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六章 接天莲叶无穷碧
“大宗师?居然牵扯到大宗师了吗?”萧后惊呼一声。
对于其他的称呼,萧后或许还没有其他的概念。但是对于大宗师,即便是萧后,也是知道恐怖的。
每一个大宗师都是非常难得的,走到哪里都会受到无尽的尊荣。
王宇的新朝,看似强大,杀掉的大宗师也已经不止一个了,但是那都是注定和新朝为敌的,没有和解的可能性。
如果是和新朝没有冲突的大宗师,能够不得罪的,王宇都不会得罪,还会尽量拉拢。
“确实牵扯到了一个变~态人物,大宗师当中的极品,逍遥侯。”王宇的双眼微眯,眼神中闪过一丝复杂的光芒。
“那还是不要管十一郎的事情了,随他去吧。为了他得罪一个大宗师不值得。”萧后道。
她虽然心疼萧十一郎的性命,但是却也不想王宇因为萧十一郎而和一个大宗师为敌。
虽然王宇并不一定怕。
王宇脸上露出了笑容,看向萧后的目光越发温柔。
王宇能够听得出,萧后是发自内心的不想让自己因为萧十一郎而惹上强敌,而不是做戏。
在王宇面前做戏,萧后还没有这个演技。
越是这样,王宇对萧后越满意。
显然,现在在萧后的心目中,自己的地位已经超过她的亲生弟弟了。
这对于王宇来说,不算是一个荣耀,但是绝对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萧后的表现,也值得王宇去珍惜。
“本来我的确是不想理这件事情的。割鹿刀虽好,我麾下的人却也没有能用得上的。不过既然萧十一郎是母后的弟弟,看在母后的面子上,我就陪逍遥侯玩玩。”王宇轻笑道。
“不会很麻烦吧?”萧后问道。
“现在的草原,虽然是蒙古一统天下。但是也并非是铁板一块。蒙古族只是草原各族之一,在草原上,还有其他很多的民族。他们臣服在蒙古的铁骑下,奉铁木真为首领。但是并不代表他们就甘心臣服。逍遥侯,就是草原哥舒部的大宗师。有他在,哥舒部得以没有被蒙古灭族。”王宇悠然道。
“按照宇儿所说。逍遥侯和蒙古并非一路,这样一来,岂不是我们可以拉拢逍遥侯,这样就更没有必要和他为敌了。”萧后皱眉道。
她现在一心以王宇的霸业为先。
王宇轻轻一笑,摇头道:“母后你想的太简单了。逍遥侯虽然是大宗师。但是蒙古有足够的实力镇杀他。现在铁木真留着他,是想让他关键时候出力,可不是让他反戈一击。只要逍遥侯表现出一丝的反意,立刻就会迎来蒙古的全力镇压。逍遥侯虽然也有些手段,可是在蒙古面前,只能说不堪一击。所以他现在就是一条疯狗,而他的主人,正是蒙古。想要拉拢这条疯狗。是不可能的事情。”
有些人,是永远不可能做间谍的,比如逍遥侯。
有整个哥舒部牵绊。他不可能逃脱蒙古的掌控,也不敢背叛蒙古。
他能做的,就是在哥舒部做自己的土皇帝,醉生梦死,自欺欺人。
“宇儿,逍遥侯的武功比你如何?”萧后问道。
“从前的他。或许还可以与我一争长短。不过我一直在进步,他却一直在退步。现在的逍遥侯。只怕称之为史上最弱的大宗师,也未尝不可。”王宇不屑道。
“他怎么会如此弱?”萧后道。
“因为逍遥侯不能接受现实。他空有一身武功。却无力反抗蒙古。空有一腔抱负,却无处施展才华。论武功,蒙赤行几倍于他。论势力,哥舒部弹指可灭。在这种打击之下,逍遥侯整个人废了。他没有更进一步的能力,而是选择了用疯狂来麻醉自己。他在草原上建立了‘玩偶山庄’,囚禁不服从他的各路武林高手,目的只不过是为了捉弄这些受困之人,以此取乐。他的人生已经没有了目标,剩下的便是无尽的放纵和疯狂。这样的一个人,空有一身的武力,在我看来却已经废了,不足为虑。”王宇道。
逍遥侯原名“哥舒天”,最初被称为“天公子”。
天下间“公子”无数,也有很多公子名动江湖,但是“天公子”,曾经是公认的公子第一。
但是在哥舒部被铁木真击败之后,“天公子”便已经死了,取而代之的,是“逍遥侯”。
看似逍遥,贵比王侯,但是却已经没有了以天空为目标的志向。
他已经折翼,没有了目标,即使他的武功深不可测,武学也已经近乎神迹,但是他这个人,废了。
没有像石之轩那样掉落境界,是他的命好。但是现在逍遥侯的实力,说是大宗师垫底,毫不为过。
性格偏激,做事损人不利己,逍遥侯从一个枭雄,变成了一个疯子,以捉弄他人为乐的一个疯子。
王宇以前从来没有将他放在眼里,但是这一次为了萧后,提前解决了逍遥侯,也未尝不可。
“宇儿你有对付他的方法吗?”萧后问道。
“对付逍遥侯,还真不用什么方法。连城璧那一关,逍遥侯都不一定能闯过去。”王宇道。
“连城璧?”萧后皱眉,她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连城璧,无垢山庄的庄主,连家是隐藏世家之一,虽然已经没落,但是连城璧却是一个中兴之主。一个很出色的年轻人,在我看来,比起萧十一郎来,连城璧还要出色的多。”王宇对逍遥侯很不屑,对于连城璧却是不吝赞美之词。
萧十一郎这种人物,没有了主角光环的保护,在这个世界,和连城璧的差距明显。
如果把很多人都放在同一个竞争环境下,他们取得的遭遇会截然不同。
“他武功很高吗?”萧后道。
“他现在的武功不高,也就比萧十一郎略高一些,和逍遥侯的差距明显。但是有些时候,武功并不代表全部的实力。”王宇意有所指道。
一把宝刀,名曰割鹿,“秦失其鹿,天下共逐,唯胜者得鹿而割之”。
萧十一郎爱割鹿刀,纯粹因为那是把宝刀,好刀的本身就是一种完美,如同无瑕的璧玉。
连城璧爱割鹿刀,是因为它象征了一种至高的荣耀和地位。
逍遥侯爱割鹿刀,是因为得到至好的事物是他的快慰。
王宇对割鹿刀没有兴趣,但是王宇很有兴趣,见识一下在隐藏世家和叶孤城并称的人物——连城璧。
以没落之身,能够和赢氏一族的传人叶孤城并称,该是何等的惊才绝艳。
现在的叶孤城已经进阶大宗师,连城璧会有什么样的表现,王宇很期待。(未完待续
ps:感谢龙天大圣868的588起点币的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