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无间道,开拍!

魏千翔看到陈歌有些走神,也不着急,微微一笑,示意身后的何满稍安勿躁。

是陈歌一直想拍的一部电影。

在商业片中,陈歌最喜欢的电影只有两部,一部一部,两部电影都堪称是商业片中的巅峰之作,各自的成绩都无比耀眼,无论票房还是口碑,在前世都处于顶尖的层次。

曾经获得过金像奖最佳电影、金像奖最佳男主角、最佳导演、最佳剪辑、最佳编剧、最佳男配角、最佳原创电影歌曲、最佳男主角的提名,甚至在几年后百佳电影评选中获得百佳电影奖。在当年,在香江上映两周,票房就突破3000万,最终以5505万港币的票房成绩成为2002年香港电影年度票房冠军。

另一部经典商业片,造就经典角色小马哥,使得黑色风衣一度风靡,成为现象级影片。这部不仅是吴宇槮的人生转折点,也是香港电影的一座里程碑。这是一部香港从未有过的电影,影片中的男人历经磨难,却从不放弃对“义气、地位、尊严”的追求。吴宇槮豪气毕现,在影坛积郁已久的失意与报复浸透了每一个电影画面,流畅如歌的剪接无可挑剔。在当年的经典香江影片中,在璀璨夺目的想见电影黄金时代,就是一颗耀眼的明珠,阴暗的黑帮题材间有以浪漫主义的基色,吴宇槮的暴力美学营造了一场江湖争雄的巅峰,电影的一身英雄本色气是那般传神,更塑造了一个时代性的经典人物——小马哥。

在之前,那位发哥是票房毒药,但是一出,几年之后发哥就成为了演技之神。

英雄本色在前世86年的票房是3465万,直接打破了当时香江票房的记录,这就是对英雄本色影片的最大肯定。

陈歌选择而不是的原因,不是因为他认为更好,而是因为他太过钟爱小马哥这个角色,所以希望小马哥这个角色完全由自己拍出来,不希望其中有其他人的参与。

陈歌抬头对魏千翔说:“我同意。”

百分之五十的利润,陈歌不计较,重要的是,何满这个商业片的著名导演,是他非常需要的人物。

魏千翔笑了,伸出手,“合作愉快。”

······

······

“什么?!”史志敏看着陈歌,“你要拍下一部电影?!”

陈歌说:“对,帮我安排一下,这段时间我要去大陆取景。”

“这件事为什么不事先和我商量一下。”史志敏愤怒地质问。

陈歌知道这件事情上又是自己理亏,看着满脸憔悴的史志敏,陈歌知道,她这段时间为自己东邪西毒的旋床忙里忙外非常幸苦。

陈歌伸手轻轻放在史志敏的肩膀上,“敏姐,你放心,我这次要拍的是商业片,票房一定会很好。”

陈歌的手放在史志敏肩膀上的时候史志敏身体颤抖了一下,最后还是说道:“好吧,我只是希望,你以后有这种情况提前和我说一声,这也是我最后一次提醒你,因为你走得太快了,真的太快了。”

“嗯,谢谢敏姐。”

史志敏转过脸道:“不用说谢谢,我有些累了,你的事情我会帮你办,我先走了。”

“嗯。”

