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5章 拉脱维亚与瑟米加利亚十年前的真相
两条天然河流构成了现代拉脱维亚与立陶宛的西南部边境线,它们的河道也恰恰成为西海岸瑟堡通向内陆梅佐特内以及里加的重要交通线。
在广义的库尔兰半岛,这个时代瑟米加利亚人部族才是当地的主角。广大区域内鲜有大河,勉强可以通航小船的溪流比比皆是。
大一些的河流完全可以承载传统北欧长船,若是旅行者带着小型驳船,在如此环境下就更能辗转腾挪进退自如。
奥斯坦特别强调了梅佐特内这座大型定居点,他还列举了旅行之路上可以或可能遇到的定居点。
桑特zante在毕竟河流的北部,若非必要,西海岸的旅行者不会从那边过境,除非当地人愿意拿出更多的财物购买海盐。
艾泽雷ezere,一座处于旅行者优选路径上的村庄,当地尽是些和平居民,虽是瑟米加利亚的一支,由于居住地较为偏僻,当地人不会将很多精力用于参与部族联盟内政上。
曾经,瑟米加利亚人在道加瓦河之滨建立了一座军事堡垒,名为杜纳斯。这一大军营距离里加很近,它的存在不止是剑指里加,更是连“琥珀之路”的道加瓦河的航运给掐断了。
大首领在此驻军,计划着过河之后直捣里加,继而征服北方的拉脱维亚,如果把琥珀内河贸易控制,就可以和那些瓦良格人
商量一种新的做生意模式,比如说收取过路费,所谓得到源源不断的贡品。
但拉脱维亚的村庄首领们与里加城里本土商人,他们才不希望河对岸的家伙们骑在自己肩膀上作威作福,由于在过去的时代他们与丹麦裔瓦良格人就是混居状态,他们对这些邻居很熟悉也对其武装实力有信心,这就让渡了一系列的权力,购买到了城里的瓦良格人的武力。
遂以丹麦裔和哥特兰岛裔为主的瓦良格军队,社区首领带着拉脱维亚农民兵顺利过河,发动对杜纳斯城的攻击。瓦良格惯用的突袭战术卓有成效,再靠着盾墙不断威压推进,在后续的阵战中击溃了瑟米加利亚,再将土丘上的杜纳斯城焚毁破坏,之后小树覆盖战场。
森林中只有那片区域才有大量的低龄小树,它们成为往事特别的证据。
而这,就是如今已经成为拉脱维亚伯爵的斯普尤特年轻时的过往,也是十多年前战争的真相。
大军又在里加集结,军队中的一些老家伙对当年之战记忆犹新,这一次更大规模的军队发动进攻,以至于有的民兵乐观的认为如今的进攻将彻底击败瑟米加利亚,而自己一方依旧能几乎无损失的坐收渔利。
里加城市附近有着大量水道,亦有着一些湖泊。如此低洼环境得益于里加湾与湾口萨列马岛的屏障作用,使得海潮对城市区域的侵蚀非常微弱。
现在已是初夏正
是水草丰美,手握骑兵的菲斯克完全不担心战马粮秣问题。青草到处都是,战马有着充分时间啃食新长出的嫩芽。
人员的情况或许糟糕一些,战士们不得不带上大量的鱼干以备充饥之用。
九百罗斯常备骑兵,二百萨列马岛军,一百里加丹麦裔与三千拉脱维亚人的拉脱维亚军。
罗斯凑出一直兵力超过四千的庞然大物。
军粮以燕麦和鱼肉干为主,辅了各色兽肉干和奶酪。由于面对大海,即便里加湾的海水含盐量很低,在煮盐的时候多费一些本地区最不缺的木柴,一样能得到较为充沛的盐。
盐,是这支军队特殊的优势,使得各色战士可以有着更强的耐力与力气。
由于整个里加海湾像是一个巨型避风港,它已经成为萨列马岛伯国重要的泊地。
