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圣甲虫
“小花,我来帮你惹。”
“不用不用,我一个人就可以。”
“你的都这么大惹,一个人滚肯定很累,万一遇到上坡肯定不行的。”
“小强你……”
“来吧来吧,到时候我们还能在里面生一窝崽崽,多好啊。”
……
一望无际的荒莽黄沙上。
妮蔲抱着膝盖蹲下,解读着两只蜣螂的对话。
它们正谈定合作,一前一后推起了一个偌大的………“饭团”。
贾若站在她身后,用自己的影子替她遮住太阳。
刚过早晨,阳光就很毒辣了。
在贫瘠的沙漠中,粪便也是稀缺的资源。
轻羽半晌前落下的一坨排泄物,已经吸引了无数蜣螂前来,俨然成为了半个戈壁的美食party。
食肉动物总是少于食草动物的,而大型的食肉动物就更少了,它们的排泄物可是不可多得的上佳大餐。
似乎作为对它们干脏活的补偿,蜣螂往往会散发出麝香味,腹部闪烁着金属光泽,而不是像它们的食物那般腌臜。
贾若不知从哪看过一则稀奇的烹饪。说是将蜣螂去头,细细的炸一边,再穿上签子用碳火炙烤,撒上辣椒孜然等辛料,便是别致的美味。
但他没有将之付诸实践的念头。
一来是心中还有些过不去的芥蒂,二来,蜣螂在恕瑞玛的地位可非同一般。
它们又被恕瑞玛人称作圣甲虫。
相信很多人都听过这这个称呼,但它的由来可以在恕瑞玛的历史中,一直追溯到起源的远古时代。
在恕瑞玛的文化中,圆不仅是最完美的形状,还象征着太阳。
蜣螂能不借助工具就搓出完美的圆,所以被称为圣甲虫。
故而,在恕瑞玛风俗中,对蜣螂还是颇有敬畏的,更别说烧烤它们了,这种东西肯定是卑鄙的外乡人发明出来的。
“唳!唳唳!”
轻羽嘹亮的鸣叫从天空传来。
不愿意担任坐骑的它现在已经成为了全职的侦查手。
早有默契的贾若扬起头,手搭凉棚向它盘旋的方向望去。
远远的,四五座庞然大物出现在了地平线上。
已经变得炽热的空气扭曲着视线,但贾若精准的目力还是辨别出了它们的品种,恕瑞玛的沙漠之舟,多满巨兽。
这是一种身体庞大、行动缓慢的生物,它们拥有巨大的几丁质甲壳保护自己,进化的力量让它们得以生存于恕瑞玛的长期干旱和恶劣环境下。
多满巨兽骑手会为它们清洁身体并驱赶靠近的寄生飞虫,而多满巨兽则使用未知的感官寻找隐秘的淡水储存地。
沙漠上的游牧民族栖息在这种巨兽的背上,让多满带他们迁徙到下一个水源地。
吭哧……吭哧……
过了许久,庞大的队伍这才来到了面前。
四头多满巨兽是队伍的主力,它们四肢粗短,拱起来的背却有着三四十米高————这可是十几层楼的高度了。
在那几丁质的板甲上还向外辐射着棘刺,但此时,棘刺之间挂满了绳索,那是方便多满骑手爬上爬下的。
而较为平整的顶部,则被搭上了帐篷,以供人们生活休息。
除了四头多满,队伍里还有二十来头斯卡拉什。
斯卡拉什遍布于恕瑞玛地区,非常适应严酷的沙漠气候。虽然它们出了名地暴躁难驯,但却仍然受到当地人的极大崇敬。拥有一只斯卡拉什就是繁荣兴旺的象征。
它们的身高一般在5-7米,四肢格外修长,宽大的脚掌利于在沙地上行走,想必庞大缓慢的多满,这是一种更为迅捷小型的坐骑。
能拥有这副规模的兽群,说明这起码是个中型的游牧聚落————恕瑞玛人自己并没这么多说法,但卑鄙的外乡人总喜欢整些名头编进书里。
贾若用来学习恕瑞玛语的、那本皮尔特沃夫发行的《恕瑞玛基础知识:文化与地理》中,尤其喜欢按照所持资本的多寡来对各个部族评头论足,似乎要把他们分为一个个不同的种族才罢休。
“嘿!往哪走?”
