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入学准备

对于陆小凤的行踪,唐方觉得自己是完全找寻到了规律。

就算不知道他冒然来到长沙干什么,但有一样总是不回免除的。

美酒和美女,就是这家伙的弱点。陆小凤喜欢艳遇,那绝对不会专门去欢场,但是酒呢?

好酒什么的,他是一定要尝一下,对他来说,要是生命里没了美酒,那不如杀了他。

就算是有人追杀他,遇到天大的麻烦,不找上一个酒楼喝上几口,歇歇脚,他是不会离开的。

当唐方把这个推断告诉几人时,大家都深以为然。

对这个好酒、好色的荒唐鬼,他们是无话可说。赵志鹏立马出去联系家里的势力,开始了调查。

找个满世界乱跑的武林高手难,但是找长沙城里最好的酒楼、最好的美酒,那还不容易吗?

只是一会儿功夫,信息就传递出去,剩下的,就是等待消息的汇总了。

到了夜里,大家都睡不着。唐柔被神秘人带走,对大家的情绪都是很有影响的。

这是他们的理由,但对唐方来说,这几货完全是因为他手里的酒葫芦。

那里面,是唐方带出来的好酒,若是不顾及这新酒的劲大,滋味猛烈,完全可以吊打天下间所有的美酒。

紧紧斟出四杯,那清逸的酒香顿时弥漫了整个大堂,这几个家伙小心的端着满满的一杯,那含情脉脉的样子把他看得直叫恶心。

看不惯他们的那点丑态,哪有一点世家公子的样子。唐方心情极差,一个人站在庭院练武。

包拯见大家都不说话,只能郁闷的坐着,他素来在侦查案件上有些能力,但现在一点信息都没有,帮不上什么忙。

美酒在前,他也是喝不下去。

他看向庭院前的唐方,此时这个小他几岁的少年,正在站着三体桩。

这个时候还能静下心来练武,大家都不知道说他什么好。

但这里面唐方与唐柔的感情明显是最深的,这时唐方还能静下心来练武,也不是真有那么淡定。

现在也只能等待,这里面事情太过嘈杂,无论是寻找陆小凤,还是查询三十年前的那桩灭门惨案,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消息的传递,总是需要一个过程。

尽管唐方用着这样的话来宽慰自己的,但还是忍不住越想越烦躁。坐不住的他就在那里站桩,实在是气不过了,就开始练习暗器。都是一把一把撒的,准头上虽是差了很多,但单看已是一片狼藉的庭院,就知道有多凶猛了。

“我说,你这小子……”

从墙角的阴影里传出一个声音,隐隐带着怒气。

唐方听到后猛地一震——这是早上那位前辈的声音。

欣喜的看过去,却没有见到唐柔,只有白天出现的那个暗影。

仿佛是在黑暗中,拉出一个逐渐清晰的人形,暗影再次出现在众人面前。

“不知道……前辈还有何吩咐?”

唐方的口气里满是不爽,要不是唐柔在他手上,说不定当场就翻脸了。

暗影传出声音道:“你不用如此厌烦我,老夫与你是平等的交易,不存在任何的逼迫性质。你既然不会毁约,那只要你按时完成了老夫的要求,就没什么事情了。”

“那前辈为何虏走唐柔?”唐方一脸薄怒的看着他,“挟持小孩,可不是正人君子所为!”

“你不用拿那些话来挤兑老夫……”暗影语气平淡道,“老夫苟活于世上三十年,正人君子什么的,已不在是心里的约束。那丫头很乖,比起你强多了,到老夫那里也不闹腾,我自是不会做出什么事情伤害她。”

说着,径直的走进大厅,几人看见了,全部起身站在一边。

毕竟眼前的这位,才是这里的主人。

“这东西,老夫带走了。”暗影指了指桌上放着的酒葫芦,“等你办完案子,我就还你!”

唐方没有说话,冷漠的盯着暗影。

他好像丝毫不在意唐方的目光,径直将葫芦带走……

身体慢慢融入黑暗中,暗影又说道:“这算是第二件事……”

唐方面无表情,阴阳怪气道:“那我还真是谢谢前辈了!”

暗影好像嗤笑了一声,也不怪罪,头也不回道:“还有小子,你那天说话的声音很大啊,但运用起那功法,却是很一般,有空多练练吧!

小子,这里是老夫的家,不要以为三十年没人管了,就能作威作福,天亮前把庭院打扫干净!”

唐方恨的咬牙切齿,一拳打在了树上。

两人合抱的古树被震下漫天的新芽叶,树干上被砸出一个清晰地拳头印。蓬松的树皮丝毫没有弹回来,就这么被挤压成一层,不再膨胀。

大厅里的众人喝着酒,掩饰着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的尴尬。

黄越挠挠头,有些费解的说道:“其实现在我倒是觉得,唐柔小姑娘在那位前辈那,仿佛也不会有什么事!”

