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贫穷姐妹物语(下)

第七章、贫穷姐妹物语h下)

在这部小说里,作者简。奥斯汀提到了主角班纳特一家,这个只有五个女儿、没有一个儿子的家庭,对未来生活的最大烦恼:“班纳特先生的全部家当几乎都在一宗产业上,每年可以借此获得两千镑的收入。说起这宗产业,真是他女儿们的不幸。他因为没有儿子,产业得由一个远亲来继承。”

对于现代的中国读者来说,显然没有办法从小说这些简单的叙述中,搞清楚这个莫名其妙的继承法。小说里的情节让我们知道,在英国的那个时代,女儿其实是有财产继承权的,比如班纳特太太的父亲曾经当过律师,给了她几千英镑的遗产。而德包尔夫人更是在丈夫死后继承了大片土地和贵族身份,还打算继续传给自己的女儿。那么,班纳特五姐妹为什么就如此倒霉,居然不能继承父亲的地产和房屋?

答案很简单,在十八世纪末的英国,女性确实有遗产继承权。但如果这笔遗产是土地的话,就麻烦了。因为在这个时代的英国,土地不是单纯的财产,而在理论上依然是君王赐予的封地,必须与封建义务挂钩。

自从威廉一世渡海征服英格兰,建立起诺曼底王朝之后,历代英王就在法律上成为全国土地的最终所有者。全国大约有七分之一到五分之一的土地,是王室领地,由国王直接管理,剩下的土地则被国王用来犒赏群臣。在威廉一世的时代,直接被国王分封土地的贵族封臣大约有一千四百家,他们保有土地的对等条件是要为国王服役:每块骑士采邑每年都必须提供至少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为国王服役作战40天,12位伯爵应该提供40至60名骑士,140名男爵提供10至40名骑士。还有战时提供士兵,战马,武器,劳役等等;以及为国王的婚丧嫁娶凑份,称为“助钱”,后来这笔钱转变为领主们每年缴纳固定数目的钱币;封臣死后,继承人如要继承封地,则要向国王缴纳一笔继承税,这笔钱后来固定为封地两年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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