因为陈歌有前世的超强记忆,所以拍摄之前的许多准备根本不需要那么长的时间,只是在邀请演员方面有些麻烦,尤其是那位天王···刘德桦。

陈歌的资历毕竟太浅,由他来邀请刘德桦未免有点不知道天高地厚,所以最后邀请刘德桦的担子就落在了副导演何满的身上。

何满提出要求想要看陈歌的剧本,但是陈歌却告诉他说,这部电影他会边拍边写,何满只是撇了撇嘴,却没有说话,反正这次拍电影是少爷让自己来的,电影的好坏和自己没有关系。

何满的招牌在圈内果然很有用,刘德桦那面很快传来了消息,愿意参演。

就这样,还在如火如荼的宣传中,一则爆炸性的消息毫无征兆地轰炸了出来。

陈歌将拍新片,何满作为陈歌的副导演,刘德桦作为主演之一。

一名天王,一名商业片著名导演,一名话题缠身的娱乐圈新秀,这样的新闻一出,迅速占领了头条,在千度热搜上稳稳排名第一。

的拍摄就这样突兀却快速地开始了。

陈歌导演,何满副导演、陈歌、刘德桦主演。

······

······

大戏拍摄现场。

现在正在拍摄的戏份是,陈歌饰演的卧底警察被真警察误会后,全力追捕的画面。

由于是魏千翔这个大土豪投资,所以陈歌一口气安排了五辆汽车连番相撞,然后陈歌从火焰冲天的大火中冲出来。

这样的场面对从没有拍过动作戏的陈歌来说,颇有难度,尤其飞车这一幕,拍摄起来会很困难,毕竟他不是动作明星。

本来何满考虑到陈歌的能力问题,有意提出让替身出演这幕戏,可是陈歌想了很久却说:“不用了,以后这样的戏份不会少,还是我上吧!”

何满犹豫了一下,说实在的,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何满对陈歌只剩下四个字的评价,天纵之才,实在不希望陈歌以身犯险。

但是何满对陈歌的性格更加了解,知道陈歌一旦决定什么事,八匹马都拉不回来,于是不再劝他,只是心里有些打鼓,

刘德桦也在旁边有些担忧,在刚开始的时候,刘德桦对和自己对戏的陈歌还不以为然,但是拍了一段时间后,刘德桦发现陈歌在和自己对戏的时候竟毫不露怯,感情戏上没有丝毫生涩,刘德桦对陈歌的天赋不免嫉妒加赞叹。

拍摄开始,镜头先是将道路拉长,这样使得镜头感更加强烈,然后一辆车从货箱上面飞出来撞在了一辆迎面而来的的士上。

十字路口,三家摄影机上中下三路连番拍摄。

另外三辆车分别从路口三面冲来。

轰!轰!轰!!!

三声连环撞击,火焰冲天而起!

炙热的感觉让何满和摄影师都感觉脸颊烧得慌。

这时候陈歌在内置摄影机中,脚踩油门,轰地一声,从另一侧冲出来,先是撞翻路边的一连串栏杆,然后将一辆运载矿泉水桶的货车逼停,由于惯xìng作用,车上的矿泉水桶“呼啦”一下,全都滚落下来,颇具视觉冲击力地砸向人们眼球。

“加紧拍摄,注意节奏……对对对,把镜头感抓好!”何满在一旁紧张地调度。

镜头内,陈歌饰演的角色一打方向盘,然后就见汽车一个滑移,然后冲向火海!

熊熊大火,噼里啪啦燃烧着,为了营造这种浩大的氛围,陈歌还故意让人添加火棉之类的可燃物,把火势壮大。

此时此刻,火如狂龙,张牙舞爪。

火海内,陈歌咬着牙,忍受着炙热和气闷,间不容发地急踩油门。

砰!

一只燃烧着的汽车轮胎咕噜噜,滚落很远……

何满、刘德桦等人紧张地看着这画面,心说,难道……出事儿了?!

还没等他们想明白,就听呼地一声,陈歌的汽车终于从火海中冲了出来。

呼!众人总算松了一口气。该死的轮胎,也不知道是从哪儿跑出来的,吓死人了!

大家埋怨道。

这一幕戏拍摄的效果绝对一流,连陈歌自己看了都赞叹不已,想不到啊,我竟然能够拍摄出这么火爆的镜头。

助理给陈歌检查身体,陈歌拿着湿毛巾捂在脸上,脸上炙热的感觉这才减少了一些。

何满和刘德华凑了过来,拍着陈歌的肩膀说:“看来吕良那家伙说的没错,你有天赋,也有拼劲,不只是娇生惯养的小明星!”

想起自己曾为了拍戏的事儿和魏千翔争论,认为陈歌太年轻稚嫩,拍出来的戏绝对是烂片,何满再看陈歌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陈歌哪里知道其中隐故,见何满这么陈恳地赞扬自己,笑笑说:“我这个人要做,就一定会做最好!”