此地聚集了一批普通长船,除此外拉脱维亚土著也在大造小船。来自北欧的造船工艺早就在流传,过去苦于缺乏使用必要才没有大肆造船,如今罗斯治下的里加以及整个道加瓦河北部区域,它被纳入罗斯王国经济圈内,庞大的人口有着庞大需求,拉脱维亚人穷是穷了些但绝对不傻,有做生意赚钱的机会才不想失去,这便大大刺激了里加的造船业。
一些造船匠人在冬季的房舍里叮叮咣咣按照北欧工艺造船,虽说造不出可供三十人划桨的长船,造出小型驳船并无不妥。
不过即便如此联军并没有集
结到充足的船只。
庞大的军队在码头处集结,正通过驳船陆续前往河对岸。
按照新制定的计划,骑兵坐船过河后,可以通过高速机动对梅佐特内发动偷袭。
至于后续的步兵集团,说着诺斯语的兄弟们可以划着船与骑兵并肩机动,人数最庞大的拉脱维亚人,基于现实考量,他们还是靠着一双腿前进得好。
今日阳光明媚,呈现在菲斯克等人面前的是一副略显凌乱的渡河场面。
“太乱了。这些拉脱维亚人都会游泳吗?他们一大群人挤在一条长船上过河,生怕有人被挤下去淹死。”菲斯克不得不为这些劣等盟友捏一把汗。
对此斯特坎德深表认同,不过这些当地人名义上与自己利益绑定,现在可不好意思说他们的不是。
“这些人多数学过游泳,他们的战斗能力……我也有些信心。”
“你可真瞧得起他们。”菲斯克绷着嘴摇摇头:“两年前,这群人可是雇佣你们面对我,甚至连我的斯普尤特大叔也雇了。多亏我们都是朋友,多亏那是一场误会。”
“呵!小子,你怎么提及我了?”斯普尤特不禁想到了很多,他一声叹息:“要不是我老了,可不会把指挥权完全让给你。菲斯克,你可要注意了!”
“注意什么?”
“过去只有留里克和老奥托指挥过如此庞大的军队,现在诸神给了你机会,令你有机会指挥超过四千人的大军。”
“是这样吗
?可是,大王指挥的是怎样的军队?我指挥的又是什么?”年轻气盛的菲斯克多少有些自嘲意味,他伸出大手随便指着正渡河的人们:“他们不是劲旅,只是辅助人员。我不指望他们真的去拼杀,只要能给我壮声势就好。再说,我们根本不需要这群人磨磨唧唧抵达战场,就已经攻下了那个梅佐特内。”
站在这里的菲斯克,不禁令斯特坎德想起了自己的青年时代,他的眼睛不禁瞟一眼身边的这位年轻“大秃头”,随口叹言:“你估计的不错,这些拉脱维亚人就是这样的。过去是如此,未来还是如此。”
“如何?”菲斯克问。
“你瞧那边。”斯特坎德指向东南方向,那是道加瓦河上游。
河道在接近里加的位置由于地势过于平坦低洼,一座湖泊突然出现。
“如果当时罗斯王去那边探查,还能在稀疏树林中发现定居点的痕迹,更能看到很多坟墓。”
“那是怎么回事?”
“那里,就是十多年前的真相。当年也是拉脱维亚人雇佣我们这些丹麦人,去攻击兵临城下的瑟米加利亚人。那是里加最接近灭亡的一次!我当时是战争的参与者,在作战中立下功绩,这才在后来有被推举为社区首领的资格。敌人的杜纳斯城被我们捣毁了。当时,呵呵……”
“你笑什么?”
“我在笑这些拉脱维亚人。”说着,斯特坎德看一眼菲斯克:“彼时彼刻正
如此时此刻,我敢肯定即便拉脱维亚人到了战场,扛线的还是我们。他们这样做也好,谁在战场上立下大功,谁就在后续得到权力,这很公平。”
听起来是这样,不过菲斯克想得多了些,他轻轻摇头:“拉脱维亚人很狡猾。试想,如果所有的瓦良格军队遭遇重大损失,以惨胜夺取胜利,这样仍能得到巨大权力?”
