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 姐弟
蓟县县外,荒野处,残阳如血,杂草丛丛。
一阵凉风吹过,带起一股浓烈的血腥之气,令人闻之作呕。
循着这血腥之气的源头,便可看见在一片浅丘之上,倒着大约十来个衣饰不同的江湖人,散落在一个年轻人的四周,呈现不规则的圆形形状。
他们老少不一,但死前的表情倒是如出一辙,便是疑惑夹着恐惧,似乎完全料想不到自己会这般轻易的便被人杀死,又像是杀死他们的那人根本不是人,而是恶魔,所以让他们恐惧,害怕。
死尸环绕的年轻人大约二十岁上下,高高瘦瘦,身披血红大衣,长发被梳拢整齐以发带固定,脸上的表情冰冷而又残忍。
面对着满地的血腥气,似乎沉浸在百花芬芳当中一般,开怀而又舒畅。
良久,年轻人缓缓将掌中似乎有了呼吸的血红长刀收回鞘中,眉头一皱,冷峻的面容下是莫名的别扭,道,
“来了就出来吧,你的刀气还是那么的令人厌恶,真是想忘都忘不掉。”
随着年轻人的话音落下,丁玲身着一身白衣飘然而上浅丘,双手背负,长发飘飘,姿态若仙,而若是细心看下,便能见到丁玲与这年轻人的长相有着几分相似之处。
丁玲先是看了看满地的尸体,露出一丝厌恶,随即对着年轻人叹声道,
“为什么离家这么久,一封信都不往家里送,就算你恨我,但父亲没有任何对不起你的地方,你太任性了。”
血刀丁冉,一个如今在江湖人士如云聚集的蓟县之内,声名鹊起的狠角色。
一手血刀狠辣决绝,刀下不留活口,虽不比霸刀门少主邱少真这等英豪,但假以时日,绝对是武林中的上层人物。
而丁冉,还有另外一重身份,便是河北孟州武林世家丁家家主的二子,也就是丁玲同父异母的弟弟。
也正是为了丁冉,丁玲才联合段毅在雨夜当中杀上丐帮分舵,闹出一场震惊幽州乃至河北的血案。
丁冉看着丁玲,猛然狂笑起来,哈哈哈的惊起远处的鸟雀盘飞。
原本归入鞘中的血刀噌然亮出,如血残阳映照在血刀刀身之上,如同鲜血流淌,浓溢着惨烈的杀气,指向丁玲。
“大姐,我不再是曾经那个弱小的我了,看到我手中的血刀了吗?
我用这柄血刀杀了不下百个江湖好手,不乏成名的一流高手,今时今日,纵然你有如意魔刀的传承,我也丝毫不畏惧你。
我离家这么长时间,就是为了证明,那帮老不死的是错的,我丁冉,比你丁玲更有资格继承如意魔刀。
如何,要不要和我打上一场?
哦,忘了,以你的武功还未能驾驭圆月弯刀,所以我要不要放弃手中这柄血刀,另择一柄普通的刀器与你一战呢?”
丁冉的态度完全不出丁玲所料,她只是面色淡然的吐露道,
“首先纠正你一点,如意魔刀的传人,不是长老们定下,而是魔刀择主。
当年圆月弯刀所在的石壁上,你拔不出,而我拔得出,不是因为我比你的内功好,而是魔刀择主,可惜,你不是它命定的主人。
还有,我既然是你的大姐,你用血刀对着自己的姐姐,是想做出天地不容的事情吗?”
百般怨愤遇到绕指柔,丁冉眼皮一翻,气哼一声,收回血刀,眼神闪烁一下,之前的狂态消失,冷漠依旧,
“我问你,丐帮的那个案子是不是你做的?
姚家成刚刚放话要对付我,就被人以无匹刀气催入周身经脉当中,最后死无全尸,应该就是你的手笔了吧?”
丁冉说这些的时候,语气有着说不出的气恼,还有笃定。
他不是气丁玲对他的关心,而是气丁玲对他的小瞧。
他和姚家成如果打起来,一定会输吗?难道他真的不如那个什么姚家成吗?
所以丁玲就要事先扫除这个威胁,不让别人伤到他。
那么把他当成什么,三岁的孩子,还是不能自理的白痴?
岁数大又怎么样,会几招残缺的降龙掌法又怎么样,当他的血刀是摆设吗?
为什么从小到大,父亲也好,姐姐也好,总是将他当成小孩子。
丁冉很想告诉自己的父亲和姐姐,自己不是个弱小的人,他也可以用手中的刀强大起来,不需要任何人的关照,依然能屹立在这个江湖之上。
他不想永远活在父亲和姐姐的庇护之下,所以才要从丁家出走,付出了许多的辛苦和代价,才终于学得血刀,有了足以斩断一切的力量。
丁玲很是头痛,她不知道自己改怎么做,才能让这个弟弟尽快回到家里,好让父亲放心,想了想,还是承认道,
“不错,的确是我做的,你的武功我刚刚已经看过了,虽然的确不错,长进很多,不再是曾经的你了。
但你再强,也不会是姚家成的对手,因为连我和他一战,也受了不浅的伤。”
丁玲只是实事求是的说,却被丁冉听成了赤裸裸的鄙视。
丁玲话中的意思翻译过来就是,丁玲大于姚家成,而姚家成大于丁冉,综上,丁冉远不如丁玲。
要知道,丁冉为了证明自己,可是放弃了锦衣玉食的少爷生活,不辞辛劳,历经艰辛,才成功弄到血刀,并修有所成,并持之声名鹊起,为人所敬畏。
正是志得意满的时候,丁玲一盆冷水泼下,可谓是透心凉。
丁冉自然是不会承认自己不如丁玲的,冷哼一声,再道,
“哼,刚刚我杀这些人,根本没用出真功夫,你能看出什么来?
不要总是用一副高高在上的态度来对我,现在我已经长大了,不吃这一套了。
大姐,我告诉你,要想让我回家,很简单,很容易。
你用你的如意魔刀打败我的血刀,我就乖乖的和你回丁家,从此当一个你和父亲手中摆布的傀儡也毫无怨言。
不然的话,你就没资格管我。”
这话要是被段毅听到并解读,大概就是我要证明自己,实现自己的梦想,除非丁玲打败他,他才肯回去继承家业,当一个荣华富贵,享之不尽的大少。
这就是一个缺少社会毒打,过于自我的叛逆期青年,和宇文家族的宇文兰君一个德行。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些大小姐,大少爷生活过得太滋润,太悠闲,刻意找些事情来做。
那些底层出身的人就没这么多屁事,比如段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