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二章 家,国,天下!(下)
他站着,看着这这一片天地,有一种陌生的感觉。真正的来说,他并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所以并不能体会到这个世界原住民的那种感觉,那种情怀,或者说,他从一开始,至始至终,用的都是一种另一个世界的视角。所以他迷惘,所以他看不到,所以即使脚踩这一片土地,闻着这个世界的味道,却始终与这个世界有一种隔阂存在。
“所以我这样做有什么意义么?”他拿起腰间悬挂的酒壶,晃了晃,才拔开塞着瓶口的木塞,往嘴里面猛的灌了几口,喝得酣畅淋漓。
酒却是这般的没有滋味,一点滋味也没有,一斗酒,喝不出属于自己的味道。对于他林斗酒来说,还真是可笑,明明是斗酒的名字,却怎么都喝不出酒的味道来,只有舌尖那淡淡的辛辣味道在说明喝的是酒。
作为林家子弟,其实他是能够回到母星上去的,只是现在的母星,即使经过了漫长时间的恢复,仍旧满目疮痍。就算回到母星,看着那一些景色,也没有办法体会到先人的情感。据说那里有着各种各样的东西,包括铁的意志,漫长生与死的道路,只是他体会不到,体会不了,于是林斗酒来到了这里。
他还有一个哥哥,但比起自身那较多的迷茫来说,两者之间却没有可比性。林斗酒微笑,酒液从嘴角淌下,沿着下巴,缓缓的滴落,一点一点的沁湿了他衣领的部分。
从心把酒壶绑好挂在腰上,林斗酒开始继续前行,赤脚踩在土地上,有石头,有沙子,咯得他的脚生疼无比。但他却仿若无所觉察一般,继续前行,赤脚踩踏上去,用着一种不快不慢的韵律前行。
用着这双肉脚,他从所在的荆州,来到了并州,一路上过山爬山,遇水淌水,脚底起初的伤口,被磨破的皮肉,已经经过了一次次的愈合,又一次次的受创,周而复始,终于在最后那娇嫩的脚底板,出现了一层厚厚的老茧。就是用着这一双脚,不过前方有没有道路,他都走出了属于自己的一条路,一人独行,有风有雨。
一路走来,走到现在,林斗酒看过太多的事情,看过马贼屠村,看到强盗杀人,看到那些百姓为了守护自己的家园而流尽了最后一滴血液。他,却没有太多的感觉,因为这是他们的家,他们的国,他们的天下。他的家,他的国,他的天下并不在这里。
他就只是看看而已,没有伸出援手,看着杀戮,看着拼战,看着他们为了守护家园而被杀死,看着他们的妻女被侮辱,被带走,看得太多太多。他没有动,静静的看着,只有到这些马贼山匪对自己动手的时候,才会出手击杀。
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是冷血动物,可是那又如何?他体会不到,体会不了,作为林家里面最特立独行的存在,看得太多太多,有太多太多的东西就是他自己都遗忘了。
据说帝国的历史上,曾经有秦皇扫六合,挥剑诀浮云,也曾经有人乌江唱别一场皓月,就死也能撑鬼雄。还有一曲满江红,破碎山河风飘絮,誓死只为守护这万古长夜。帝国的历史上,有着太多太多的英雄人杰,就因为太多太多,所以林斗酒都记不清了。
他只记得他们哭过笑过,生过死过,来过去过。正如这脚下所踩踏的土地一般,看起来平平无奇,可是却没有人知道在遥远的曾经它是否也浸透着某人挥洒的热血?即使曾经没有,在以后或许也会有。即使以后没有,可是在帝国的即使上,也有无数人,为了这寸土锱铢必较,为了那一掌能够握住的泥土,而付出了生命。可以说,这就是他们所守护的家与国还有天下!
林斗酒的脚心火热无比,持续的暖,是一种能够烫人的温度。这是因为长时间的行走,脚掌蔓延的热度,也似乎是因为脚下这冰凉,却每一寸都有心血的土地被烫得灼热。
是啊,他不懂,即使预见,曾经读到过,也不同,因为不能够感同身受。所以林斗酒不知道,曾经有人走过两万五千里,用血肉之躯踏过雪山草地,他们沸腾的血液,跳动的心,曾经是那样的猛烈,毫不犹豫为了一个崭新的世界而毁灭掉自己曾经的一个小家。他们为了国,为了这个天下,先天下与国,最后才是自己的家,然而剩下的,只有支离破碎罢了。
那个时候,就和帝国立国之初一般,风雨飘摇,正因为有无数的人,牺牲掉了自己的家,才成就了一个国。至少就现在来说,帝国并不辜负,辜负曾经那些人前赴后继的牺牲,不辜负那些人所淌流的血液。
而那个时候呢?公元那个纪年呢?有多少人辜负了?有多少遗忘了?他们拿曾经有人付出鲜血付出一切所希冀创造的未来,而成全了自己肆意妄为,挥霍无度,泯灭心性的现在。他们不在乎这一个国,他们只在乎自己的家,为的就只有自己,甚至于不在乎牺牲国家利益,来成就自己。
不能感同身受,所以林斗酒不懂,不懂为什么会有人为这付出自己的所有,包括生命,包括未来,只为成全别人的挥霍。然而,他却又有一点共鸣,从家国天下这四个字品味出了一点东西。也仅仅是一点领悟,即使知道,却不能够代表他认同,也不能使他明悟。
那些人,为的不是某人单纯的家,为的是这个国,为的是一个能够容纳大家的大国!他们所曾经深信过的,就是这个国家不会辜负他们,即使有人遗忘,国也不会遗忘他们,即使有一天遗忘而背叛了,也有这片淌过鲜血的土地能够永远的铭记他们。
“家,国,天下。”林斗酒喃喃着,却依旧的迷惘。正因为知晓,正因为看见,所以无比的迷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