他这话说出了众人心里的所想,大家心照不宣的点点头。

唐方狠狠地盯着他们,眼睛里的怒火快要把他们烧成灰烬了。

大家埋下头,小口的咂着杯子里的酒,那个葫芦被那位前辈拿走,上好的美酒眼下就只有杯子里的这一点了。

“对了……”四周又冒出了那个苍老的声音,“等下那小子打扫的时候,你们谁都不允许帮忙!”

轰~

唐方身边的那棵古树应声倒地。

……

虽然两件事情还有时间解决,但岳麓书院新生开学已经是迫在眉睫了。

二月十七日,是书院入学的日子,也就是明天。

一大早,他们就穿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连唐方、包拯这样衣物不多的,都在昨天夜里逛夜市买了一套。

一袭青白相间士子袍,点缀上淡淡的墨梅。手里拿着一把折扇,像极了风流士子,唐方看着自己的样子,怎么瞧怎么别扭。

黄越和赵志鹏倒是明显对自己的眼光很满意,相振宇也是拿着一把折扇,那烧包的样子让唐方只想将手中的同款扔到臭水沟里。

至于包拯,虽然细看那张脸,是有点小帅的。但那在寻常士子中鹤立鸡群的身高,以及唐方已经实在是不想吐槽的肤色深深拉低了颜值。

当然,还到不了非洲那些还在草原上捶胸的大兄弟那种程度,但对这里的人来讲,也是很难接受的尺度。

无论怎么穿,都像是衣服里包裹着一个煤球,他们也是绞尽脑汁,才勉强搭上一身深蓝色的衣服,让包拯能撑得住场面。

包拯今天很郁闷,看来还是没从昨晚的事情里走出来……

昨晚他们出去买东西,包大人就走在最前面,刚一出门就遇上几个想要绕道走的本地人。

可以想象一个皮肤黝黑的人,在月色下出现的场景吗?

当时包大人还颇为热情,笑着跟路人打招呼,露出了一口森森的白牙。

这下好了,一下就晕过去六个,还有一个吓得屁滚尿流,直接跳护城河里了。

唐方几人将那些昏过去的搬到一处小巷子里,等到他们醒来时,多半会觉得昨夜是一场噩梦吧!

只是这长沙城里,多半有了关于这所宅子的新段子了。

……

收拾好一身,大家都只留下一些钱财和东西轻装上阵,今天只是报名,连随身备着的笔墨纸砚都用不上。

唐方都将自己的枪留在宅子里。

这里面有个那么厉害的人物不用来看家,那不是浪费人才吗?

而且这里也没人敢来光顾,耗子到了都是别想走的。

五个烧包一出门,就与春风撞了个满怀,心情也顿时好了不少。

相振宇见包大人还背着一个大包裹,好奇的问道:“咦?包兄弟,东西留在这里就好了,你为什么还要带上一包?”

包拯笑着回答道:“这一包东西,是我娘尽心准备的,用来送给山长和执教的各位夫子。”

大家都不再问了,还有很多准备工作没有做,等下又要马上去书院,时间上是很紧的。

束脩是在长沙城里买的,开学有不少新生不知道规矩,一点准备都没有,这给了城里的商贩不少的商机。

遵循古礼,十条干肉、四块牛脯、美酒一壶,此作为拜师的礼节。纹银六十两,作为在书院本年的工本费。

只是,在购买时,出现了不少坑人的。

纹银六十两,我给你一百两的银票买,你找给我三十五两是什么意思?这些也就算了,但你那几条干肉就敢卖上二十两是什么意思,当时还一副爱买不买的样子,气焰十分嚣张。

后面还有新生在排队,大声嚷嚷着叫前面快点,赶不上书院祭礼了。

这几日书院招生,长沙城里的小贩商人都赚疯了,尽是卖家市场。

唐方混迹在人堆之中,感叹这与当年自己报考重点中学没什么两样。

只是后来进了大学,对自己也是放宽了,整日只知道打游戏。要不是练武和围棋的练习没有落下,和寝室里其他的废狗也真没什么区别了

本着有急事在身,不跟你计较的态度,大家都压下了这口恶气。

只是心里暗暗警惕,明年回到书院时,早作准备。

赵志鹏家在这里是真有势力,马车在这段时间是紧俏货,但分分钟就雇到一辆,看样子还不是一般的货色。坐着去书院绝对是倍有面子的那种。

坐上马车,急急忙忙的赶到书院。马车催得轻快,众人的心情也放好了不少。

这几日尽是一些江湖仇杀恩怨,到了现在方才暂时放下。

春风得意马蹄疾,唐方可是对未来四年在岳麓书院的日子很是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