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残阳沥血

夜未央安顿好了房间后,便下楼来四处溜达溜达。经过楼梯时,正好夏星辰端着馒头经过,许是有些饿了,他伸手就拿过一个馒头,悠然地啃了起来。

夏星辰扭头,瞪大了眼睛看着下楼的夜未央,道:“你给我站住!”

夜未央倒也听话,果真停下了脚步,迎来的却是夏星辰的一声怒喝:“你谁啊?谁许你拿我馒头了?”

夜未央一幅无所谓的表情,边啃着馒头边从怀中掏出一张银票,放在夏星辰手中的盘子上,“买了。”

夏星辰气极,将银票揉成一坨,砸在夜未央的脸上,并上前揪住他的衣领,恶狠狠地道:“你还敢吃!给我吐出来!”

夏星辰的表情让夜未央有些害怕,他轻声道:“不就是一个馒头,至于这么凶吗?”

夏星辰将他摁在栏杆上,道:“你妈没教过你,在拿别人东西之前要先打招呼的吗?你给我道歉!”

夜未央脊背生疼,不敢再惹怒夏星辰,便怯怯地将手中啃了两口的馒头放回盘中,口中道:“还给你就是了。”

夏星辰瞪着那残缺的馒头,一股怒气涌上心头,这人怎么如此白目啊!她扬手欲给夜未央一巴掌,刚要打下去,手腕却被一人捏住。

“你这女人想干什么?”夏星辰看着劳桑心,心中更是气恼。

“我还想问你要干什么?”劳桑心不禁加大了手中的力道。

夏星辰手腕被掐得生疼,心想这女人惹不得,先不跟她计较了,便朝她道:“放手!”劳桑心看了夜未央一眼,见对方点头,便松开了夏星辰。

夏星辰端着盘子走了两步,心中还是有些气愤不过,抓起那残缺的馒头猛地砸向夜未央。劳桑心眼疾手快,如接暗器般将馒头捏在了手中,替夜未央挡下了这一击。见夜未央没有任何表示,她只得作罢,任由夏星辰离去。

夜未央看着夏星辰的背影,嚷道:“这女人谁啊?脾气怎么这么爆?”

劳桑心道:“她是千机子的传人,夏星辰。”

“哦?千机子?”夜未央听后,捏着下巴思索了片刻。忽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猛然回过神来,牵过劳桑心的手,抠下了她手中的馒头,放在嘴里就啃了起来。

劳桑心嘴角一抽,道:“你要是饿了,我去给你炒两盘小菜?”

“先不用顾我。”夜未央摆摆手道:“必之在哪里?”

劳桑心道:“他在对面的酒楼。”

夜未央缓缓下楼,道:“我先去找必之,有什么事等找机会再说吧。”

夏星辰上了楼后,愤愤地将馒头放在桌子上,对孟传情道:“吃吧!”显然她还在为刚才的事生气。

孟传情苦着脸道:“怎么是馒头?”

夏星辰冷声道:“有的吃就不错了,劳桑心那女人不让端,我有什么办法。”

孟传情瞧着她生气的模样,感觉好笑,问道:“怎么?她又惹你生气了?”

夏星辰冷哼一声,没有说话。孟传情看着盘中的馒头,伸手拿了一个,道:“难道是因为这馒头生气?”

夏星辰抬头,“你怎么知道?”

孟传情啃着馒头,边道:“飞龙引的馒头都是五个一盘的,现在少了一个,肯定是被老鼠偷吃了。”

夏星辰噗嗤一声笑了,“你说的没错,就是被老鼠偷吃了,一只白目鼠。”

孟传情好奇:“听你这么说,惹你生气的应该不止劳桑心。你且说说,这只白目老鼠怎么欺负你了?”

