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五章 委托:浮士德契约

“所以说,你其实是大海盗弗林特生前的大副。

现在有一个事关岛上所有寻宝者,乃至外界无数人生死存亡的任务想要委托给我们?”

夜色下,篝火旁,两人一鸟围坐在一起,鹦鹉大副托马斯向两位“优雅的艺术家”娓娓道明了自己的来意。

此时的它并没有意识到,两个人其实早就已经知道它的存在。

还打定了主意,等这鸟儿主动送上门的时候,一定要想方设法把它留下来。

正是一场完美的双向奔赴!

当然,如果拜伦先生能把手里端着的那支甲板清理机放下,那就再好不过了。

‘呱,人和鸟之间难道连这点信任都没有吗?

造物主啊,我敢指着还在熊熊燃烧的那一堆小丑发誓,我现在绝对没有再去找其他艺术家的想法。

行了吧?

拿开,把你那根又粗又硬的棍子给我拿开,你都怼我脸上了,混蛋!’

鹦鹉先生毫无疑问是一位原则性十分灵活,又十分识时务的“俊杰”。

毕竟,它还没能离开这座岛屿,结束自己数百年时间孤身一鸟的日子。

一点也不想以“烧鸟”、“臊子”,或者其他任何一种极为优雅的形式死去。

它现在也只能寄希望于那件东西会承认那种,将敌人细细剁成臊子,再一把火烧光的杀人艺术也算是艺术了。

言归正传。

眼看拜伦和薇尔莉特已经明白了自己的来意,托马斯无奈的点点头:

“事情就是这样。

我的造物主啊,弗林特那个混蛋即使死了也不忘支使鸟。

为了完成他的任务,托马斯大副已经在这座没有一只鹦鹉,也毫无艺术美感的岛屿上苦等了几百年。

尤其是当金银岛沉入暗无天日的另一個世界时,你们能想象吗?那简直就不是鸟能过的日子。

我发誓再也没有比那更糟糕的事情了,太糟糕了。

万幸你们这两位‘艺术家’来了。

如果两位能继承藏宝洞里弗林特留下来的一件宝物,或许我们都可以平安无事的离开这里。

契约里面有弗林特最后的委托,以及岛上最大的秘密,得到它,你们绝对不会吃亏的。”

闻言,拜伦和薇尔莉特对视一眼:

“浮士德契约?”

进入六米范围之内后,这个家伙已经被日志认证为标准的鶸。

历史的回响轻松读取了它身上的历史,拜伦知道它并没有说谎。

的解密度也随之从58%上升到了69%。

虽然他们并没有听说过那件疑似圣遗物的。

但“浮士德”这个名字倒是都听说过,事实上这个名字对任何一位艺术家来说都如雷贯耳。

拜伦的一系列家庭教师中就有殿堂序列的艺术家,专门负责教授艺术修养课。

他知道是一部长达12111行的大型诗剧。

当初殿堂序列的艺术家们高喊着序列箴言:“人类可以成就伟大事业”,掀起了打破教会思想禁锢的文艺复兴运动。

便是诞生于那场时代洪流的艺术瑰宝,影响极为深远。

说它象征着人类思想解放也不为过。

曾经在维纳亚艺术学院辅修古典舞的薇尔莉特,对这个名字就更加耳熟能详了。

她甚至还亲自参演过由这首长诗改编过的舞台剧。

女孩起身,一个响指便给自己换装舞裙,提起裙角,跃动舞步,在篝火旁小跳了一段。

深情地唱起了一段女主角海伦的台词:

“苛酷的命运纠缠住我,到处把男子的心蛊惑得这样,使他们顾不得自己,顾不得任何大事。

总是抢夺啊,勾引啊,战斗啊,带到东又带到西,神明、半神、英雄、甚至恶灵,他们都领着我去各处漂流”

啪!啪!啪!

一人一鸟都忍不住为她优美的舞姿热烈鼓掌.

