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细针

陈麻子这回很光棍。

他连靶心都看不清,就没准备试射以免丢人现脸。

放下弓箭,毫无犹豫脱下上衣,然后撅着屁/股趴在罚凳上。

“阁下箭技高超,我技不如人,干拜下风。”

“愿赌服输,二十鞭,来吧!要是叫一声痛的话,我就不是个男人。”

语气很英勇,颇有视死如归的豪气。

只不过这姿势……

任宁脸色古怪,扭头看了顾大头一眼。

“我呸!愿赌服输?装什么大头蒜。”顾大头不屑地哈哈一笑,“上次你咒我兄弟回不来,现在他不仅回来了还胜你易如反掌。”

“这二十鞭你就好好受着吧。”

说完,他跑上比武台,刹地脱掉了上衣。

嗡~

下面的人一阵喧哗。

顾大头的后背上满是纵横交错的鞭痕,此时还一片乌青与紫暗,显然肿涨还没消除。

他恍若不觉,只是哈哈地抓过马鞭,活动了下两只手后,重重往陈麻子的后背抽去。

叭!

鞭子抽在肉体上,令人牙软的沉闷声响起。

顾大头下手毫不留情。

一鞭下去就是一道乌黑的血痕。

痛得陈麻子脸色扭曲,咬紧牙关这才没哼出声来,身子却不由自主地抽搐着。

台下众人不作声,全都默默地看着。

上台比武他们见得多了,无论是奖是惩大多无关痛痒,像顾大头这样真正下狠手的不多。

然而听了刚才的话,再看看他背上的鞭痕,虽然众人都不明所以,却也多少能猜到几分。

加上陈麻子之前在比武台的所作所为,明知不敌还一直耍赖想办法避战,根本就没人同情他。

叭叭叭!

一鞭又一鞭。

二十鞭下去,刚开始陈麻子还能咬牙撑着,不久后就痛得鬼哭狼嚎,最后彻底地晕了过去。

“痛快!”

顾大头哈哈地把鞭子一扔,瞪着那些垂头上来把陈麻子抬走的步三营小兵,“上台前他还允诺过要把十天配额的水送过来。你们几个还记得吧?”

“记得记得。”既然有言在先,加上不是自己的水,步三营的小兵们答应起来十分爽快,“回去后我们立即把水送过去。”

任宁没理会这些。

他下了比武台,顿时众星捧月般被人层层围着。

好一顿虚与委蛇,直到台上新一轮的比武开始,他才满头大汗挤出热情的人群,走到了追风的身边。

拍了拍黑马,“走,我们回营。”

“老任等等我。”顾大头背着四条鼓囊囊的麻袋,小山一般咣咣咣地追了上来。

任宁诧异地看了看他的步阀,“背的是什么?这么沉。”

嘿嘿。

“刚才不是有人说如果你一百五十步距离能射中靶子,就送追风十天的马粮吗?”顾大头拍了拍麻袋,“这就是了。”

“这是十天的马粮?”任宁不由擦汗。

这么大的麻袋,而且还是四条。别说十天就是三十天,马恐怕都吃不完吧。

也就是顾大头有着一身蛮力,否则这么沉的东西,换成其他人根本就搬不动。

真是赚大了。

顾大头蛮不在乎,“管他能吃几天,反正我们没偷没抢,是别人主动送上门的。不要白不要。”

任宁点头,是这个理。

两人紧走慢走,好半晌才回到斥候营,进了任宁的屋子。

门口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个黑着张脸,正是张大娘子。

“去哪儿了?”她怒气冲冲走了过来,差点把手指戳着任宁的额头上。

“我之前警告过你,当真不要命啦!”

“哪的话。”任宁连忙让了一步。他指着身边的黑马。

“我只是躺着无聊,便出去转转顺便选了匹马。放心,张大娘子您的话我都记在心里,并没有乱来。”

“还想骗我。”张大娘子哧之以鼻。

她们一路过走来,整个要塞都快传遍了一个斥候神射手在比武台上的消息。

“拄着柺杖的超级神射斥候,除了你还能有谁?”

“夸张了。整个斥候营那么多人呢。哪有我显摆的资格……”任宁嘿嘿地讪笑。

“我只是闲着无聊上去拉了拉弓弦,并没真正动手作什么的。不信你问……”

他扭头四处找人,不由哑然。

顾大头把马粮放好,远远给任宁比划了个祝好运的手势。

偌大个男人,竟然没骨气地贴着墙边早已溜出了斥候营。

“问谁?”张大娘子斜视他。

这时,房子外突然传来急匆匆的脚步。

有人还没进门就已经呵呵地开口。

“任宁!好家伙,你真给我们斥候营长了脸!看,步三营送来的战利品。”

原来步三营的人这会正好把陈麻子输掉的配额水送了过来。

只是大多数人都不能随便进出其他营地。步三营的人只好把水放在营地外,再托人送到他房前。

这种长自己营地威风的事向来最受欢迎,几个小斥候欢欢喜喜把东西送了过来,结果正好碰在张大娘子的钉子上。

“哪来的战利品?”她阴森森地问。

任宁吱吱唔唔,最后只能老实认错。

其他小斥候一看这架式,顾不上多说话,连忙丢下水转身就跑。

“把马牵到马厩。”张大娘子吩咐自己的小徒弟,瞪眼道:“你进屋!”

任宁乖乖进了屋。

张大娘子扒着他好一番检查,又换了一次药,叮嘱了几句才愤愤离开。

看着师徒俩走远,任宁松了口气。

他出了屋把水提到马厩里。

尽管前些日子下了场大暴雨,但要塞附近缺水的状况并没有太大的改变。

此时拿水给马刷身子可以说十分浪费,然而任宁却没有多想。

尽管马不可能听得懂,只是既然说过给要追风刷身子,那就刷吧。

金手指。

绿值80

自从任宁选中这匹马当自己的坐骑,金手指显示的颜色果然从黄变成了绿,端是十分灵敏和神奇。

他绕行着,仔细地打量前面的黑马。

突然,数值的颜色陡然一变。

红值35!

黑马两只前腿的皱褶中,赫然显示个红通通的数字35。

任宁若有所思地站了一会。

其他人之所以一直驯不服这匹小马,想来就是这个原因了吧。

“追风来,我给你洗澡。”他安慰地拍拍黑马的脖子,转身拿起马刷,醮着水细细把马刷了干净。

作完这一切,他又取了些马粮放到食槽里。

“肚子饿了吧,吃吧。”

等追风吃完,眼里的目光更是温和后,任宁才蹲到黑马前,仔细地翻着马腿间的皱褶。

好半晌过去,他眼一缩。

皱褶里既然钉着一根细细的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