夏星辰道:“刚上楼时碰到一个白目的男人,拿我馒头不说,还故意气我。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偏偏还长着一张欠揍的脸,看着就厌烦。要不是劳桑心护着他,我早就扇他一巴掌了。”夏星辰则将事情经过简单地说了。

劳桑心护着他?孟传情皱眉,这女人一向不爱多管闲事,她既然肯护着那人,代表那人她一定认识。只是……孟传情想了想,问道:“你确定那人是弱不禁风?”

见夏星辰点头,孟传情更加疑惑了,难道自己想错了?他不死心,继续问:“那人可是一身黑衣,披散着头发,而且长得还算可以?”

夏星辰眼睛一眨,“对呀!你莫非认识?”

孟传情沉吟片刻,缓缓道:“岂止认识。我要告诉你,那人是我一个很强的敌手,生平难得一见,千万不可小瞧了他。而且,他应该不是孤身一人。”那个小白,应该也跟在他身边吧,如此一来,这里可就更加有趣了。

夏星辰眯着眼睛看着孟传情,这家伙到底在说什么?这个打心里就瞧不起弱者的女子,自然不会将夜未央放在心上。心想着:下次见面,一定要他加倍偿还!她咬牙切齿的模样,让孟传情不禁摇了摇头,这姑娘,果然还是太嫩了,一个人的强弱,岂能从表面来判断?

飞龙引的斜对面有一家豪华的酒楼,名曰“金山”。看招牌也知道,此酒楼乃霍金山的产业。这世间,喜爱喝酒的人还是很多的,从文人雅士到江湖豪客,只要经过武陵镇,必会登上这金山酒楼,一品绝世佳酿。

金山酒楼的豪华,凡登楼着必会为之感叹。酒楼一楼是繁杂之所,多为豪客聚集;二楼较为清净,多为文人和喜爱清静的侠士。冉必之来到武陵镇之后,便日日登楼,坐在二楼靠向大街的地方,一壶浊酒,一盘花生,一把刀,一个人,静静的监视着飞龙引。从这里低首遥望,正好将飞龙引的人尽收眼底。他的目的,是为了记录这些人的身份,以便夜未央来此之后借机行事。

对于这些属下,夜未央非常了解,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在二楼找到了冉必之。瞧见冉必之靠在椅子上,面对飞龙引,将一颗又一颗的花生米抛进嘴里,别提有多悠闲了。夜未央径直在桌旁坐下,酸溜溜地道:“哟!还挺悠闲的!”

冉必之早就看见他来了,毫不客气地回嘴:“羡慕啊?让你坐这么多天试试!”糊涂堂里谁不知道夜未央是个闲不住的主,别说是连续几天了,就算是半天他也坐不住。冉必之这话,自是让夜未央无话可说。

夜未央摆摆手,道:“我还是算了吧,整个糊涂堂也只有你最适合做这种事了。”

盯梢这种事,并非人人都擅长。就拿糊涂堂里的人来说,夜未央和江才情一动一静,都不太适合;劳桑心太过认真,反而容易引来他人注目;南华容易被周围的人和事分心;冉弄衣脾气暴躁,做事不经大脑沉不住气。冉必之这种性格,恰好遮所有人之短,不仅能够完美的完成任务,而且还比任何人都要自在。

冉必之笑了笑,问道:“那白衣女人是孟传心吧?”

夜未央端过花生米,道:“你的眼光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冉必之道:“只是因为我不曾见他对哪个女人动心过,也不曾见过哪个女人可以靠他那么近。”他口中的“他”,当然是指江才情。

夜未央手中捏着花生米若有所思,喃喃道:“是么?连你都发现了,这怕不是一个好现象。”

冉必之看了他一会儿,突然从怀中掏出一本册子,丢在夜未央面前,二话不说直接离开了。

夜未央拿起册子翻着看,见了那上面密麻麻的人名,皱了皱眉头:必之这字也太丑了,好生费我眼睛!虽然如此,他还是快速地扫完了全本。合上册子的时候,冉必之又回来了,他手中抱着两坛酒和两个空碗,脸上带着炫耀的表情。

“哎呀呀!还是必之你懂我的心思。”夜未央见了酒,那就是老鼠见了大米一样,什么事都抛诸脑后了。丢下册子,抢过一坛,大碗就灌了起来。“啧啧啧!极品女儿红!真没白来。”

冉必之道:“霍金山庸庸碌碌,却生得一个好女儿。一双巧手酿出这极品女儿红,虽是高价出售,依然让无数人疯抢。”他看着夜未央,奸笑道:“若不是看在你的情面上,霍小姐是不会施舍我这些酒的。”

夜未央一口酒喷了出来,傻愣愣地问:“我的情面?”