“这……我没多想过。”
“大叔,你也不必多想了。”菲斯克耸耸肩:“罗斯战无不胜,我的骑兵是王国里最精锐的部队,从来只有我军蹂躏他者,即便是法兰克也将再次被罗斯骑兵击败。”
年轻人并非狂妄,过去才半年的格涅兹多沃和斯摩棱斯克突袭战,罗斯骑兵的确在单方面杀敌,他们锐不可挡。
人数最多也最乱糟糟的拉脱维亚军,这群麻烦事比较多的家伙坐着长船率先过河并在岸上集结等待。
罗斯用尽可能多的船只将之运了过去,接着再调集全部的长船谨慎将战马运到对岸。
虽说仅仅是渡河,由于船只数量还是有限了些,联军在一日之内全部抵达道加瓦河左岸,并未利耶卢佩河右岸。
现在位于联军正南方的位置是一片过分茂密的森林,人员进入其中若是经验不够丰富必然迷路。森林中又散落着大量泥塘,其中处处是腐烂朽木,若是在秋季这样的环境过于肃杀了。
如今正是初夏,气候极为适宜,由于春季融
雪期已过,泥泞的大地恢复干燥,利耶卢佩河畔又成为天然的草甸道路。
已经没必要再令大军集结排队站好了,站在菲斯克的立场,他可不觉得联军里兵力最多的拉脱维亚人可以排成完美的矩阵队形。
他骑着马带着随从们围绕着联军的聚集地兜了一圈,与各村派来的指挥官们做了些交流,就匆匆下达的进军命令。
他向着利耶卢佩河上游举起拳头:“骑兵!我们走!”
于是,三支已经养精蓄锐数月的骑兵队,他们全服武装特别穿戴上洗干净的罗斯战袍。事实上连斯特坎德手下的丹麦人也都完成换装,利用里加本城的纺织印染能力,战士们纷纷在甲衣外面套上素白的布袍,再在胸口以蓝色布条缝上巨大的x图绘。
联军准备了一大批旗帜,以至于菲斯克的骑兵人人挂旗。
马鞍上插着一根轻便的用北欧山杨木制成的木杆,用缴获自斯摩棱斯克的破矛头突击打造出一批骑枪。这种骑枪虽然很劣等,以至于骑马冲刺用它戳中敌人后枪头几乎必断,聪明的菲斯克倒是察觉到它的优势所在——枪头一触即断,省得骑枪把我的骑兵给带下马。
骑枪突袭并非罗斯骑兵优选战术,菲斯克故意这么干只是为了壮声势。
每一骑树立的骑枪都挂着一面小型罗斯旗帜,它在风中猎猎作响,而骑兵们头盔上特别插上的大雁羽毛更是随风摇曳。
没有经过煮
沸脱色处理的亚麻和椴树皮等纺织原料,它纺织的布总是棕黑色调,显得拉脱维亚战士们有一种下等的质感。
反观罗斯骑兵,以及在河面漂着的萨列马岛军和丹麦社区军,大家穿着衣服是一片蓝白色调,在墨绿色森林为主的世界里显得格外扎眼。
而这,也是奥斯坦一行第一次见到罗斯军的集结。
它们还仅是罗斯人的一小部分,可感官上这样大军已经要毁天灭地了。
奥斯坦见过马也见过骑马者,偏偏没有见识过大规模骑兵军团的行动。
一片长矛林与战马共同移动,这些骑兵人手一张弓,马鞍的左右箭袋塞得足够满。
更令他惊异的是骑兵全员配备马镫,如此高级的工具在罗斯根本算不得什么吗?
