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八章 卧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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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一同驾马向北而去,踏足山川河流大地,待得日暮黄昏才停在一处山巅勒马,迎着橙黄的日暮之光望去,龙赫英心潮澎湃神采奕奕,向着那逐渐落下的太阳和脚下的绿水青山放声笑道:
“天下乱时起苍声,任驰骋!绿水青山,我有!”
“好气魄!”
林蒙和周元齐声赞叹,龙赫英翻身下马,其余三人也跟着翻身下马。
“多谢周将军借马配我一游,到此便不必再送了,这一日一夜未歇我也有些乏了,周将军军务繁忙,就此别过了!”
龙赫英向周元拱手,周元还了一礼,点头道:
“待日后时机一到,共举大事!”
“别过!”
“别过!”
周元分别和林蒙等人互相道礼一声,等到最后到了林蒙这里停了下来,二人互相对视一阵,皆从对方的眼中瞧出了不舍。
久别千年方才重逢,这才一日功夫便又要分别,叫人万分难舍。
二人互相注视了半晌,龙赫英等人识趣的不来打扰,最后林蒙轻笑一声打破了二人见的沉默。
“待我游历之后,修为长进,大事将起之时再来见你,如今的我也不能拖你的后腿。”
周元默默点头,一言不发的用一根缰绳将四匹白风宝马拉在一起,驾马回返。
林蒙等人目送周元远去,随后龙赫英转过身朝林蒙说道:
“我等要北上直去北境边关之处,而你们却要往西北去,先去拿恨天峡见那长天一恨的奇景,我们暂且不同路,也就此别过,日后在北境边关一见!”
“江湖路远,天下难行,以你的身份切记小心!”
林蒙抱拳叮嘱一声,龙赫英点了点头,上了他的那驾赤翎宝驾,齐双再次驾车,三人坐着马车直接飞跃下山巅朝正北而去。
目送龙赫英三人远去后,此地只留林蒙和无禅二人,林蒙回头看向无禅,勾唇一笑,轻声道:
“我们也该走了。”
无禅微微点头,望了那一进落入群山之中有半截的夕阳一眼。
“日暮虽美可却不能久见,再过半刻就什么都没了,是时候该走了。”
说罢,无禅转身换了个方向,往西北面飞去,林蒙随后跟上。
恨天吓乃是当初问剑剑仙李不鸣尚未成道之时一剑斩出的峡谷,位于北洲中部西南方,距离中州和西洲不算太远,可距离林蒙二人如今所在的东洲就有段距离了,估摸着得需二十余天才能到达。
这五洲之地属中州地界最小,西洲最大,北洲乃是仅次于西洲第二大的一州,比南洲密林还要大不少。
不过北洲却是五洲之内人烟最为稀少的一洲,远比西洲人数还少,所过之处皆是荒原群山,连一点点的绿色都少见。
北洲地界内,越往北地势越高,以高原谷地为主,不适宜人的生存,到了中部便只有春秋冬三季而无夏季,而到了真正的北部边缘,昆仑北境之地,更是只有冬季,满眼的雪盖苍顶万年不化,一年中有三百天刮得满天的雪暴大风,气候极为恶劣。
因此那些在北洲中部和北部常常劫掠城镇作乱的北方蛮族也少有人管,想在这种地方大量驻军抵抗那群能在雪暴之中灵活游走打游击的敌人实在困难。
甚至在偌大的北洲之内,占据北洲地界八成的中部北部地界内,只有四府十七王六十三郡侯,除了不是镇守北境边关的军武王爷侯爷,就是如被分封在南海之边一小岛上的海闲王那般被冷落的王爷侯爷,被封在此地受苦来了。
也就是说在偌大的北洲中部北部之地,只有不到一百城,而那些脱离城镇庇护的县、镇、乡、村更是少的可怜,旅人在此地行走半月不见半点人烟只有茫茫风雪作伴都是常有的事。
若是说南洲南疆之地是天赐沃土,那么整个北洲便是被神所遗弃之地,不仅气候、地貌、环境十分恶劣,资源也是贫瘠,远不及南洲万一富饶,不仅连普通人家的百姓生存不下去,就连修士的宗门和世家都不待见这片土地,但凡有点能耐的宗门世家都会走出此地,选择去临近的西洲或是东洲开辟门庭。
林蒙二人一路往西北方向飞去,从北洲南部开始的一日见一城、见一村,到后来两日、三日方能见一城、一村。
直到二人行到北洲中部之时,已经足足七日未见半点人烟,放眼所过之处除了了无生机的黄色高原山谷,便是了无生机的黄色高原山谷,就连一条河流都少见。
北洲之地虽有从昆仑处发源的那条水源祖龙之脉,却是一条通彻南北的大龙,蜿蜒曲折而下,其中少有自然分流的支脉,只有一条主脉河道,而那些城池和村镇想要用水,便只能人工从主脉之中凿出一条河道引流,再从附近的城池或是别的村镇之中开辟河道引流,否则就只能打井。
而北洲之地自古有句俗语“十井九空”,除了那些略懂一些寻源地师风水龙脉之道的有才之士,普通百姓想要在这片土地上开出一个能取水的井来,只能一次又一次的赌运气。
再加之北洲地处高原,打井绝对要比别的地方深,十丈的井都不可能出水,至少也得数十丈近百丈的深井方才可能出水,所费力气和功夫极大,就算是这样也得碰运气。
正因此,哪怕还不到终年刮着雪暴大风气候极端的北部地区,仅仅是在北洲中部,人烟也极其稀少,无论是开辟一条河道还是一遍遍打百丈深井,所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都不是一个小数目,而水乃生命之源,没有水自然不会有任何生灵栖息于此。
“前面就是卧龙江了,过去看看!”
无禅往前一指,招呼一声向前飞去。
前方正是一段主脉大江,少见的能看到有人烟和植被。
林蒙跟上飞去,落在江畔的树林之中,只见一条宽十丈有余的浊黄大江正在缓缓的流淌,大有风浪不惊之态。
而沿着江边栽着的全是通体枯黄色的枯叶杉,硬生生在这北洲荒地之中栽出了一片树林。
林蒙轻抚一颗枯叶杉干裂的表皮,抬头望了望满树枯黄的叶子,感叹道:
“这便是人族的智慧,天生近道,哪怕是毫无修为的普通人也会学习利用自然之理、自然之力。”
“这枯叶杉又称不死树,若非外力所至其上树叶哪怕再枯萎的厉害也永不掉落,遇秋冬之季少水便变为枯黄之色,春夏而季则又焕发绿意,其实树叶还是秋冬时节枯黄的那一批树叶。”
“此树最能保持水土,其颜色变化依据的是气温而非水多于少,气候一寒便知秋冬到来,自发枯黄,绝不在秋冬旱季浪费水源,其根茎又深厚,连绵成片使土壤能够更为坚硬,以防这大江在常年冲刷之下,江道发生改道。”chapt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