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 无间道杀青以及英雄本色(中)

日子一天天过去,也终于迎来杀青的一天。

无间道最后一幕的拍摄难度非常大,考验的就是演员的演技,甚至很多人认为,前世梁朝韦能够夺得影帝,靠的就是最后这一幕。

陈歌忽然有些压力,今天的事情似乎没有预计的那么顺利。

在前世的时候,这段天台戏是整部戏的经典,被无数后来者所模仿,却从未被超越。

为了把这段戏拍摄好,作为副导演的何满也使出了吃nǎi的劲儿,可不知为什么,连续拍摄了三遍,都被陈歌喊停,认为没有拍摄出他所要的韵味来。

作为这部戏的主演、编剧加导演,陈歌无疑有着极大的话语权。

没办法只好让演员暂时休息,让剧组成员暂时清场,何满和陈歌一起讨论下面的拍摄计划。

“我要的是一种境界,黑白已经彻底颠倒,人物身份彻底置换的感觉。”陈歌有些激动地对何满说道。

何满点点头,“你说的我明白,不过拍来拍去,我们都已经尽力了,是你还不满意而已!”在何满看来,这种境界模棱两可,看不见也摸不着,何必那么较真呢。

陈歌摇摇头,“我不仅仅要拍摄一部戏,而是要拍摄一个能够长久流传下去的故事!既然是故事,那么就一定要有一个鲜明不变的主题,阳台这段戏,就是把主题渲染扩大,最后彻底发酵酝酿的过程!”

陈歌说完这话,看何满还是不太同意,于是就朝不远处正在休息喝水的刘德桦招手道:“华哥,你过来一下!”

刘德桦就走了过来,这段日子夜以继日地拍戏,显得有些神情疲惫和憔悴。

“华哥,这段时间辛苦了。”陈歌说。

刘德桦笑笑:“没事,习惯了,入行这么多年,什么苦都吃过,这两天不算什么。”

陈歌说:“等到杀青的时候,一定带大家好好放松嗨皮一下。”

刘德桦笑笑:“好。”

“刚才拍戏的时候,华哥你也应该感觉的这场戏的难度了。”陈歌思忖了一下说道,“你饰演的高级警司,实际上是社团派来的卧底,因为工作努力,一路高升,直到现在,你已经想真正地从社团脱离出来,成为一名真警察。所以你需要把内心那种对现有生活的渴望演出来……”

刘德桦点点头。

陈歌也知道,以刘德桦的演技,在这一场戏已经没什么问题,最重要的问题在自己这边,因为刘德桦那边的心里非常容易把握,但是自己要演的角色人物却比较复杂,本身是jǐng察,却做了社团的卧底,被人误解,被人追杀,甚至还被jǐng察抓捕和拷打,这对角色人物本身来说是不公平的,如若没有坚定的信念,估计早就崩溃了,从而从一名卧底真得沦落成社团分子。可是这个人物坚守住了自己的底线…….”

“在接头警官牺牲以后,能够证明自己真正身份的只有华哥这个对立的对手,本来一切还都在你的计划之内,找到证据交给华哥,捉到罪犯,然后做回jǐng员……”

“可是自己却最终发现了华哥身份的秘密,他是内鬼!这下怎么办?这是天大的难题,这一幕就是最后互相交锋的时刻。”

陈歌心里思忖角色人物的性格,这是吕良当初教给自己的,要学会和角色人物谈恋爱。

刘德桦和何满见陈歌在出神地想着什么,二人习以为常,没有去打扰陈歌,这个年轻的导演经常会这样,每次出神之后,演技就会有提高,用何满暗地里的叫法说,这是去修炼了。

几分钟后,陈歌回过神来,“开始拍吧!”

何满眼看陈歌“修炼”完毕,就趁机喊道:“各部门注意,马上准备开拍!”

呼啦,整个剧组立马行动起来。

须臾,轨道埋位,摄影机埋位,灯光埋位,演员埋位,阳台戏份正式开始-----

摄影机在轨道上沙沙转动。

镜头内,刘德桦饰演的高级警司刘建明信步走到了约会的天台上。

看看四周,没人。

他正要转身,一支枪顶住了他的腰间。

他举起手。

陈歌饰演的陈永仁在他身后露出颇具玩味的笑容。

两人对白开始----

刘建明:挺利索的。

陈永仁:我也读过警校。

刘建明:你们这些卧底真有意思,老在天台见面。

陈永仁:我不像你,我光明正大。我要的东西呢?

