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最终判决 (三)请收藏
礼毕,白族少女的樱桃小嘴,朱唇轻启道:“小女子是百花谷的杨飞花,奉母命暗中保护夏英伟的安全……”继而,她说出一段经历:
原来,当年在福建,夏英伟与张仁勇比武,跌入旋涡后,小女子无意中听到丁小姐,与樱子谈话,才知英伟哥的身世,从此我决心为他复仇,再回云南。
在云南,我发现樱子她们已潜入夏家,我只好在外围暗查夏英华的罪证,配合她们。
小女子凭熟悉草药,懂得分辨毒品的长处,挖取被告乳娘,及夏英云的遗骸研究死因。
结果,从一个天竺玩蛇艺人口中证实,该艺人一直都与夏老板有往来,并说在五年半前,曾卖过一条特大的内陆泰攀蛇给夏英华。
我在华山擒杨镜德、童荛、黄辉时,曾审问过三人。
他们供出,堂上的被告,早在八年前,拜阴阳谷毒魔杨镜德为师,学医和下毒。
被告为了邪淫,偷吃了杨镜德壮阳药,怕事败露,偷走毒魔很多药方和药品,投奔了张仁勇。
可见,放毒蛇咬死夏英云的人,就是被告夏英华。
杨飞花在调查夏英华时,无意中发现一个被陷害的人,去西北充军,他就是夏家前总管何朗。
于是,杨飞花远赴飞雪连天、黄沙浩瀚的漠北,在终年皆冰山雪岭,筑有古堡雄关的帕米尔高原上,寻找戌边卒的踪影。
一天,在边关上,遇见到一位中年壮汉在前面奔逃,徒手杀死几个持械追杀他的追兵。
终因追兵甚众,那个中年壮汉渐渐不支,我路见不平,帮他打散追兵,那汉子也已奄奄一息。
那汉子一见我的衣着,知我是云南大理人,他用尽力气说,他叫——“何朗”。
何朗说,年轻时做过很多错事,现在很后悔,再不说,死不能瞑目。
年青时,曾勾引了夏家二儿媳妇马红,与她生下一子,叫“夏英华”。
自己之所以沦落到今天,就是自己年轻时,贪财好色,不惜害人的果报。
儿子对自己的报复,及儿子所做的一切,自己不会怪他,要怪就怪自己对儿子没尽责任。
何朗还挣扎着咬破指头、用血在衣袖上,写了几句话:
“红:对不起!我已没法兑现要娶你的诺言,华儿长大了,他已懂得要成就大业,必须六亲不认,他做到了,还做得天衣无缝。但他连父母、自己心爱的女人,都当成棋子利用,太可怕了!请你教育儿子切莫学我,让我们来世再续前缘吧?爱你的何”还未写完,就咽气了。
杨飞花说罢,把衣袖条上的血书呈上李坤,李坤立刻派人请马红来辩认笔迹。
随着衙役传声:“人证带到!”
一个身穿藕色纱衫、颀身秀美、体态丰盈、身材别致、风韵犹存的中年艳妇,缓缓进来。
她就是夏家的二媳妇马红,听说官府传她辨认何朗笔迹,她以为儿子今被查,牵出她多年的隐私,她脸色煞白,忐忑不安。
马红一进来,战战兢兢,向李坤跪下,报上姓名后,浑身颤抖。
李坤问:你认识何朗吗?
马红点点头,侍卫乔光递过字条给她,马红接过字条,仔细地辩认了一遍后,几乎晕倒。
接着,马红慢慢把当年如何受何朗勾引,发展到私通,丈夫夏世勇真正的死因,及怀上夏英华等,和盘托出……
夏擎天闻言如五雷轰顶,才知二儿子夏世勇的真正死因,孙子夏英华竟是野种,摇摇欲坠。
马红容色憔悴,流着泪指着夏英华,骂道:“你这个畜牲,也真够歹毒了,连自己亲生父都要陷害,你一定会遭天打雷劈……”哽咽失声。
杨飞花对李坤说:“钦差大人在上,夏擎天在财产继承契约上,白纸黑字写明,转让给‘嫡孙’。
而被告是马红与何朗的私生子,被告与夏家并无血缘关系,也就是说,原契约已失去效力。”
铁桥坤一拍惊堂木,道:“原契约从现在起终止!夏英华恶贯满盈,法理不容,现判你,铡——刀之刑!”
四名衙役应了一声,一齐上前捉住夏英华。
突然,“噼啪”两声,大家循声望去。
两个守门的衙役,像被人摔“乌鱼”一样,从门外掷入大堂。
两名衙差被摔得不轻,倒地不起,在场之人,无不大吃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