18块钱,又到了工业区门口。
保安很吃惊,他没料到我会这么快回来,有些丧气地说:“登个记吧。把身份证给我看看。”
我打开文件袋,整个人又不好了,各种证件都在,唯独没有身份证。
头天夜里十一点多,旅店房间突然闯进几个人,一个警察,带着几个迷彩服。警察巍然不动如山,迷彩服用警棍到处乱敲,一边吆喝:“起来了,起来了,查暂住证。”
我有心事,睡得浅,听到动静,头一个醒过来,头一个跳到地上。因为头一次经历这种事情,不知道深浅,我从文件袋里掏出身份证,大大方方递给警察,说:“警察同志,我刚来深圳,住在这儿找工作,还没来得及办暂住证,等找到工作,我就去办。”
当时我以为,身份证也可以证明一个人的身份,而不仅仅是神马暂住证。后来才知道,那天晚上是多么惊险:当有人朝你要暂住证的时候,如果你递上的是身份证,那么你完了,对方最客气的做法是理都不理,一般是接过去再把它仍回到你脸上,也有撕掉扔地上再踏上一只脚的,看各人的造化。
但我遇到了活菩萨。那个警察接过我的身份证,看了一眼,又交还给我,说:“小伙子,找到工作,抓紧去办。”
也许是我的懵懂无知打动了他,也许因为我用的是大学时的身份证,我那所还算著名的母校成了我的护身符,总之,他放了我一马。后来,在广州,有个叫孙志刚的大学生就没这么幸运了,他被关进看守所,大伙都知道,他后来变成了骨灰。
我接过身份证,不卑不亢说了声“谢谢”,丝毫没有觉察到自己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但是,我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没有及时把它归位,而是顺手塞到了枕头下面。我睡在上铺,枕头就在手边。
那天晚上,整个小旅店就我硕果仅存,其他人通通被塞进一辆猪笼车,带到辖区派出所。天亮时,大部分人又从派出所回来了,他们分别交了100-300不等的罚款。只有少数人掏不出罚款,又没人来赎,被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倒霉蛋们三天之内还有交钱赎人的机会,逾期就要被送到清远或者樟木头,干各种重体力活,三个月或者半年后,再被遣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