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二章 短刀

刀,九短九长之一,九短之首。

刀,四大名器之一,百兵之帅。

若,世人见了这里的刀,便绝不会再夸赞大明朝的刀一句。

而,这值得夸赞的刀,却又是最不起眼的短刀,且被插在最不起眼的人腰间。

没人会在初登异地时,不去注意具备威胁的物件。

然,值得到访的大明之士注意得恰恰便是刀。

瓜哇国,古称阇婆国。

杜板,也便是殇沫等人下得海舶之后,踏入的地方。

若说这里是一座村寨,却没有一间像样的屋舍。

若说这里是一方荒凉,却到处都是铺满细藤簟与花草席的商贩。

商贩所叫卖的东西,与大明市井无异,也有猪羊牛马鸡鸭等常见的家畜,更有芭蕉子、椰子、甘蔗、石榴、莲房、莽吉柿、西瓜等常食的瓜果。

但,这皆不是重点。

重点永远是人人腰间插着得那两把短刀,从三岁小儿到百岁老人皆佩戴着一两把类似的短刀,刀柄也大多用犀角、象牙做成,且雕刻着人形鬼面的图案。

这,本是令人生惧的图案,却又雕琢的极致且细腻,处处透着灵巧与灵动。

但,这些似乎也不是重点。

真正的重点则是,无论是何人佩在腰间的短刀,皆是用兔毫雪花上等镔铁打造而成的。

响松风于蟹眼,浮雪花于兔毫。

——烹茶有三沸之法,而蟹眼便是指:第一沸即如松风响起,水面浮起如蟹眼似的小气泡。

——兔毫,便就是兔毫盏,又称建盏,宋代时所用的一种黑釉瓷茶盏,因纹理细密状如兔毫,又专供宫廷斗茶、品茗之用,故得名。

如此讲究的两种技法与工艺,再配上那上等镔铁,融合而成的锋利无比的短刀,怎就会出现在这个连城墙栅栏都没有的地方呢?

这也是连郑和与王景弘都想不明白的一件事,但就算再想不明白,众人也只能跟随着远处赶来的接引使者,慢慢的朝陆地更深处走去。

走有千步,便至一名为新村的地方,这里的人极其奇怪,所奇怪之处并不是同占城之中的百姓相同的衣着穿扮,而是他们皆懂汉语,且中原历代铜钱皆可在这里通用。

又行千步,便又到了一处名为苏鲁马益的地方,这是一个到处充满杀机之地,也是腰间佩戴的短刀最有用武之地,但凡有人以手触摸到另一人的头部,或买卖之时财物不公之刻,便会立即拔出腰间短刀拼刺。

就连贩酒吃饭之地,醉酒之人发癫,或彼此话语间稍有不合、抬杠之时,也会拔刀相向。

这里好似是一个杀人不犯法,且每日都会死上几个人的地方。

虽说出手之人并无深厚的内功与精妙的招式,但用最直接、最简单直戳与划刺杀人,也是一件极其令人胆怯之事。

“殇沫~”柳韵锦已不止唤了一次殇沫的名字,她的身子已紧偎着殇沫,左臂也将殇沫的右臂挽得死死的,右手所握的天岚紫霄剑仿佛就要被她握出水来。

天岚紫霄剑当然是握不出水来的,若真有水,那也只能是她手心中的渗出的冷汗。

“呵呵呵,这地方,老子喜欢。”暮云烟反倒很是兴奋,他一边大笑,一边左右望着,就好似到了江湖中人的乐土上了一般,“这难道是一个只要有丝毫不开心,便能随意杀人的国度吗?”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王景弘一脸淡然,说,“云烟兄,见怪不怪了。只是我不得不提醒云烟兄,在我们还未见过这里的国王之前,你还是莫要出手的好。”

“呵呵,我出什么手,我一来没有与这里的人做买卖,二来也没有进入一家酒馆里饮酒,三来也并未与这里的任何一人高谈阔论,我又为何要出手呀。”暮云烟的脸上展露着止不住的畅快之意,“景弘兄,想必是多虑了。”

“看来,我们夜晚要加强些守卫了。”郑和沉下声,侧脸对着随从道:“传我将令,命大军驻守在各自所在的海舶之上,然后挑选一对精兵强将前来护卫。”

随从折回杜板传郑和将令之刻,众人则也到了最终之地——满者伯夷。

这里虽有高三丈有余的砖垒城墙,但城墙所围面积并不大,一眼便能望到边际,且走入城中,国王所居之所也不过是宽两百余步的屋宇,屋宇内设有两道门,过了这两道门后,便是如阁楼一般的层层叠造台阶,每高三四丈的台阶上便已卽布以板。

屋宇内的瓜哇国朝臣盘膝而坐在花草席上,屋顶则是横跨的坚硬木板,且木板与木板之间有着不大不小的缝隙。

在这半露天的屋宇最高处所坐的,便是那瓜哇国国王。

国王髼头带金叶花冠,身无衣袍,下围丝嵌手巾一二条,再用锦绮或纻丝缠之于腰间,一脸严肃。

但,见过郑和递上去的国书后,便立刻褪去了所有威严,反倒变得慈眉善目了起来,“听人来报,有一望无际的庞然大物降临近海,原来是大明的来使啊。”

“在下郑和,奉陛下圣旨,出使列国,永驻友谊之邦。”

