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家
插标卖首。
这便是传说中的“插标卖首”。
活生生的人,被贩卖,还要再加上其价如草芥的标示。
以前在书中读到时还不觉得什么,可当这一幕就这么活生生出现在自己眼前时,南寿的心里,还是被狠狠震撼到了。
...自己之前对于这个世界的认识...是否...
一个婆子正在啧啧的感叹,听到有人问起,便头也不转的开始絮叨:
“什么情况?...卖身葬父哦...也是作孽的,父子两个刚刚逃荒到这边,爹就犯瘟病了,连两天都没熬过去哦...现在小的么想把自己卖掉,给他老子换口棺材...”
“就是为~”旁边马上有婆子接上:“可像他这样的谁又敢买呢...刚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自己身上也不晓得有没有带瘟...啧啧,还是个哑巴子~~”
南寿瞳孔震了震...
逃荒~
在他原本的那个时空里,很多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甚至在郊区长大的大部分,都对这名词很是陌生了。
可南寿却知道这两个字的分量。
因为他,就曾亲眼见过。
他甚至一度怀疑,在华国,之所以大家那么爱吃,那么容易打造吃货人设,多少是因为忍饥挨饿的基因还存在于血脉中,并未离去太远。
或者说,真的很近。
由于父母在医院工作的缘故,小时候没多少时间照顾他。所以小南寿以前倒有近半的童年,是在外婆家渡过的。
外婆家在市郊的村子里,民风淳朴。
那一年,小南寿四岁或者五岁,正是开始记事情的时候。
外婆家所在的村口,便来了逃荒的人。
是个用帕子包头的老太太,背着个蓝布包裹。
她一手拿着个缺了盖子的搪瓷茶缸,一手牵着个六七岁的扎辫子小丫头,应该是祖孙俩吧,俩人就慢慢的从村口那边走过来,走得很慢。
南寿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其实时间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但那年、那天,所发生的事情,却总是能清晰的回想起来。
清晰到那老太太满脸的皱纹,和小丫头的大眼睛,以及她的半截鼻涕。
俩人也不像是讨饭,走到人家开着的门口了,就站在门槛外面,老太太笑着说两句话语,然后小丫头冲门里鞠躬。
她们不要钱,就说如果锅里有冷饭,希望能给一口。
那年月,其实大家都还刚刚能填饱肚子,家里都是看人煮米的,哪里能有剩饭?更别说冰箱了。
所以连问了两三家,都是失望。
可老太太也没气馁,每回都是自己笑笑的再给人鞠个躬,才继续牵着丫头往前走。
然后就走到了外婆家门口。
小南寿当时正坐在门槛上玩洋片,见人走近了,就朝屋里喊外婆。
外婆闻声出来。
大致问了两句,就赶紧给人舀水喝。
灶台上的大锅里,有一层锅巴,原本是留给小南寿当零嘴的,就被外婆全部铲了出来,用开水泡开。
又从碗橱里翻出萝卜干和几块炒菜才舍得用的猪油渣,一并泡在里面。
装了满满两大法碗,让那祖孙趁热吃。
老太太认真道谢之后,喝了几口。那丫头吃了小半碗也就不吃了,两人把剩下的都倒进那只茶缸子里。
然后,祖孙又一起鞠躬,继续牵着手向村尾慢慢走。
小丫头还回头看了小南寿,和他那几张花花绿绿的洋片。
外婆说,那,就是逃荒。
这事情南寿一直记得清楚,所以长大了些,也有再细问过外婆。
外婆说,逃荒有逃荒的规矩。
虽然受灾的乡村成群往外走,但走到了个新地方,会自然散开。
因为知道都不容易,就算是到好些的地方了,也没有人家能一下喂饱那么多张嘴。
一般走到一个村子,便会有两三组人进来讨点吃的,村口一组,村尾一组。
大家等天色晚下来时再汇合,有多要到食物的,会分给没收获的。
当时南寿还赞叹她们聪明。
可等年纪又再长些,再想起来时,心里却会一阵酸又一阵暖。
酸,是因为不敢想,不敢想要经历多少的苦难,才能凝集成那样的智慧和规矩。
暖,是因为感叹,很多人都会赞叹数千年伟大文明的辉煌,可他却更珍惜在那些苦难岁月里,人们彼此之间的那种信任和相互扶持。
敢于逃出来,是因为相信国人的人性,不论天南海北,只要锅里有,就肯定会有人愿意分出几口...肯定会有那样的人。
南寿一直很感激外婆,虽然她是个只上过扫盲班的老太太,会讲的故事也翻来覆去只有野人婆婆那么几个吓唬小孩子的。
但也是她,在最早最早的时候,就亲身示范给自家孩子,什么叫人,什么叫文化。
这文化,不但属于给与和分享的人,出来逃荒的那些也一样。
他们逃避的只是荒年,并不是劳作。
只要等到快开春的时节了,他们又会从四面八方重新往故乡迁徙,去土地里播种他们新一年的希望。
也许,加上这无数不会出现在史书里的脸孔,才是真正完整的五千年吧?
。。。。。。。
南大少爷望着那枚草标,失神好一会儿,终于还是动了。
他往前挤了挤,抬手就将它拔下来,紧攥在手心里:
“贵叔~”
“是,少爷~”
“麻烦将这事情安排一下吧,别草率了...还有这孩子...以后,就是咱们府里的人了~”
“...明白了少爷~”
贵叔转身吩咐了几句,便有名护院快步跑开,去张罗板车那些。
周围的人这时才转头看南寿,嗡嗡议论。更有认出贵叔模样的轻呼出声。
跪着的孩子也慢慢抬起头。
南寿蹲下,朝他笑出一口白牙:“她们说你是哑巴子,那还能听到我说话么?”
孩子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有种很茫然的清冷。
但似乎也是感受到了南寿笑容里的温度,他看了看草席,又看住南寿,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
南寿也在细看他。
虽然脸上满是脏污,但依然能看出个笔挺鼻子的轮廓来,还有薄薄的嘴唇。
眼型是秀气的偏细长,但就是眼距似乎较常人稍宽些。
看起来有点...呆?
南寿乐了,长身而起,又朝小哑巴伸出大手:
“那,咱们这就走吧,跟少爷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