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6章? 群像(四)
听说不管是棘蛇卫还是血衣军,在血侯手里已经成形七八年了,他们特勤大队成立至今也不过才一个来月,就算是同样的人数,也是打不过的。
就算是把玄武道所有的练武之人组织起来,二三十万总该是有的吧?可姜威在与几名小队长私下里推演后发现,还是没有胜算。
因为人再多,也是乌合之众,人家一次有组织的冲锋,就能把他们打的溃不成军。
更何况,真的能把这些人组织起来吗?类似去河道的那些义士,又有多少?
他突然间觉得父亲说得很有道理,不如离开中都,搬去西北那边,想来西北侠宗应该很好吧?
毕竟那里是侠义精神的发源地啊,就算穷了点也没关系——若是李浩然那位侠宗宗主能来中都,那该多好啊。
他这样想着,但类似的念头很快便熄灭了,因为他舍不得中都,这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他熟悉这里的一切。
若论起来,他并不是家中长子,他上头还有两个哥哥,只是十多年以前在东北玄州时,死在了荒人部落的袭击中。
大哥十九岁,二哥十七岁,他是老三,当年只有五岁,在经过了接近一年的艰苦跋涉后,父亲带着他跟母亲,来到了中都。
如今他已经二十三岁了,十七岁的妹妹姜怡云与十二岁的幼弟姜山,都是在中都出生的,算是土生土长的中都人了。
幼年时那段艰难的迁途,他至今记忆犹新,一家三口时不时就会遇到强匪悍盗,父亲不得不出面一次又一次的把他们打退。
一路上还要经历那些门派势力的盘剥,父亲与人动手的次数越来越多,可是这样一来,也就暴露了父亲九品刀道高的身份。
然后,那些门主掌门便觉得,父亲的存在影响到了他们的统治地位,继而便是一次又一次的追杀。
母亲原本也有着八品上的实力,但在这般永远休止的争斗之下,被人打伤了本源,父亲废了好大的力气,散尽了所有家财,才保住了母亲的性命。
可即便如此,母亲旧伤难复,虽然有着八品的阶位,但一旦与人动手,便会全身元气沸腾,一个不小心,就会被自身元气所吞噬,继而身死。
除了有八品的阶位之外,她如今几与普通妇人无异,只不过在不动手的情况下,寿命比旁人多了一个甲子罢了。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母亲的身体变得比较容易受孕,打破了八品后子嗣艰难的问题。
已故的大哥和二哥,是在父母八品以前生的,自己比他们晚出生了十多年,而来到中都后,妹妹也就比自己小了四岁,没过几年,弟弟又出生了。
而如今,中都这般的局势下,难道一家人要再度迁途去西北吗?还要再度经受那样的磨难吗?
九品的父亲与八品上的母亲,当年一路来到中都后,都是这个样子,那么如今只有七品的自己与父亲……母亲与弟弟妹妹到底能不能熬过去?
去西北,比中都更危险,至少在这里,还有一个可以挣命的机会……他是这样说服自己的。
更何况,他不光舍不得离开中都,同样也舍不得近来与自己朝夕相处,并肩作战的特勤队友们。
那是一个集体,缺了谁都不行,训练虽然严酷,战斗虽然惨烈,可是他们每一个人都在那里找到了一种叫做“荣誉”东西。
他记得在正式成为特勤队员那天,大家一同割破手掌,发下了血盟誓。
“我们将为守护家人,保护弱小,反抗压迫,持天理公正,为家园,为正义而战,至死方休,万死不悔!”
那一幕,是十分震撼的,所有人割破手掌的血液,滴下时飘浮在半空中,汇聚成一团巨大的血球。
随后撞向那一口,立于广场中央,凝刻着“正义”二字的大钟上。
大钟发出阵阵回响于天地的声音,回荡在全体特勤队员的耳廓中,震荡着他们的心神,其后巨大的血球没入钟内,双方融为一体。
原本黄铜色的大钟,渐渐泛起淡淡鲜红色。
那是被这个世道所认可的誓言!每个人心中都激动万分,我们,就代表着“正义”!我们,走的路没有错!
姜威尤记得站在大钟下,那美丽端庄大队长的英次飒爽,她身穿与众人一般无二,紧乘利落黑色制服。
陡然一件白色大披风,自她衣领处蔓延开去,飘飘摇摇随风舞动,美的不像样子,也威风的不像样子。
其后,立于她下方的十名中队长,以及他们的副队长背后,也出现了同样的白色大批风,遥遥招展。
“特勤队自今日起成立,我们将为守护家人,保护弱小,反抗压迫,持天理公正,为家园,为正义而战,至死方休,万死不悔!”
她向前挥剑,众人高举拳头,再次齐声呐喊,重复方才的誓言。
随后,大队长转身,于那口大钟前单膝跪地,亦在这时,十名中队长与副中队长,也做出了同样的动作。
下方的众人这才看清,他们大白披风后面字样。
正义!
与大钟上一模一样笔迹。
他们再次重复了那样的誓言。
再然后……每个小队长都领到了同样的披风,大队长告诉他们,穿上这样的披风,不光只是荣耀,同样也是责任。
而同样的,这样的披风,在战场上也是最为醒目的,是被敌人重点关注的对像,承担荣耀与责任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凶险……
然后,他小队的副队长渠良,就开始觊觎这件“正义大披风”,不停的骚扰。
“让我穿穿呗,大家一个训练营出来的,你那个时候还求着我呢,忘了你半夜三更饿的睡不着,我把自己私藏下来的鸡腿给你吃了?”
他恬不知耻的开始翻后账。
“诶~就穿一天,一天行不行?做为报酬,等这次任务结束后,哥请你去蓝精灵快活……”
他赖皮狗一般的跟自己商量。
“……这能叫偷吗?哥就是拿出来看看,顺便试试尺寸跟我搭不搭……”
被发现从自己衣柜里,偷偷拿出大披风穿在身上时,他是这样狡辩的。
“哥是西北人……小子,你有出息,脑子活泛,但哥我也不输你,等着吧,小队长的位子,肯定是我的,毕竟哥哥我可是从战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