“好说,好说。我瓜哇国与大明交好多时,也时有进贡,今得见大明来使,甚慰甚慰啊!来使请坐,请坐。”

桌案上,除了饮水外,便是数不尽的槟榔,坐下后的殇沫望了一眼郑和,见其与国王相谈深切,也回落了眸光,心中不禁猜想,也许这槟榔可能便是瓜哇国招待贵宾之物吧…

一番客套后,郑和便在国王的应允下,命人打开了早已抬至屋宇之中的数口大红箱子,没曾想国王见到箱子内的物品后,不禁感慨起来,“来使可知,我瓜哇国人最喜你们的靑花磁器,幷麝香、销金纻丝、烧珠之物,今日你们还送来棉麻绸缎,真是天恩浩荡,天恩浩荡啊。”

郑和捧手一礼,没有言语。

国王,又道:“想我国土之上尚存昔日大元朝将开采出的圣潭,圣水依旧甘甜清澈。只不过,那时则是大元朝的史弼、高兴两位大将前来征伐我阇婆,今日则是大明的郑和大人你,前来出使我瓜哇啊。”

“国王此言,郑和也早有耳闻,传言元朝史弼、高兴二将,前来征伐,僵持一月都未能登岸,船中所载的淡水均已耗尽,将士们也在濒临死亡的边际。于是二将便在海滩之处奋力用长枪插地,终得涌出甘泉,形成小池,才保全下了前来征讨的将士们的性命啊。”

“的确,如今大明的皇帝陛下能够广施仁政,与诸国较好,则是一位旷古明君啊。”

“元朝暴政,弑杀残虐,百姓民不聊生。太祖承天命,怜百姓,将其彻底推翻,建立大明,现下已传承三位君王,国号永乐了。”

国王缓缓站起,礼拜西北方,“永乐大帝,必能让大明的百姓丰衣足食,亦能让我等邦国免除战乱啊。”

“景弘见国王言语间,也是一喜爱和平之人,但我等一路前来,此处街头巷尾时有人行凶杀人…”王景弘顿了顿,瞥了一眼郑和,见郑和依旧从容端坐,便继续道:“想必瓜哇百姓有这样的举动,也必是有原因的吧?”

“不错,其中的确是有些缘由的。”国王,低沉了声音,说,“副使有所不知,我国百姓,有一半人是来自你们大明的广东沿海之人,他们初来此地,自然免不了与原本就生活在这里的百姓发生冲突。”

“冲突过后,他们也要休养生息,扎根在此的。随后也是历经了多番磨合,才有了如今的瓜哇。久而久之,瓜哇国内人人尚武,且短刀从不离身,这也便是元朝时史弼、高兴经月不得登岸的原因了。”

王景弘,惊道:“难道,在我们瓜哇国杀人不犯国法吗?”

国王仰天大笑,“当然触犯国法,但国法却另有规定。”

王景弘,道:“是何规定?”

国王,道:“凡拔刀相刺之人,强者为胜,若戳死了人,只要能逃上三日的,便可以不偿命。若逃不过被抓的,则会被立即处死,而瓜哇国处死罪人的方式也绝不是砍下其头颅,而是用短刀刺其腰眼或软肋。只因我们将自己的头颅看得很重,也是尊严的所在,平时也是不得有人触及的。”

王景弘,一怔道:“只要逃上三日便可免死罪…这又是怎样的说法呢?”

国王垂下眸子,沉声道:“我瓜哇是微不足道的小国,而在这般小国中找寻出一等一的侍卫本就是一件不易之事,能逃脱掉前来执法的一等一侍卫的罪人,也必然是有些真本事的人,何况还要逃藏上三日之久。这种罪人即便是杀了人,一旦遇到他国前来征讨瓜哇,也必然能成为守卫我瓜哇国土的头目将领,所以才特别惜之啊,也自然是杀不得的。”

殇沫闻言,赫然跳了起来,大声道:“这也便是瓜哇百姓腰间所佩的短刀,如此精良的原因所在吧。”

国王聚眸而望,道:“不错,百姓所佩短刀不但非百炼钢、上等镔铁不造,且还雕工花纹制极细巧,只因他们都明白,所佩短刀乃是时刻扞卫他们性命的物品,不可有半点马虎啊。”

“呵呵呵,有趣有趣。”殇沫,笑道:“我喜欢这里,因为足够简单,不过…”

“不过什么?”国王,说,“少年有何话,不妨明言。”

“若,处处杀戮,处处提防。”殇沫,降低了声音,似有些忧虑,“百姓又如何安居乐业呢…”

国王猛然沉默了。

片刻后,竟又猛然狂笑不止起来,“这位少年也甚是有趣,甚是有趣啊。”国王大步走到了殇沫身旁,指了指屋宇之外,说,“你只看到了他们的杀戮,却不曾看到他们的自律与谨言慎行,没有人会故意找死的,所以他们平日里反倒更会掂量着自身的分量,避免出错生出事端的。”

话落,他的眸子也渐渐移向屋宇之外,意味深长道:“事实上,瓜哇国的百姓极其重诺守信,言出必行,民风也相当淳朴,且各个殷实富足。单单说你们曾经过的新村,就有千余家各处番人在那里做买卖,其金子、宝石等番货,也是常卖之物啊…”

殇沫随之望去,他突然觉得匆匆一过之时,根本就没有真正看清楚这片国土的真实面貌,如今,他想走出去,好好地逛一逛,转一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