刘建明:我要的你都未必带来。

陈永仁:哼,什么意思,你上来晒太阳的啊。

刘建明:“给我一个机会。”

陈永仁:“怎么给你机会。”

刘建明:“我以前没的选,现在我想做个好人。”

陈永仁:“好啊,去跟法官说,看他让不让你做好人。”

刘建明:“那就是让我去死。”

陈永仁:“对不起,我是警察。”

刘建明:“谁知道?”

正在执导拍摄的何满之前一直不明白,陈歌为什么要把这段戏放在天台来拍摄,陈歌的回答是,这是陈永仁的选择。那么,陈永仁又为什么要将接头的地点选在天台呢?

直到看到这里,何满才猛然醒悟。

天空是博大广阔,空灵明净的,只有在这蔚蓝的苍宇下,被压抑的灵魂,才能更显他的光明磊落。比起刘建明要在电影院黑暗的掩护下完成交易,陈永仁的所作为,不由地令人敬佩。

镜头还在继续。

天台之上,穷途末路的陈永仁用枪指着同样穷途末路的刘健明。

刘德铧和陈歌两人这一次都可以说超常发挥。

尤其是何满一直担心的陈歌,他可是个新人,虽然进步很大,但演技上终究生涩,拍戏刚刚不久,可是这一次,他竟然能把陈永仁这样的角sè演得入木三分,将一个心智坚定行走在无间地狱的行者演得令人感动,这一点绝对是天赋异禀。

对此,何满不禁暗自敬佩,同时想起那位少爷一直要陈歌这个人,现在看来,真实目的还不清楚,但是陈歌绝对有成为影帝和超级导演的资格。

拍摄工作正在进行中。

陈歌手心一直都捏着一把汗,直到把天台这段对话演完,他才稍微松了一口气。接下来是另一个人物林国平上场了。作为社团另外一个卧底,他的戏份虽然不多,却在最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前世的时候,饰演林国平这一角色的是林家栋,此君也是演技派,更是刘德桦的至交好友。甚至两人还一度传出“断背”传闻。林家栋将这一角sè演的很自然,出来时间不长,对话也不对,却让人印象深刻。现在就看这一个由陈歌亲自挑选的演员,这一版本的林国平能不能超越林家栋了。

镜头侧转,林国平正式上场。

林国平:“别动,警察放下枪,放了刘警官!”

陈永仁:“你上司是韩琛的卧底,证据在我手上,我们到警察局再说!”

林国平:“放下枪,立刻放下枪!”

陈永仁:“我报了警啦!”

林国平:“我干嘛要相信你啊!”

陈永仁:“你不用相信我!”

……

在电梯前,“砰!”枪声突响,罪恶的子弹飞入陈永仁的眉梢。他抽搐着,绝望地倒下。开开合合的电梯门,撞击着倒下而不甘的英雄。死者已逝,生者,却也痛不yù生了……

镜头到此,戛然而止!

寂静,整个片场没有一丝声音,只有电梯还在来回关合,只有那血液还在流淌。

大家都默默地注视着眼前一切,似乎早忘了这是在拍戏。

陈歌曲卷着身体,倒在血泊中,他的脸上还带着一丝笑容。

但这丝笑,却让人感觉心疼。

这一次,何满只觉得浑身鸡皮疙瘩都冒了起来,甚至没有问陈歌的意见,大吐一口气,继而拿起喇叭高喊道:“大家注意了,现在我宣布,正式杀青!”

······

······

“干杯!”

陈歌、刘德桦、何满、韩东几人喝了满满一大杯啤酒。

“陈导,我韩东还没服过人,但是说真的,这次拍完我也得对你说半个服字!”韩东醉醺醺道。

陈歌谦虚道:“没有,其实我也很佩服你们。”

刘德桦却说:“为什么是半个服字?”

韩东指着陈歌,“他年纪太小,一个服字我不好全写下来。”

“哈哈哈!”众人哈哈大笑。

何满看着陈歌,心里满是可惜和遗憾,这次杀青,宣布着两人的合作结束。何满想想那位少爷,再看看陈歌,终于还是动了恻隐和爱才之心。

陈歌看着把自己单独拉出来的何满,“何导,怎么了?”

