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章:你一定是想笑死我
“噗”
随着战马飞驰而过,刀光一闪而逝,斗大的头颅眼中带着惊恐的表情,伴随着漫天血雨冲天而起。
上万战士冲进金帐范围,已经被受惊的牛马消耗了大量精力,此刻未知敌人的骑兵洪流冲了上来,逃是没的逃,马匹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只能拿起身上的弯刀,尽最大的努力,挣扎求活,只是这种挣扎,只能是徒劳无功。
整个营地十万人,职业士兵三万人,可现在,能上马作战者不足万人,就这万人还大部分惊魂未定,士气衰落到了最低谷。
“杀!”
一声怒吼,两马交错之间,徐允祯目光一凝,手中钢刀微微朝着上面轻轻一磕,挑飞了对面鞑靼汉子的弯刀,钢刀借着马力在对方脖子上一划,一股血箭在身后喷射而出,鞑靼汉子身子一歪,从马上栽倒,随即便被交错而过的马蹄踏成了肉泥。
在骑兵交锋之间,落马与死亡毫无区别。
远远的,王轩便看到鞑靼人队列之中,一队气势迥异于其他人的千人队从另一个方向杀了出去。
千人队人人都是一匹雪白的马匹,身上穿着的也不是皮甲,而是在草原上很难见到的全身铁叶甲,铁叶甲上,没一个甲叶都锃明瓦亮,在朝阳下熠熠生辉,队列中间,一个全身金色铠甲的汉子被人簇拥着,操着外面疯狂突进。
不用想,王轩都能猜到这就是鞑靼人的林丹汗,除了以黄金家族后人自居的大汗,草原上不会有人穿这么骚包的铠甲。
在混乱的战场之上,穿着一身镀金铠甲,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蜜汁自信。
王轩一拉缰绳,马匹改换方向,朝着这群人斜着追了上去。
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放过,他早就想体现一把千军万马中杀他个七进七出,杀的敌人心惊胆战溃不成军。
从小到大,最喜欢看的就是三国,听的最多的便是关二爷温酒斩华雄,乱军中,斩颜良诛文丑,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
只是,他一直缺一个有身份的像样的对手,现在,成吉思汗后裔,鞑靼人大汗,林丹汗出现在他的面前,这种机会绝对不容错过。
手中,不知何时多出来一个青龙偃月刀,这种重兵器,已经不知道多久没有出现过在战场之上了,雪亮的刀身闪耀着寒芒,左手持缰,右手持刀,身体微微低伏,九阳真气在胸中流转,尽量降低马的负重,如一道闪电般出现在林丹汗队伍侧面。
这千人也立刻发现了这个单人突进的不速之客,此刻的王轩骑着一匹枣红色的大马,手中青龙偃月刀,除了没有那一身绿,活脱脱就是一个关公在世。
仿佛是戏精上身,王轩右手抬刀朝着人群中的林丹汗摇摇一指,丹田发声,一阵震雷般的怒吼响彻整个战场,“呔,兀那贼人,哪~里~逃!”
⊙▽⊙
林丹汗被这一嗓子吓了一跳,扭头一看便彻底愣住,这特么是哪个戏班子里老生跑出来了吗!
拿着当特么戏台子那!?
单人独骑,冲击千军万马,你特么真以为自己是关老二了!
“速走,不理这个疯子!”若不是现在时候不对,正是逃命的时候,林丹汗肯定要让手下好好给王轩上一课。
只是,当他话音刚落的时候,王轩已经杀到近前,硬顶着部分金狼军射出来箭矢,手中青龙偃月刀舞动成一片刀影,叮叮当当声响中冲到了金狼军近前。
见到这惊悚一幕,林丹汗还来不及吃惊,便看到王轩手中大刀一下幻化出成两道刀影,几乎同时斩在了面前两个金狼军士卒的脖颈之上,王轩从两骑中间冲入,身后是如喷泉般重天而起的两道血柱。
青龙偃月刀往前一送,左手搭住刀柄中央,右手用力一挑,一个鞑靼人被连人带马跳飞了出去,轰隆隆砸翻了身边三个骑兵,握着刀柄的右臂猛地被王轩轮了起来,青龙偃月刀如盛开的刀扇,在半空之中绽放出一共雪亮的光圈,光圈中处处都是刀影,直径五米之内,金狼军像是进入了一个绞肉机一般,大片的血肉被光圈搅碎,再被旋转着朝四周喷射出去。
像极了在空中旋转绽放的血色烟花。
百多斤的青龙偃月刀,在王轩手中好似稻草一般,可碰到任何敌人的时候,却有千斤巨力,根本不是这些只是强壮一些的普通人能够抵挡的。
紧紧是几个呼吸的时间,在林丹汗和一众护的金狼军还未反应过来之前,已经杀了几十人,并着朝着林丹汗疯狂杀了过去,沿途鞑靼人好像稻草一般被开了无双的王轩随意收割,视线里只有漫天喷洒的‘碧绿色’血液。
弥漫的血雾之中,一声战马的嘶鸣声响起,先是一个马头,随后一匹分不清是血还是本身眼色的红色战马一跃而出,马上人原本一袭白袍的王轩此刻衣衫之上也染上的点点蕴红,好似白云上开出的一朵朵鲜花,双眼瞪大,一股滔天的杀气在这血雨的映衬下显得更加狂暴,脸上洋溢着肆意的狂笑。
手中青龙偃月刀上光滑如镜,没有一丝一毫的血迹,王轩看也不看劈来的几把弯刀,手中刀光连连闪烁,好似突破空间屏障一般,刀头猛然出现在几个鞑靼金狼军的眼前,半个脑袋就这么突然被掀飞出去。
“妈呀!”下意识躲过飞来的半个脑壳,林丹汗终于回过神来了,一身惊叫打马就跑,能被他这个草原王者骑乘的马,必然是这天下间万历挑一的良驹,这让他在这个纷乱的战场上,依然左躲右闪跑出了不算慢的速度。
“呔,兀那贼求,哪里逃!”