能够说出这样话的人,未来成就一定了不得。何满如是想。

接下来拍摄的是一小段感情戏,与陈歌搭戏的是陈歌的老熟人——柳妃!

陈歌一直觉得柳妃是个调皮捣蛋的大小姐,但是这次拍摄吕良向自己推荐柳妃,陈歌试着用了一下才知道,柳妃的演技不是盖的,看上去足足就是一个老戏骨。

比如这场戏,柳妃饰演陈歌的前任女友,两人在大街上偶然相遇,双目四对,然后开始对台词。

陈歌:“好久没见了。”

柳妃:“嗯,很久了。”

陈歌:“你还好吧?”

柳妃:“凑活。“

陈歌沉默了一下,“对不起!”

柳妃:“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陈歌:“这句道歉本该三年前说的,不过那时候的我……没勇气。”

柳妃:“现在呢?你不觉得说得太晚了吗?”

陈歌:“……”

沉默。

可以说这一整段戏基本上都是两人语言和表情配合着在演戏。

男方要表现出内心的愧疚,女方要表现出表面刚强,内心脆弱,可以说对演员的演技要求很高。

本来陈歌已经打定主意,拼着浪费底片多ng几次,也要把这一段感情戏拍好。

陈歌对自己的演技有足够的信心,他现在对演戏有自己独特的理解,所以这样的感情戏好不发怵。

可让陈歌想不到的是,这遍戏柳妃竟然一次就过了!

何满在一旁啧啧赞叹妖孽,却不是对柳妃,而是对陈歌。

因为柳妃毕竟是科班出生,何满知道柳妃的背景,但陈歌可是一个半路出家的野路子,两人的感情戏居然搭配的这么好!

拍摄结束,众人休息。

“太赞了!你刚才演得真不错!”陈歌闻着柳妃身上的清香味道,不由得有些感慨的说道:“真的看不出啊,呵呵,你演这个角色还蛮成功的!”

“那也是剧本写得好,还有导演你执导得好才行啊!”柳妃好像忘了当初和陈歌的不快,俏皮地说。

啤酒,饮料,鲜果汁。

陈歌、何满等人一边喝着各种东西,一边探讨着这部戏中的情节。

柳妃忙着倒酒,擦桌子,擦汗,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跑腿儿的侍应生,伺候这帮家伙。

谈论期间,陈歌忽然提到了“卧底”这一电影话题。刘德桦等人踊跃发言,大家说这一题材,绝对会因而红,接下来香江可能就会跟风拍摄一系列的电影。

陈歌点点头,这也很无奈。香江电影跟风的势头以来依旧,在前世僵尸片浪潮因为而开始,武侠片浪潮因为而开始,无厘头浪潮因为而开始,可以说,整个香江电影发展史,就是一系列的电影跟风史。往往哪部戏红了,人们就挤破头皮往这部戏上靠拢,也不管观众腻不腻味,想把票房赚了再说。

如今,还在拍摄,但刘德桦他们已经预料到了未来会出现的情况,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捏了一粒葡萄,丢入口中,陈歌问大家伙:“既然你们猜到会有跟风,那么有什么好的办法防止吗?”

刘德桦摇摇头,“这防止不了的,你又不是影坛之王,控制不了整个市场,就算是上面的领导也不行!”

“是啊,”何满说道,“香江市场太zìyóu,太经济了,你反抗也没用。”

陈歌听着众人七嘴八舌地说话,脸上笑意却渐盛,咳嗽一声说道:“其实,跟不跟风不重要,只要我们把这类题材发挥到极致······别人的跟风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做到最好?!”何满对陈歌的野心充满震惊。

陈歌继续道:“就像桦仔当年的那部,是称帝作品吧,到现在没有人能够超越,说起同类型作品必定要提起谍鹰。”

刘德桦大笑起来。

是刘德桦的得意之作,所以这时候满心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