薇尔莉特在掌握“心流”之后,比她当初在学校里表演的时候,跳的还要好上十倍。

鹦鹉先生看到薇尔莉特不杀人时候的样子,立刻又重新恢复了信心。

坚信她身上的艺术气息应该足以打动,可以成功将它从藏宝洞里带出来。

一曲舞罢,薇尔莉特重新在他们身边坐下,向一人一鸟解说了一下自己对的猜测:

“应该怎么去形容这个故事呢?

开篇:源质之海中的魔鬼与天国中的造物主在争论。

魔鬼瞧不起地上的人类,说人类一文不值,每一个人都已经堕落,或是正在堕落的路上;

但造物主认为,人类虽然有弱点,但是人类的正直和品德足以信赖,因此人类一定不会偏离神性的正道。

于是魔鬼偷偷来到人间,与一位虽然满腹经纶、饱读诗书,却对前途和人生充满迷茫的殿堂序列浮士德签订了契约。

在有生之年,魔鬼将供他驱使,死后浮士德的灵魂则归魔鬼所有。

尤其是当他不由自主说出‘生活,伱真美啊,请你停住’这句话的时候,人生就会提前终结,被魔鬼带走灵魂。

最终经过一系列事件,浮士德悟出了人生真谛:人要每天每日去争取生活与自由,才配有自由与生活的享受。

大意是说:人应该永不安于现状,不断追求知识、真理、自由和选择权。

用我的理解解释则是:人要从‘本我’和‘超我’这两大沆瀣一气的暴君手中,争取‘自我’和‘自由’。

也契合文艺复兴,思想启蒙的主旨。”

女孩说到这里的时候稍微顿了一下,好让拜伦和鹦鹉能够仔细消化一下这个故事,这才继续说道:

“如果按照字面意思去理解,所谓的应该就是当初浮士德与魔鬼签订的那一份契约文书。

另外,虽然每一件圣遗物都对使用者有着自己的前置要求,但候选者的条件也有上下之别。

托马斯先生以前专门去找跟浮士德一样,充满艺术气息的诗人或艺术家,或许本身并没有错。

却忽略了另外一个隐藏条件。

最符合精神内核和天命的,其实应该是那种拥有独立‘自我’,永不停止求知脚步,毕生都在追求‘自由’和‘真理’的伟大探索者!”

薇尔莉特一双星光点点的美丽双眸,自然而然落到了拜伦的身上。

她虽然不知道的存在,但是陪着拜伦一路走来,他的外在表现正是如此。

比起什么艺术家的优雅气质,这应该才是最契合天命的人选。

托马斯误打误撞之下,也算是“上错花轿嫁对郎”了。

“嘎?”

听到薇尔莉特的解说,金刚鹦鹉忍不住缓缓张大了嘴巴。

“事情其实是这样的吗?”

果然,如果没文化,就算是当海盗也干不好。

像薇尔莉特这种有充足文化底蕴的高材生,仅凭一个名字便抽丝剥茧,理清了一位四阶大海盗、一位鹦鹉大副几百年都没有搞清楚的要点。

而且有理有据,实在让鸟无法反驳。

这一波她站在大气层。

拜伦看到金刚鹦鹉头上的毛都垂了下来,连忙插言错开话题:

“托马斯先生,你说岛上的秘密都在那一卷上。

这就意味着,弗林特船长和岛上的存在必然约定过什么。

具体的内容难道连你这位心腹也不知道吗?

比如说弗林特船长为什么把财宝放在这里,以及点石成金术怎么用?”

