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圆月弯刀》(写在卷前)
按道理讲,这种章节,我只会在作品相关中发的。
但是因为这一章的确很重要,关乎到本卷的行文走向,所以再次在此卷开头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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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是在1976年6月21日,于上面连载。
一开始这部书叫作,后来改名。
这本书已可算是古龙先生的后期作品了。
一开头是一个既老套,又精彩的故事走向,是讲丁鹏好不容易练会了一式独特的“天外流星”剑法,借此想要扬名江湖,不料江湖险恶,被美人所欺骗,最终反成了偷学剑法之贼。
这个开头的功力,我认为是相当深厚的,写的剧情虽并不算特别新颖,但每一段发展都引人深入。
随后开始第二段,在逃出生天之后,引入了狐仙的传说,十分古怪玄奇,缥缈如仙,这无疑又是古龙先生一直提倡的“求新、求变”之举。
他想要为传统的武侠小说再多引入一些奇幻的色彩。
当然了,若真的写成狐仙,那么就成了仙侠小说,而非武侠了。
所以后面又揭露出所谓“狐仙”原是魔教教主一家人在隐居,只是因为他们的武功太高,高得在普通人看来近乎于法术而已。
随后丁鹏获得刀法传承,重出江湖,报仇雪恨,其中对于反派柳若松这个人物的刻画也尽显人性之变幻。
随即引出神剑山庄,将故事背景推至“谢晓峰时期”之后,又写谢晓峰忽然多了一个女儿,十七岁的谢小玉,再由谢小玉引出了魔教的长老来。
到了这个地方,整个故事的背景和线索基本都算交待完整了,后面只看故事会如何开展。
从这里来看,都应当是古龙先生的亲笔。
但是到了第十一章之后,便是司马紫烟代笔了。
其代笔的痕迹非常明显。
我曾见过有人说后期是由古龙的弟子丁情代笔。不然,古龙弟子丁情的笔力不会这么差劲,写不出这么糟糕的文风与人物来。
我随意举几处之后的一些文字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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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秦可情的欺骗,他感到愤怒,伤心,就说明他是个“情与欲,灵与肉”合而为一的人?
——谁受了欺骗之后,不愤怒,不伤心?
且用了这么多个“所以”的连续推进,我没看出要“所以”个什么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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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觉得,这一处是古龙先生后期的笔法中不会采用的简单说明式,这种说明通常会放在几句简单的对话里面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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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据考证,代笔是从第十一章的:
从以上开始代笔的。
这些句子确实显得有些冗长了,尤其是在后期,古龙先生大概的确不会使用如此“不够简明”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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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如此类,不胜枚举了。
这其中许多似“古龙风”又非“古龙风”的用词,通常是“枯空散人”这种写古龙宗师的同人,但又常常被人骂“画虎不成反类犬”的作者才会有的拙劣用词。
大概能看得出来,司马紫烟应当还是在尽量地模仿古龙的文笔,但是模仿得不太像。
我一向认为,模仿古龙先生的文笔模仿得不太像,其实并不要紧。
我们本来就不是古龙,怎么可能十足十地像?
但我觉得,只要能够做到尽力地去尊重古龙的人物,保留住他们的性格与人品,那么就还是能够使人阅读下去的。
但是显然,司马紫烟前辈,也没有太顾及到这一点;他照顾到了剧情的出奇,但是没有照顾到人物的变化。
丁鹏在去神剑山庄之时,突然变成了一个“龙傲天式”的人物。
当然,如果我们讲,丁鹏因为猛然间成名了,所以自得,所以浮夸,所以天下第一,那也是勉强能说得通的;但说不通的地方是,古龙先生的笔下,从没有出现过这种主角人物,他说的那些话,也实在算不上可爱。
有一人的评论很贴切:“在圆月弯刀后期,我每次看到青青叫丁鹏‘爷’的时候,胃里都有些异样。”
确然如此。
后半部的人物之间的那种联结与感情描写,是很奇怪的。
这本书我上一回拜读已在很久之前,我在准备动笔写新的一卷的时候,我心想总该把这本书再看一遍;但是相当遗憾,我未能读完。
若在经典的“成语误用”案例当中,这应当算是“不忍卒读”了。
我很早就预计会有这样一卷,但却一直都没能读完。
所以上述的原文摘录,我完全是随手一翻,翻到哪一页,就抄了哪一页的原文上来的,哈哈哈哈!
我还知道后面出现了中的龙小云,从这一点来说,我想也不太好去佐证两个系列的时间线的,因为这也是司马紫烟的意思罢了。
好,我讲这么多,并不是要在这里抨击司马紫烟的。
我想他绝非是“故意”把毁掉的,他也只是完成他的代笔工作,工作赚钱,拿到稿费而已。他把该做的工作也做完了,这实在无可厚非,没有任何值得被批评的理由。
——我要讲的是:
——这一点很重要:
因为我没有看完接下来的圆月弯刀下半部,所以我决定了:
我们就只遵照上半部的人物设定来完成接下来的一卷。
后半部的内容,我实在无力照顾去了。
故事能怎么展开,就怎么展开吧,问题应该也不大。
哈哈哈哈哈哈哈,就当是玩一玩,玩点花里胡哨的,也许也能有些新的东西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