何满沉吟一下说:“你和少爷的事情我不是很清楚,反正,如果还有回转余地的话,最好服个软,认个错。我这不是为少爷做说客,我只是不希望看到你和少爷之间势不两立,说真的,对你没有好处。”

陈歌笑笑,看得出何满的关心,但他和魏千翔之间的关系,其中复杂,何满怎么可能会知道。

陈歌说:“何导,我们这段时间拍戏,你应该也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

何满看着他。

“魏千翔要的是我的自由,你说我怎么可能会答应?”

······

······

和何满说出几句话后,陈歌转身回到饭局。

韩东再一次拉着陈歌喝酒,他应该是这次剧组里面最高兴的人了吧。

饭局结束后,陈歌已经在考虑下一部电影的拍摄。

下一部电影拍什么,是陈歌早已经想好的事,之后,紧接着的就是。

,将由陈歌自己投资,自己拍摄,自己主演,自己编剧。总之全部都是自己,这部电影是陈歌最喜欢的香江电影之一,陈歌不会让魏千翔之流染指。

这部电影,陈歌不知道看了多少遍,电视上面播放陈歌每次都会看,总之百看不厌。从最初的欣赏枪林弹雨式的情节,到后来去找寻更多的电影所反映的现实生活,从电影中剖析真实的人生与梦想。

是一部通过暴力场面凸显人与人之间的真实情感,是一种男人与男人之间简单的情义,用枪战、死亡来表现这样的主题却是那样地合适而震撼人心。陈歌真的很喜欢这部电影,每一次看了之后,内心仍然会热血沸腾。

对于当年年少的陈歌来说,这部电影几乎也满足了他所有青春期幻想———乱世江湖、兄弟情谊、快意恩仇以及爱情。虽然随着时代的进步,刀光剑影的江湖已经进化到了枪林弹雨,但这个江湖的粗野狂放之气并未衰减半分,仍然能让我们在其中尽情咆哮———如果没有这些无因的愤怒和反叛我们的青春期肯定缺少很多应有的生气。

俗语说得好:时势造英雄。经济快速发展的20世纪80年代中期,香港是一个崇尚自由张扬个性的地域,遵循的是优胜劣汰的社会秩序。如此的大势造就了吴森宏大激越的创伤视野和浪漫自信的创作手法。与之而来的江湖英雄神话,映证着香江人民对于未来坚定的信念和欣欣向荣的发展景象。正在这个时候,就适时的造就了香港一个时代的三个英雄。虽然他们不是正义之士,然而这种反传统英雄主义反而更得人心,甚至印象了一代人的价值观,所以他们是英雄。没错,就是这三个英雄,三个代表了香港一代人的向往与追逐的英雄。

在几大主演中,无法不佩服周闰发的演技,塑造出了小马哥这一深入人心的不朽角色。忽而长衣挟风潇洒不羁的浪荡在街头,忽而叼着牙签用假钞点烟往假腿上倒酒嚣张到极点,忽而出枪如风当者披靡傲视江湖,忽而蓬头垢面一瘸一拐的为人擦车混饭,无一不令人信服,让观众觉得英雄就应该是这样的。

最著名的那一幕枪战多少年来为无数人津津乐道。风林阁里南国夜曲靡靡醉人,小马哥拥着歌女在长廊内辗转反侧,吴森经典的慢镜头让这一幕显得格外优雅迷人,周润发从轻佻的浪笑到狠辣的眼神间的转换是如此自然融通,翩翩舞步与腾腾杀气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做暴力美学。

陈歌最喜欢的场面,是之前小马在街头读报得知豪哥失手的消息,他扔下报纸面无表情的走过天桥,背影落寞,脚步坚定。还有三年后他放下从前的骄傲,衣衫褴褛的拎着水桶抹布,坦然地捡起阿成扔在地上的钞票,一瘸一拐的推着小车回到地下室,大口嚼着盒饭。这时阿豪现身:“小马,你写给我的信,不是这么说的。”

是周润发眼含热泪喊出:“我等了三年,就是想等一个机会,我要争一口气,不是想证明我多了不起,我是要告诉别人,我失去的东西我一定要亲手拿回来!”

在前世的很多年前,陈歌第一次领受到了那扑面而来的侠肝义胆、气冲云天,让人热血沸腾的江湖。那振臂一呼的豪杰、一诺千金的英雄,舍身取义的勇士,身披风衣,手持双抢,嘴叼牙签,配上迷人的坏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陈歌要拍,而且这一次,小马哥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