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控辩双方 (三)请收藏
李坤道:“夏英华,如今铁案如山,你就是一个神憎鬼厌的强奸犯!你可否认罪?”
夏英华道:“回大人,我是个生意人,一切讲究回报,丁静雯的命是我捡回来的,她母女靠我救济过生活,丁静雯除了把自己交给我之外,还能给我什么回报?至于‘丁、韩事件’,我还回夏家的路上,没有犯罪时间,全夏家都可以证实,谈何策划呢?我还翘首盼望,大人尽快查明真相,还草民一个清誉!”
李坤说:“杨雪娥告你阴谋设陷阱,套她丈夫赵璞圭上当,当赵璞圭中计无助时,你同时设局迫杨雪娥嫁你,你人财两得后,又指使薛峰迷奸杨雪娥,借口她不贞,抛弃了她?”
夏英华答:“回大人,一个两度叛夫的之人可信吗?杨雪娥嫁我,是她丈夫赵璞圭求我帮他抓诈骗犯,并白纸黑字签好契约:‘事成后,除了赵家财产,以及自己身体以外,一切可以送给我方么?’杨雪娥算不算属于赵璞圭‘一切’的范围呢?但她嫁我后,又背着我偷人生子,试问有哪个男人能忍受得了?说草民设诈骗陷阱,指使薛峰迷奸她,纯粹是她为背叛我,找借口的一面之辞。”
李坤说:“你阴谋夺取孙老板的财产,强暴了孙小玫,孙小玫怀孕后,要挟她暗中帮你诈骗孙老板,是也不是?”
夏英华答:“倘若我强暴了孙小玫,事后,孙小玫还会多次往返我夏家?她还肯亲拿礼物到夏家送我。当日到我家串门的陈知县,及夏家家丁、丫鬟可作证。至于其父经商是否被骗?若大人不说,我也不知道。”
李坤道:“任你如何巧言令色,也不能改变事实!为何你糟蹋了人家,又想将人家卖给暹罗人,现在你可认罪?”
夏英华说:“大人,请问哪个男人,能忍受女友背叛?何况她们还是吃我的,用我的,还暗中偷汉,我把她们卖掉,为了捍卫我的声誉、尊严。”
李坤拿出林小鹏供词一晃,道:“声誉、尊严?你头上一系列的光环,哪样不是靠欺世盗名得来,密令薛峰弄污水井,村民得病后,你就所谓赠医施药,来成就你‘圣医’之名。”
派川西五鬼,破坏十三行店铺工程,反告施工者违约,用施工者的血汗钱,搞优胜劣汰。
勾引夏太公小妾白羚造假账,把贪来的钱贿赂官员,利用军人为你走私、护私。
讹诈勒索兼并了别人的作坊,而变成“豪民”,成为商帮行会“会长”。
夏英华的表情尴尬地愣了一下,仿佛自言自语地道:“尽管金钱原始积累阶段,有人用过摆不上桌面上的招法,并不是说明,每个大豪民、暴发户背后的财富,都隐藏着罪恶吧?”
李坤说:“夏英华,你像一只践踏公众道德的野猪一样,妄顾伦常,勾引爷爷小妾白羚,教唆白羚做假账,阴谋篡夺夏家,你对几位爷爷小妾,始乱终弃,是也不是?”
夏英华道:“大人容禀,对于智力正常的成年人,能随便教唆得了么?始乱终弃不能成立,我有拒绝她们的义务吗?她们向我要名份,试问爷爷尚健在,那段地下情又如何能公开呢?继承夏家是爷爷委托于我的,我还有契约在手,契约上还有衙门确认的印章,谈何篡夺呢?”
李坤说:“樱子状告你违反大明的禁海令,勾结军队走私私盐与丝绸,贿赂朝廷命官,走私夷药,祸害乡里,现有明细账册为证,你可认罪?”
夏英华答:“回大人,应看受益对象的归属来断定是否罪?我为了货畅其流,繁荣地方,造福一方,我十三行给朝廷的税银年年递增,为地方提供了千人就业机会,若连他们的家属在内,受惠者翻数倍,若说这是‘走私’,准确地说是为公走私啊。”
夏英华继续振振有词讲:生意人讲究关系,耍点手段,多交朋友,几乎比比皆是,岂能苛求我独善其身呢?至于“购蓄夷药”,毕竟是药,作为郎中,购点药品,有何不妥?
李坤道:“你走私夷人媚药,害人不浅!”
夏英华道:“回大人,樱子的话根本不可信,她的所谓证据,根本不能作呈堂证供。”
李坤说:“说说理由?”
夏英华说:“樱子原是我的未婚妻,在夏家人人都可以作证,夫妻关系不须回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