冉必之道:“忘了告诉你了,这家酒楼的生意,一直是霍小姐在照顾。而且,由于某人在苍梧山上大出风头,以致这霍小姐念念不忘,日日都来这里询问某人的下落,真是把我烦透了。”

夜未央放下空碗,道:“所以你是想告诉我,我的桃花运来了?”

冉必之道:“刚刚拿酒的时候,她好似正要上楼。”

夜未央大惊,“你怎么现在才说,女人最是烦人。”说完,他起身奔向栏杆边缘,“要是让她知道我来过,饶不了你!”原打算从这里跃下去,忽然想起来自己已经武功尽失,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不死也是残废了。一时又不知如何是好。

这时,又听见身后冉必之道:“原来你也怕女人啊!”他喝着酒,悠然地笑着,脸上的表情可叫一个得意。

夜未央算是明白了,自己被这个小子给耍了。他看着冉必之,认真道:“必之啊!自古以来,世上便有诸多定律,阔少配千金,畊男配织女,凡此姻缘,多数美满一生。书香弟子讲究的是门当户对,而我们江湖人,讲究的是什么样的锅配什么样的炉。霍嫣华这样的女子,若是入了我江湖门,势必会倾家荡产,我们也会因为这样弱不禁风的女人处处受制。既然双方都不如意,何不当做不相识?”

“霍嫣华,她生来就是商场之人,一旦与江湖扯上关系,怕是会万劫不复。而我,留在我身边的女子,若无自保之力,又怎能让我为她动心?”

夜未央看着熙熙攘攘的大街,思绪却已飘出了老远。君山一别,已过数月,那人不知如何了。既然册子里并没有她的名字,天魔教和武林庄的人也还没有到,那么,就接着等下去吧。

夜未央一直喝完了那坛女儿红,才从金山酒楼离开。他慢悠悠地在大街上走着,笑看行人来往,各处繁华。经过一家首饰店时,一个人兴冲冲地从里面跑了出来。他手中捏着一根精致的发簪,口中自言自语地说着什么,并没有注意到前面的夜未央。一时不慎,刚巧就撞到了他。更为不巧的是,因为带了些内力,发簪尖端硬生生地扎在夜未央的手臂上。

夜未央目瞪口呆地看着那根发簪,又抬头看了看同样僵立在原地不动的霍春秋,只觉得欲哭无泪。自己最近的运气实在太背了!真他妈的疼!

霍春秋虽然看起来吊儿郎当,不过还是很有礼貌的,急忙道歉,“对不起……我太急了……你没事吧?”他看着夜未央手臂上的发簪,想伸手去拔却又于心不忍。

看那人紧张的模样,这应该是送给心爱女子的物事。夜未央想了想,还是不跟人家计较了。自己动手拔出发簪,鲜红的血液流了出来,将发簪也染的红红的。他将发簪放在自己袖子擦了擦,口中道:“既是送给女子的定情之物,就不该见血,一定要擦干净了才好给她戴上。”

“谢谢。”霍春秋接过发簪,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见夜未央慢条斯理地扁起袖子,遮住伤口,然后用手紧紧按住,一副对处理伤口习惯了的样子,让霍春秋不禁咋舌。他赶紧把夜未央往飞龙引那边推,口中道:“我还是带你去上点药,包扎一下伤口吧。”他其实是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劳桑心,想着就这样丢下夜未央有些不好,索性就带他一起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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