“穿金甲的是林丹汗,别让他跑了!”王轩演上瘾了,扯着脖子喊了一句,自己又回了一句。
右手刀柄轻轻一磕,操控着战马直直追了上去,根本不管前面是否有人有马挡路,人挡杀人,佛挡杀佛,一路上都是被分尸的人马尸体,渐渐的,与林丹汗的距离越来越近。
林丹汗已经彻底被吓破了胆,一边纵马狂奔,一边下意识动手解开身上铠甲的锁扣,他身上这个毕竟是装饰品,毕竟谁也不会真的指望堂堂的草原王者亲手杀敌,所以无论脱还穿,都比较简便,在他无比娴熟的控马技术之下,这一身金灿灿耀眼无比的金甲还真被他脱了下来。
正沉浸于千军万马中,感受着在敌军之中杀个七进七出快感的王轩‘噗嗤’一下笑出了声,特么的,这就是你的绝招了,果然好厉害,一下就让老夫笑场了!
妈的,难得林丹汗这么配合,王轩气运丹田,一声大吼,“有胡子的是林丹还,别让他跑了!”
一声大吼,吓的林丹汗再次一哆嗦,哪里还管得了那么多,一下抽出腰间镶满宝石的弯刀,照着自己的胡子一下抹了过去,飘飘洒洒的半百胡须一下散落在空中,被纵马带起的狂风吹的四散飞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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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我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不是实在忍不住,绝对不笑,你特么一定是想笑死我,然后好放弃追杀你,对不对,林·曹操·丹汗!
让这厮一搅合,王轩也没了刚开始那股子斩将夺旗的感觉,主要是也,他这身绝顶功夫用来对付这群小兵辣子实在有点欺负人了,若是真正的上万大军他不敢冲,这千把人,他还真没放在心上。
摇头笑了笑,王轩轻轻一跃,双脚在马鞍上一踏,整个人如离弦之箭一般飞速蹿了出去。
“砰”“砰”“砰”
重重踏在几个金狼卫士卒的脑袋上借力,空中三朵血花绽放,王轩好似步步生莲一般朝着林丹汗冲了过去,只是,这每一步生出的莲花都是血色的,那么妖异而血腥。
人在空中,手中青龙偃月刀一挥,一颗硕大的头颅冲天飞起,被身在空中的王轩伸手接住,右脚一下踹在林丹汗无头尸身之上,将尸体踹飞了出去,而王轩责稳稳当当落在哪匹四蹄踏雪的乌骓马上。
冷不丁换了主人的乌骓马立刻一个急刹车,四蹄稳稳地立在原地,想把这个不速之客甩飞出去,哪成想王轩好似粘在上面一样纹丝不动。
见马匹不服,王轩鼻腔中发出一声重重的冷哼,一身浓郁的血腥杀气重重压在马匹心头,顿时让马匹稀溜溜一声嘶鸣好似见到了不可匹敌的天地一般,升不起一丝一毫的反抗心思。
操控着身下的乌骓马向前冲了一小段距离,王轩调转马头,手里高高举着林丹汗的人头,一声厉喝,“林丹汗人头在此,尔等还不投降,更待何时!”
随着这声大喊,整个战场上的王轩军也一个个跟着喊了起来,很快,投降不杀的声音便响彻全场。
尽管绝大多数人都听不懂汉话,但这并不耽误大部分人明白是什么意思,这是战胜一方宣誓胜利的到来。
从第一个跪地请降的人出现,渐渐的,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投降,当然,也有不少冥顽不灵者纵马逃跑,不过这种零星的散兵游勇就更不放在王轩眼中了。
“壮哉,我华夏,壮哉,我大明!”当胜利彻底到来,朱由校终于压抑不住心中那狂躁喷发的喜悦,养着脖子嘶声大吼。
“壮哉,我华夏,壮哉,我大明!”
“壮哉,我华夏,壮哉,我大明!”
老作者,新马甲,书很有质量。
弘治十年,这是大明王朝美好的中午。
此时,小冰河期已经来临,绵长的严寒肆虐大地,也同样在吹打着这个土地兼并日益严重的王朝。
此时,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犹如一道耀眼的光芒刺破中世纪的黑暗。
此时,俄罗斯刚刚摆脱蒙古控制不到二十年。
此时,距离哥伦布初次抵达美洲也才过去七年,而达伽马正在海洋上筚路蓝缕开辟通往印度的新航线。
喜欢看历史小说的刘晋穿越到了这样的一个时代,从一介书生成为了大明镇海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