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两块石碑

杨展跪在蜀王宫废墟上,痛苦得说不出一句话来。两颊抽搐,双手在瓦砾中摸索。他分不清这到底是张献忠的错,还是他的错。

世间万物,谁在乎,谁负责守护。张献忠只是一个掠夺者,带不走的东西,一把火烧掉,这是强盗的逻辑。

他想守护,就应该拼了命防备和阻止。和张献忠斗了这么多年,表面上,仿佛屡屡取胜,每一次却付出了血的代价。

这一次,代价实在太大!他该如何向蜀王和蜀民交代?

小金只有一只眼睛,此刻也恨不得另一只眼也瞎掉。看不见眼前的景象,就不会有撕裂的疼痛。这便是他们血液中的蜀都,做梦都想重新回来的地方。

远洪用一只手在废墟中翻寻,试图给蜀王朱平樨找一件留作念想的东西。

见宽施展轻功,在无边无际的废墟中飞来飞去,辨识着过去那些繁华的街道和富丽的建筑。

他们来得太迟了!

张献忠隳城时,他们还在忙于秋收。直到冲天的火光照亮了成都的天空,一片片的赤云顺江漂到眉州,他们才明白过来,匆忙带着五万将士,追至成都。

大西军已扬长而去,往昔那座金碧辉煌、巍峨壮观仅次于京师皇宫的蜀王宫建筑群已然灰飞烟灭。只有横跨金水河的三座汉白玉曲背桥,宫门前那一对栩栩如生足踏绣球石狮子尚在,然而也是灰尘满面。

李志勇在旁边提醒杨展:“大将军节哀呀,我们是去追击敌人?还是就地驻扎?”

杨展强忍悲痛,缓缓道:“命将士们全城搜索,看能不能搜到还活着的人和有用的物”。

结果只搜到了蜀王宫废墟下一块署有大西皇帝张献忠印记的《七杀碑》。

这碑落款大顺二年五月十三日,整体上是一块质地坚硬赤褐色产自雅州芦山的花岗石,高约七尺,宽约三尺,厚约八寸。上面镌刻着一排钢叉大字:“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特别是那七个杀字,相当吓人,如同飞掷出去的七把钢叉,森然狰狞。

在场将士无不惊诧骇然,这个魔王,一边大肆杀人,一边给自己找借口,荒唐可怖到极致!

杨展仰天长啸,继而恨道:“张献忠无耻残忍到这个地步,不杀他,无以宣泄我蜀人冲天之恨。”

杨展领军往北追去,一直追到距成都百余里的汉州止。张献忠走一路,杀一路,抢一路,烧一路。

杨展追到汉州,汉州刚被张献忠点燃,情状惨不忍睹。

是扑火救人,还是继续追击?

杨展第一选择,永远都是前者。他下令全军各部扑灭余火、救死扶伤。

火虽然灭掉了,但,汉州这座从前城池阔大、人烟稠密、市场繁荣的城市,经张献忠屠城,处处断壁残垣,残尸狼藉。

兵士们又搜到张献忠的一座碑,是《圣谕碑》,碑上刻着:“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落款是大顺二年三月。

杨展骂道:“一个泯灭了人性的魔王,要诡诈到什么地步,才欺骗纠集得了那么多人当他的刽子手!”

他令兵士将城内城外的残骸拾起,又在汉州西门外挖了一个大坑,筑成“万人坟”。为了铭记这一段痛史,他提笔写了一篇《万人坟碑记》:“丙戊年,逆贼张献忠乱蜀,将汉州人杀戮数十万。予奉命平寇恢国,提兵过此,痛彼白骨,覆以黄壤,爰题曰万人坟。凡我士民,春秋霜露,伤父兄之惨难者,一以恸先灵,一以仇寇厉,拜扫依依。忠孝之思,竖发难昧,宁不勃然而兴乎。”

这篇《万人坟碑记》,详细地记录了汉州遭受的浩劫,命军中有金石镌刻技能的将士,将自己撰写的《万人坟碑记》镌刻于《圣谕碑》背面。

做完这一切,已是黄昏。

小金道:“穷寇莫追,我们这样匆忙追来,粮草弹药都不充足,若是魔王回头死缠烂打,我们定败!听说清兵已占领汉中,不仿让他们去打,我们退到成都,扎好营寨,做足准备,再和他们厮杀。”

杨展沉吟片刻,点头道:“先让两只恶虎去争,也好。再说,顺庆还在曾英手中,定然不会放他从那里离去。我们暂且退回成都,定好战略,再集结精兵。”

见宽道:“师兄,当日蜀王曾吩咐我,当你在杀仇和保民之间犹豫的时候,请你选择保民。他说,坏事做尽的魔王,老天必不会让他长久。而百姓,是我蜀国的根本,能救一个,是一个。”

这番话,搅动了杨展的内心,返程路上,一言不发。倒是今天挖出来的两块石碑,成了将士们议论的焦点。

内中有一些知道内情的,便将这两块石碑的来龙去脉给大家讲了出来。

原来,张献忠天天杀人,全无悔心,又恐众叛亲离。便问汪兆麟,有什么办法可以消除内乱。

汪兆麟说道:“圣人都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之。此等荷戈执戟之辈,唯知吃饭穿衣,有甚知识。我们只需假写数言,名为天书圣谕以惑之,若辈自服矣。”

张献忠问何谓天书圣谕?汪兆麟道:“容臣做来,须遇暴风雷雨之日,方可行。”

有一天,忽阴云四布,雷电交作,雨若倾盆,至次日卯辰时方止,城内外水深丈余,傍河两岸漂没营房数千。

汪兆麟以老万岁名义传牌晓谕内、外八路将领官兵人等,道:“夜间皇上亲见天书坠落庭中,天书言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世间不忠不孝,造孽太重,人心不合天心,大劫已到,不必怜息。皇上向来斩杀军民人等,俱自造之孽,天网难逃,尔官民人等,当洗心涤虑,以回天怒。如后再有罹法网者,皇上奉天诛之,其勿恨怨。”

先是命工部尚书王应龙监工督造立碑刊行各府州县,正面楷书竖排阴刻“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款识为“大顺二年二月十三日。”

又命严锡命于碑阴作圣谕来历注解。大西军不知道这是张献忠的诡诈之术,以后有斩戮者,皆信为天诛。

从此,张献忠惨毒较前更加百倍。后来,干脆将后面的两句:“鬼神明明,自思自量”,改成了七个“杀”字。大西将领,深信不疑,逢恶助虐,良心尽丧。屠城、屠堡、屠山、屠野、血流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