他们刚刚登岛就意识到,这里恐怕远远不只是一个被大海盗利用的天然保险柜那么简单。

金银岛从寻宝活动中得到的好处明显要比那位大海盗多的多。

如果这两者之间真的有一份契约存在。

那位名声在外,连卡斯蒂利亚珍宝大舰队都敢抢劫的四阶大海盗弗林特,恐怕只是一个处处都需要讨甲方爸爸欢心的卑微乙方。

反之这座甲方秘境,却能借助他的名气,源源不断的吸引外来者,持续产出价值无可估量的“点金石”。

怎么看都赚翻了。

金刚鹦鹉摊了摊自己的翅膀:

“是的,我向安德鲁先生的船长帽发誓,托马斯大副确实不知道。

弗林特是的上一任主人。

他只是让我在他死后,想办法找一位充满艺术气息的超凡者,最好是诗人,去藏宝洞里继承那件东西。

其他的我就实在不知道了。

我能在岛上生活这么久,除了因为这里的主人对人类之外的生物不感兴趣之外。

唯一能依靠的就是跟弗林特之间的次级契约,可以借助让岛上的规则将我视作金银岛的一部分。”

听到它口中一个熟悉的名字,拜伦眼中精光一闪,但没有立刻表露出来。

而是继续追问一开始的问题:

“那蝉鸣呢?

蝉鸣代表的危险是什么,你总该知道吧?”

安德鲁·兰开斯特在日志里额外强调过。

每隔质数年,当外界蝉鸣时,金银岛就会出现;当岛内蝉鸣时,无可抵御的危机将会降临。

拜伦猜测有没有可能这就是的那个契约对象。

但对这个问题鹦鹉照样是一问三不知。

反倒理直气壮地反驳道:

“你难道不知道,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的道理吗?

我多精啊。

每次金银岛现世,找到合适的人选之后,就立刻用一枚变成活死人,然后进入深度休眠状态。

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能活几百年?真以为世界上除了点金石之外,还有让人死不了的不死药啊?

连愚蠢的土拨鼠都不会明知有危险还往枪口上撞,更何况是聪明如我呢?”

拜伦哑然。

“这话好有道理,我竟然无言以对。”

不用多想,这一次托马斯肯定还是打着同样的主意。

要是他们失败了,就再等130年,让下一波人再去试,只有它永远都不会死。

发现鹦鹉身上再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情报,两个人对视一眼,点头应下了这份委托。

饭要一口一口的吃。

发现新大陆的事情条件还不成熟,暂时先放到一边。

反正他们本来就要去藏宝洞争抢宝物,即使载荷再有限,多拿一张羊皮纸的能力还是有的。

到时候只要多注意一下那件东西就可以了。

“托马斯先生,现在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拜伦貌似不经意地询问道:

“你口中那位安德鲁先生是上一次来到这里的冒险者吗?

那位安德鲁先生在这里待了这么长时间,还没有被岛上的金银给吃掉?”

说实话,拜伦也不太相信自家叔叔在这种邪门的地方度过上百年,还能好好活着。

但毕竟是大半年时间以来,第一个听到的貌似还活着的兰开斯特,心里依旧忍不住有些激动。

薇尔莉特也感同身受地看了过来。

肥硕的金刚鹦鹉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的异常态度,大大咧咧道:

“任务失败之后,当然是也已经被吃掉了。

即使从没有亲眼见过那位岛屿的主人,我也知道金银岛是某个恐怖存在的餐桌。

被金银吃掉的家伙,只会剩下一副跟石头没什么两样的骨骼。

要不是我偷偷多藏了一枚,在安德鲁先生的灵魂消散之前,给他挂在了脖子上,这个时候连他的骨灰都找不到了。

藏宝洞里现在其实只有880枚金币,剩下的两枚一枚在托马斯大副的手里,一枚在安德鲁的脖子上。

当然了,无毛直立猿那里没有骨头,在变成骷髅之后,鸟也没了,无聊的时候连山羊都没得玩。

啧啧,我的造物主呦,希望我的老伙计在外面还能有其他的兄弟,不然这个家族可就要绝嗣除名喽,桀桀桀”

“”

拜伦·兰开斯特先生脸上期待的笑容渐渐消失。

‘你觉得这个笑话很好笑吗?

我看你这贼鸟已有取死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