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新方式

“哦,很好吃呀,真是难得的美味。”新垣结衣咬了一口,一脸回味的模样。

她很少吃这种高油高糖高热量的食物,不是不喜欢,而是不能吃。

新恒结衣为了维持上镜身材,这么多年几乎处于半饥饿状态,对于这种高油高糖的食物有一种本能的渴望。

不仅是因为经纪公司不让吃,她自己也会有负罪感。

但今天不同,是李老师请他吃的,她要是不吃等于驳了李老师面子。

有了这个理由,她吃的心安理得了几分,手里的南瓜饼愈发甜美。

工藤二最终还是忍不住了,小声提醒,“结衣,热量太高了,要少吃。”

新垣结衣我微微点头,将剩下的半块南瓜饼放进自己的盘子里,“李老师,感谢您的招待,南瓜饼真的很好吃。”

李朗也吃了一块,这东西趁热才好吃,笑道,“您喜欢就好。”

工藤二想揭过这个话题,在他看来新垣结衣哪怕是吃一口都是罪过,都是他这个经纪人的失职,

“李老师,我和结衣今天来的目的您也知道,我们是真的很喜欢这部漫画,想将这部漫画拍成影视剧,到时可以让我们家结衣当女主角,没有人比她更合适了。”

李朗瞅了一眼新垣结衣,新垣结衣和井上奈美身高相似,应该在168到170之间。

在RB艺能界已经属于高个了,再加上她清纯靓丽的容貌,很符合漫画女主的外形。

RB艺能界还有几个长得不错的女艺人,但身高是硬伤。

漫画中的女主是个身材高挑的美女。

虽然不是不能拍,但却是有点违和。

咱不说一定要找比全智贤好的,但也不能比全智贤差吧。

长泽雅美和绫濑遥身高可以,身材也好,但都属于成熟、性感类的美女,也不大适合漫画女主的形象。

综合来说,新垣结衣无论是颜值、年龄、还是知名度,都是最适合的女星。

最主要的是,新垣结衣也喜欢这部漫画,这种事还是你情我愿的好。

李朗道,“如果新垣小姐愿意做女主角,我可以适当的降低版权出售价格,3亿五千人日元是我的底价。”

新垣结衣倒吸一口凉气。

这个价格还是太高了,她一年也挣不了这么多年,万一电影拍砸了,等于这一年在给李朗打工了。

工藤二面色严肃,“李老师,您这个价格还是太高了,我们就算再喜欢,也是有心无力呀。”

随后工藤二又望向一旁的松本菜,“松本编辑,您没向李桑介绍漫画改编影视版权的市场行情?”

松本菜露出一抹苦笑,她是介绍了,可影视版权在李朗手中,他不听也没办法呀。

新垣结衣道,“李老师,我确实很想买这部漫画的影视版权,但您开的价格真超出了我的能力。”

李朗道,“新垣小姐,相信我,这本漫画绝对值这个价格。”

工藤二说道,“李老师,漫画的影视版权是由市场决定的,《我的野蛮女友》的热度的确很高,但同类型热度的漫画也不是没有,据我所知那些漫画的影视版权没有超过一亿日元的,您要的价格高太多了。

而且漫画火,不一定拍成影视剧也能火,这其中的变数太多,我们要承担很大的风险。”

“你们的想法有道理,我也能理解,确实存在一定风险。但我对自己的漫画有信心,低于3.5亿日元的价格,我是不会考虑的。”

李朗的语气很平淡,但越是这种语气越让人觉得坚定。

新垣结衣轻叹一声,她很喜欢这部漫画,她觉得这部漫画能帮助她转型成功,才会热切的想收购漫画的影视改编权。

但价格太高了,万一赔了,她要栽个大跟头,很长一段时间都难缓过劲,甚至可能影响到她的发展。

新垣结衣准备放弃的时,李朗开口说道,“新垣小姐,看得出来你是真的很喜欢这部漫画。我也觉得你的形象跟女主比较符合。

如果你愿意的话,咱们可以换一种合作方式。”

“唉~~您想怎么合作?”

“既然收购价格谈不拢,那就将影视版权以入股的方式合作,您是想拍电影,还是电视剧?”

“电影。”

“总投资大概多少?”

新垣结衣道,“我只是一个艺人,这方面我说了不算,已经超出了我的掌控范围。不过,我自己估计应该不会低于七八亿日元。”

很多人都好奇,新垣结衣这么红,为什么不加入杰尼斯和索尼等大型事务所,偏偏要在一个名不见传的事务所。

这是因为RB偶像的地位比较低,跟国内明星是比不了的,她在leps事务所是当家艺人,还能有一点话语权,能跟事务所谈谈条件。

假设去了两家大型事务所肯定会被安排的明明白白,一点主动权都没有。

李朗道,“根据总投资金额的变动,我要占股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

工藤二道,“纳尼?这个比例太高了吧,投资方肯定不会同意。”

李朗道,“我只是给出一个建议,如果你们认同这种方法,咱们可以继续谈,根据实际情况折算比例。”

有句话叫漫天要价落地还钱,既然是开价肯定要说的高一点。

就算你不开高,直接给出底价,对方一样会压价,但你已经没有退的余地了,最终的结果就是谈崩。

新垣结衣道,“我知道了,我会考虑李老师的建议,不过我暂时不能给您答复,还要询问事务所的意见。”

虽然李朗的提议,让事情变得复杂了,但李朗提出新的办法,也算表现出了一定的诚意,是一个好的开始。

这件事,李朗之前和松本菜提过,松本菜事先没想到这一点,也没有给出什么建议,她还需要跟杂志社的领导汇报。

当然,她的建议也不是很重要,因为决策权在李朗手中。

李朗选择这种办法也是无奈之举。

《我的野蛮女友》就像是一块原石,多少带着一些赌的成分。

李朗知道这是一块好玉,很值钱,想要卖个好价格。

但是买方不知道,觉得风险很大,自然不能给出最合理的价格。

李朗自己没有切割玉石的能力,最好的办法就是以入股的方式跟有能力的人一起合作切割原石,一起分享玉石的暴利,这样才能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