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来意
一转眼,时间来到大年初五。
今年周家可算过了一个团圆年,唯一可惜的是一家之主周志刚没能回家过年。
三线建设是国家的重点战略,周志刚他们必须要日夜赶工,虽然规定每两年有一次探亲假。
但项目正值关键时期,从总工到下面的学徒工,一个缺席的都没有。
这种情况下,即便周志刚有心,也不好意思请这个假。
清晨,三天年一过,周秉义便迫不及待地拉着郝冬梅赶去了医院。
冬梅嗜睡的毛病一天找不出原因,周秉义就一天安不下心。
当然,为了避免家里人担心,他并没有告诉家里人实情,他是以出门逛街的理由出门的。
“蓉,你哥和你嫂子呢?”
李素华拎着菜篮子回到家,一看大儿子和儿媳妇不在家,顿时发问。
“出门去了,说是买点东西。”
周蓉的目光从书本上移了出来,书页的封面上隐约可见《双城记》的字样。
“这大清早的,出去买什么啊?”
“早点说,我给他们带多好,省得跑一趟。”
李素华自顾自的嘀咕着,秉义和冬梅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应该多休息休息才对。
进了屋,李素华环视一圈,眼看小儿子也不在家,不禁又问了一句。
“秉昆呢?”
周蓉头也不抬道:“还没回来呢。”
周家的房子不大,只有两间卧室,从前他们家是李素华和周志刚住一屋,三個孩子住一屋。
彼时,周蓉虽然已经是大姑娘了,但从小到大都睡一个炕上,他们早就习惯了。
何况,也不是他们一家这样,有些家庭全家人都睡在一个炕上,已然成了风俗。
但从前是从前,现在是现在,周秉义和郝冬梅算是新婚夫妻,他们理应睡在单独的炕上。
李素华这么安排,也是有私心的。
她想着,大儿子和儿媳在外地的时候,经常分居,行房事总归不太便利。
回到家了,自然得让他们单独住一个屋,她还想早点抱孙子呢。
其实,李素华很早就在信里隐晦的提醒过周秉义,催促他早点生个孩子。
她都想好了,等周秉义和郝冬梅生了孩子,如果他们夫妇俩没空带的话,大不了她去兵团那边帮忙带。
反正她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
至于,去了那边家里怎么办,李素华一点也不担心。
周蓉又不是什么娇滴滴的大小姐,虽然平时不怎么做饭,但煎炒烹煮还是会的。
小儿子平时是来回两头跑,有时回市里,也不一定都住在家。
所以,李素华去兵团那边带孩子,完全是可行的。
为了尽快抱上孙子,李素华直接把小儿子赶去了家具店住。
本来,‘秉昆’是可以和自己以及周蓉住一屋的,但李素华想想还是觉得不妥。
郝冬梅之前是什么身份?
高官家的千金!
大户人家出身,这样男女混住,人家心里说不定会觉得不好。
因此,李杰就这么被赶出了家门。
李素华转头看了眼五斗柜上的座钟,已经八点多了,小儿子还没回来,她不由小小的抱怨了一声。
“这都几点了,还不回来。”
以前小儿子是宝,现在大儿子和儿媳妇回来了,在李素华心中,李杰的地位急剧降低,成了一根草。
“妈,你说什么?”
周蓉隐约听到老娘再说些什么,可是又没听太清,她还以为老娘是在和她说话。
“没什么。”
李素华摇了摇头,招手道。
“来,过来搭把手,中午做白菜炖血肠。”
“额。”
周蓉看了看手上的书,犹豫了一下,而后面带无奈的站了起来。
她其实一点也不喜欢下厨,可谁让大哥和大嫂回来了,她的家庭地位瞬间岌岌可危。
这不,连平时最受宠的小弟也被老娘嫌这嫌那的,她哪还敢使小性子。
没过一会,李杰骑车回到了家里。
他今天回来的晚了是有原因的,也不知道涂志强从哪里知道了他的住处,一大早就去堵门。
涂志强给他带来了一个消息。
骆士宾被抓了,年后会被转到江辽第一监狱服刑。
自打上次和水自流闹掰了,李杰和涂志强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今天的见面,算是近期头一回见面。
虽然李杰早就知道了骆士宾被抓的消息,但人涂志强特地跑一趟,他总得好好和人家聊上几句吧?
一来二去,他回来的时间就晚了。
这次见面李杰还得知了另外一件事,有感于骆士宾被抓,水自流已经打算收手了。
往后,水自流不再干投机倒把的事。
只是这年头的工作可不太好安排,水自流小时候生过一场大病,落下了病根,腿脚不太利索,稍稍有点瘸。
如果不是腿脚不便,涂志强还是有办法把水自流塞进木材厂上班的。
道出这点后,涂志强的来意已经昭然若揭。
大年初四找上门,他其实是想让李杰帮帮忙,给水自流安排一份工作。
水自流和他的关系不一般,若是换做别人,他是绝对不会找上门的。
没那个脸!
可为了水自流,涂志强连命都可以放弃,更别说虚无缥缈的脸面了。
得知涂志强的真实来意,李杰既没有直接答应,也没有一口回绝,只是说考虑考虑。
小青山村家具厂人手确实不够,随便塞个个把人,肯定是没问题的。
但前段时间,李杰刚把郑娟塞了进去,过了十五,郑娟就要正式上班了。
短时间内连续塞两个人,终归不太好。
工厂是集体的,不是他个人的。
当然,困难是困难了一点,但也不是没办法解决。
李杰没直接答应,大半是因为他和水自流不太熟,关系没到那一步。
“秉昆哥,你跑哪去了?”
李杰刚一回家,连水都没来得及喝上一口,便看到乔春燕一蹦一跳的凑了过来。
看到乔春燕出现,李杰的嘴角略微抽了抽。
这姑娘,明明跟她说清楚了,可没过多久,这丫头又上头了,依然我行我素。
“你这大早的,怎么过来了?”
乔春燕昂着脑袋,一副‘你别这么看我,我背后有人’的架势。
“干妈叫我过来吃饭啊。”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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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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