虽然是随着罗斯军的长船在河面漂,奥斯坦一行的眼睛始终盯着岸上的骑兵,心想着:“我幸亏没有和这种强者为敌。”
很快,骑兵与船队就将后面的拉脱维亚步兵甩在身后,由于利耶卢佩河的河道逐渐变得曲折,那些战士渐渐淹没在森林中。
利用当日最后的白昼时间,快速赶路的联军就已经冲出去很远。
当入夜扎营之际,先锋的骑兵与船队已经和后方步兵拉开了距离。
联军在平坦河畔处纷纷找到合适的宿营地,当下游位置的天空被照得通红,先锋位置的菲斯克由此看明白了那些人的基本位置。
“果然是一群慢吞吞的家伙。”围在篝
火边回望后方,事情尚在情理中,菲斯克对他们仍是不屑。
“现在只能靠我们了。”斯特坎德道。
“足够了。喂。”菲斯克踢一下有权坐在篝火边与大人物共进晚餐的奥斯坦,“你来的时候就是走得这条路?”
“当然。”机灵的奥斯坦急忙昂起胸膛:“诸位放心,我会保证把你们带入目的地。”
“要的就是你这句话。你瞧瞧自己,现在已经换上我们的衣服。包括你的两个儿子,你们全都是说着诺斯语的丹麦后裔,在未来战斗一事上可不能含糊。你们必须作为一个战士。”
“我懂。不会把事做好。”
奥斯坦一行本不想打仗,现在是不打不行了。他们被迫换上罗斯的板甲衣坎肩,外身再套上新作的布袍,若非自带圆盾上的图案与罗斯惯用的不同,站在原地乍一看去就是一名罗斯公民兵。
这一夜,战士们唱着故乡的歌谣,围着篝火继续打磨着自己的斧头,用自带的油脂擦拭锋利的钢剑。
很多人也在检查自己的弓,奋力将之弯折感受一下反曲弓的力道。他们更是检查全部的弓弦,将备用的也拿出来使劲拉伸确保不出茬子。
这一切都来自于奥斯坦其人明确说法,所谓只要通过了梅佐特内,只要在内河利耶卢佩河顺溜漂上两天即可抵达里加。
真的有这么快?可宽阔的河流明显水流舒缓,使得划船逆行的人都感受不到很大阻力。
那么
只能理解为梅佐特内定居点距离里加真的很近。
不止是它,还是基于奥斯坦的说法,所谓联军先锋部队维持现在的速度,可在明日白天抵达低洼地带的那个村庄。
村长被简单命名为加瓦,直指低洼地之意。
“要歼灭那个村子吗?你们会到处杀人么?”奥斯坦面对菲斯克不禁灵魂发问。
“这要看情况。”
“如果他们抵抗呢?”奥斯坦再问。
“那就只好全部杀死咯。”菲斯克轻描淡写,以放松的心态描述杀戮之事。
这令奥斯坦没法不警觉:“就像你们十年前对哥特兰岛做的那样?血洗了全岛。”
“哦?你还知道这件事?”
“当然,整片海域谁人不知道罗斯的威名。我想,如果我的故乡不接受罗斯的统治,也会遭遇这样的灭顶之灾吧。”
“那是当然。”菲斯克张口就来,他看向这位老家伙,篝火将此人的脸照得有些诡异,冥冥中还有种骇人的感觉。“难道……哥特兰岛还有你的故人死于战争?”
“没有,但瑟堡有一些曾在岛屿住过的人。我的家乡早就流传着你们的传说,看来……你会把毁灭那个渔村,接着是彻底毁掉梅佐特内。”
“谁叫那些人不愿意臣服罗斯又挡了我军的路呢?”菲斯克双眼里像是藏了钢刀,直勾勾凝视奥斯坦:“不愿臣服又挡路,这让我很为难呐。我是罗斯王的将领,我是在为大王分忧。杀
戮并非本意,如果那些家伙可以弃城而逃,我也懒得再去追击,只要那些人留下大量财物就好,尤其是遗留下一批食物。”
“然后呢?”
“我打算驻守在梅佐特内,那里既然是你声称的内河贸易线必经之地,我就在那里等待罗斯王的后续部队抵达。至于明天计划袭击的那个村子,我会如闪电的速度将之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