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八章 杀鸡儆猴
这正是李之才想看到的,他既然亲自来了,可就不是一点钱粮能够轻易打发的。
薛家不过是江南官绅士族这个集体中,最为普遍平常的家族而已,他们敢直接对着干,其余各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他可没有这么多空闲时间一家一家的亲自登门拜访,因此抓个典型出来,是尤为重要的,可以大大减少各家的反抗之心和勇气。
他就是要想尽办法去激怒这个为官多年,在江南官绅士族中具备一定影响力和号召力的老头,把他给依法办了。
刚好杀鸡儆猴,让其余的人好好看看,和朝廷、和陛下作对的人是什么下场,他这个所谓的粗鄙匹夫,又敢不敢对他们下手。
薛永恒的拐杖刚刚落到一个兵丁的身上,李之才立刻下令道:
“竟敢手持武器反抗,公然违抗陛下谕令,给本将拿下!”
薛永恒哪里肯束手就擒,发疯似的挥舞着手中的拐杖,并让自己的那些护院家丁,也加入了进来。
兵丁们立刻握紧手中的长枪和长刀,直接朝着他们劈砍刺杀而去,完全没有任何心理负担,仿佛就像敌人一样。
短短一刻钟的时间,李之才的军队就血洗了整个薛家宅院,所有的护院家丁和家奴全部被斩杀。
薛永恒和他的家人全部被军队抓走,将以最快的速度,在京城最繁华的地区,钟鼓楼下当众处斩。
能长久居住在京城内,不是官绅士族大户,就是商人豪强,比起北京来说,人口的质量确实是要高出几个档次。
在这里,没有这么多的平民百姓,那些最苦最累的工人农民,如果没有必要之事,或许一辈子也无法踏进京城一步。
因此这次在南京的公开处刑中,百姓民众并没有想象中那些激昂亢奋,拍手叫好的欢呼声也是杂乱不堪。
更多的,只有怨恨和仇视的眼神,紧紧的盯在军队的每一个人身上,军士们的心中一阵发慌,一时之间,竟不知如何是好。
因为这些前来观刑的人,大多是与薛永恒一样,同为官绅士族中的一份子,他们是站在一根绳上的蚂蚱。
虽然他们之间只有利益挂钩,平日里也会暗中勾心斗角,互相陷害之类的。
可到了这种时刻,多数还是会有一些大局观,为了保全自己而团结在一起的。
而李之才也是深知这一点,所以才会将行刑的地点,选在钟鼓楼下,这里不止是京城的中心地区,还是他的临时大本营。
他有绝对的实力,可以稳住全城,压制各方那蠢蠢欲动的心。
为此他专程让府衙的小吏们去各处宣传造势,目的就是要吸引更多的人来观看这场杀鸡儆猴的大戏。
但事情也并不完全是一边倒,支持和拥护的声音还是有的,只是没有这么庞大,这么激烈而已。
看着自己的部下,一个个脸色沉重,还有的在不自觉的咽着口水,紧张慌乱之色肉眼可见。
于是他亲自下场,当着所有军士和围观群众的面,亲手将薛永恒的头颅给一刀斩下。
然后将头颅单手举过头顶,在兵丁的注视下绕场一圈,用实际行动来提升他们的胆气和军心。
骨子里的自卑,那种天生就低人一等的感觉和思维,实在是太致命了,只有他这个当将军去以身示范,才能改变这种情况。
如果朱由校在这里的话,一定会感慨,这个时代,居然有人能够具备这样的想法,实在是难得。
在李之才亲手将薛永恒的头颅斩下之后,其余负责行刑的兵丁们,心中的恐惧感也不在那么严重。
在执行官的一声令下,薛永恒一家大小三十余口,不论妇孺老幼,均被一刀给结束了生命。
这样或许是残忍暴力了一些,但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让那些官绅士族重新畏惧朝廷,臣服于皇帝,仰视君威。
当这些前来参观的人看到,军队居然连孩子妇人都不放过时,可以说一下子就炸了锅了。
这样的残忍的酷刑,惨无人道的行为,实在是世所罕见,这不就是诛杀全家嘛?
就连那些只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思的普通百姓群众,也有不少人认为实在是太惨绝人寰了,完全没有人情可讲嘛。
可李之才却压根不在乎,他只在乎,能不能圆满的完成陛下所交待的任务和谕令,他能不能及时的撰写奏本呈报回京。
看着浮躁的人群,李之才随即又将薛永恒的头颅扔给了自己的亲兵。
亲兵心领神会,立刻将之悬挂在长枪之上,骑着马在偌大的广场和人群中来回展示,并大声喊道:
“违背陛下圣谕者、祸害朝廷百姓者、狼狈为奸偷盗国家财产资源者,对抗天威不服朝廷政策管教者,就此下场!”
亲兵的一席话,对这些本就已经极为愤怒怨恨的官绅士族之人,更加是火上浇油。
李之才感觉人群之中的异动,当即使了个眼色给几个千户,只要有人敢跳出来闹事,他不会介意这个临时搭建的刑胎之上,多一点新鲜的血液。
果不其然,在他刚刚示意布置后,就有一些年轻的士子争先恐后的从人群中挤出来开始口诛笔伐了。
“李之才,你奉皇命办差,乃是天经地义,名正言顺,国朝也确实该是如此!”
“可是你未免太过份了些,居然敢当着天下人之面,扭曲陛下的圣谕,滥用私刑,无视我大明朝之律法,欺君罔上,公报私仇以致冤案横生,实在是罪不容诛!”
听到这话李之才哈哈大笑了起来,让这些血气方刚,想要好好表现自己口才的年轻大才子们,面面相觑,根本摸不着头脑。
不对啊,事情怎么和他们的想法不一样啊,李之才不是应该害怕嘛?怎么反而笑了起来?
“本将军滥用刑罚?我看你是读书把脑子给读傻了吧,本将军的告示莫非你没有看不成?”
“告示之上,本将军已经将其所犯之律法,所犯之罪名罪证,桩桩件件每一个细节都已写清,长了眼睛去看的都应该知晓才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