贾若扯着嗓子向。
多满巨兽脚步不停,队伍中间,一头斯卡拉什脱离而出,来到了贾若面前。
斯卡拉什背上的人戴着面巾和斗笠,只露出一双苍老的眼睛。应该是部族中的长者。
“南边。”
和沙砾一样粗糙的声音,干巴巴地吐出一个词后便没了下文。
“那可好,能捎一程吗?”
贾若把搭在额前的右手放了下来。
那双眼睛在贾若和妮蔲身上转了一圈。
“要付钱。”
他说。
“行。”
贾若一口答应。
世事艰辛,随着皮尔特沃夫资本的扩张和诺克萨斯的侵略,恕瑞玛人越发市侩了。无可厚非,这就是生活。
在抛给老者一枚足磅的金锭子后,他们就被带到了队伍中最靠后的那只多满身下。
刷刷刷
巨兽背上的骑手抛下了末端带着吊篮的绳索。
“你们也可以踩着这个上来。”
一个青年从兽背上探出了半边身子,说道。
他摸出一枚两寸长的小短哨,衔在口中。
随着节律短粗的哨声,沙粒从地上升起,汇聚成了一片一片、拼接而成的台阶。
“放心踩上去吧,很结实的。”
那青年的一口大白牙在阳光下着实耀眼。
妮蔲眨眨眼,率先接受了好意。
她垫着脚尖,像一头灵动的小鹿,几下就从台阶蹦上了多满的背。
青年因为她给予的信任,露出了开怀的表情。
贾若吸了口气,竟是平地里一跃而起,直接落到了了妮蔲身旁。
并不是想炫耀什么,贾若只是担心这些沙板承受不住————料想那青年也预料不到他的体重。
贾若力道控制的很好,着陆点刚好是在抛物线的最顶端,几乎没有什么下坠的冲劲儿,但脚下这头多满的背甲,还是发出了一声轻微闷响。
那青年目瞪口呆。
“好功夫啊,这么高你就直接……直接这么窜上来了?”
“你的哨子和魔法也很漂亮。”贾若回应着对方的赞美:“你也是顺路的旅人吗?”
“幸会。”那青年点了点头,向贾若伸出了手:“我叫加斯克,你呢?”
“贾若,这位是妮蔲。”
贾若用右手握了握。
“你好哇。”
妮蔲在旁边搭腔。
有了做伴的人,加斯克好像很高兴,引着贾若和妮蔲在帐篷里逛了一圈。
说是帐篷,但它其实很大,木质框架,四周用绷起的厚毡布代替了墙壁,还分出了上下层。
“下面宽些,你们住好了,我一个人住上面就行。”
几句话后,加斯克已经显得很熟络了。
他掸了掸行李上的沙子和灰,搬到二楼。
一切收拾好,三人聚在了帐篷的影子中乘凉。
贾若那只用来装吃食的袋子,已经升级成了专业的旅行褡裢,斜背在肩膀上,容量大了许多还不会晃荡。
此时他掏出一张在上一个城镇购买的大圆米饼,先掰下一大块递给妮蔲,又给加斯克掰了一大块。
“兄弟准备上哪去?”
加斯克也不见外,接过手就吃了起来,边吃边问。
“奈瑞玛桀。”
贾若把剩下的半块米饼撕下一片塞进嘴里,吐出了一个地名。
“那可不近啊,几乎要横穿整个沙漠。”
加斯克用袖子擦了擦嘴,说。
“不过也巧,我跟你们顺路,我想去的地方也在哪儿附近,巨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