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末感言(二)

大家好,这是第二卷的卷末感言。

首先集中回答一下夜之街这段剧情的疑问。

目前来看,赌斗是不现实的。

地错世界本身就不流行用决斗解决纠纷,擂台上的打斗一般也不会死人,地错目前的冒险者互殴,排除黑暗派阀之类,基本上都是在地下城里下黑手。

所以,如果赌斗的话,还在擂台上把人杀了,一定会导致两大眷族的全面对立,除非用“眷族战争”的方法把对方眷族全部拔除,否则是会给眷族同伴带来很大麻烦的。

但以洛基的性格,不可能为了杀一个芙里尼,就堵上整个眷族的未来,否则以前芙里尼欺负艾丝的时候,洛基已经这么做了。

说到底,赌斗虽然爽,但逻辑上行不通,想杀蛤蟆女,就必须要暗杀。

当然也是可以在地下城杀的,但那样一来,反而会比“潜行”进夜之街暗杀还没有意思,所以这个方案我第一时间就排除了。

潜行的部分本身也没有BUG,或者说,媲美芙蕾雅的魅惑就是这么BUG。

洗脑、遗忘、无力化都是很容易就能做到的,原著就有她将全欧拉丽的人洗脑的描述,除了赫斯提亚等少数不吃魅惑的之外,没人扛得住。

所以这部分的剧情并没有降智行为,关于为什么不在地下城杀,我也做了补充说明。

当然,问题也不是没有,就是写得不够爽,这方面我会反省的,争取下一次搞得爽一点。

这部分剧情就不修改了,支持不改的人也更多。

再来说说魅惑这个技能。

毋庸置疑,非常强力,有部分书友甚至认为太BUG,需要削弱一下,但其实大可不必。

综漫本身就要求对原著有一种尊重。

原著中已经确定的东西和设定,只有好好的遵循,才能说是一本好的综漫。

所以我不会强行削弱魅惑,毕竟江离的魅惑已经和芙蕾雅挂钩了,我削弱江离,就是在否定原著,作为一个同人写手,我不喜欢这么做。

除非我本身误解了原著设定。

再者说。

魅惑这个技能真的很容易控制啊!

江离本身执着于变强的性格,就注定了他能用剑打败的对手就不使用小手段,魅惑只会在打不过的情况下用,或者用来“潜行”、套情报等。

而且不分敌我、大范围AOE这个特点,也注定不能在同伴在场的情况下使用。

说到底,这是一个辅助系的技能,我在168章也强调过了,江离追寻的是真正的强大,不会过分依靠魅惑。

当然,该用的时候是不会强行不用的,看过我前几本书的书友应该也对这一点有所了解,我的主角从来不会有“啊!这个手段太强了,我要封印!”这种煞笔想法。

除非我忘了。

好了,接下来预告下一卷的内容。

第三卷,型月学园的青之魔法使。

打算整个活,这里不剧透太多。

对了,有书友建议把角色卡的女主分开来,分成“落第女主”、“地错女主”这样,大家觉得怎么样?

其他好像没什么要说的了。

因为前几章出现了比较有争议的内容,所以今天这几章就提早放出来了,这是29号的更新。

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吧。

综漫想要写出成绩实在太难了,这本书相比上本书有进步,但应该也只是通过上本书积累了人气,路人缘很少。

考虑下一本转型。

以上,就像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