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童子
李寻欢年轻的白衣男子,长的美丽动人,貌若天仙,有沉鱼落雁之姿,闭月羞花之貌。
如果不是他才学惊人,力压众学子,一举夺得今科状元的称号,就凭他这容貌,也会有dàmá烦,这年头,男女不忌的可不在少数,何况他还长了一张能把人掰弯的脸。
“山长水远,此次一别,你我不知何时才能再相见,李兄一路珍重!”
冯素真以茶代酒,举杯相敬。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冯兄若来江南,一定要来我家小住些时日。”
两人相叙片刻,冯素真翻身上马,深深的看了李寻欢一眼,掉转马头了转县城。
“嘻嘻,表哥,你这位冯兄桃花朵朵,偏偏躲不开,恐怕会有点小麻烦。”林诗音难得露出些许少女的调皮感,捂嘴轻笑着说道。
李寻欢无奈的笑笑,“冯兄这是命犯桃花,虽然借送我之机躲出京城,但躲只得片刻清净而已。”
林诗音想想冯素真回去要面对的女人,皇帝的胞妹可不是那么好打发的,更何况是个热情似火的美少女,主动倒追之下,连原本准备招他当女婿的名门望族们,都不得不打消了念头,何况他人呢?
看着自己的表哥,虽然表哥在自己心里最好,但也不得不承认,那冯素真不论才学相貌,还是人品家世都不在表哥之下。
今科状元跨马游街之时,不知多少女子为之疯狂,从此害上相思病。
林诗音倒是没啥心动的感觉,一方面自己心里已经住了人,容不下别人的身影了;一方面总觉得他怪怪的,每次看到他和表哥把酒言欢,莫名的就有一股醋意生出。
心中自嘲了一下,林诗音温柔的看着李寻欢,虽然殿试高中第三名探花郎,但李寻欢并没有留在京师,接受朝廷授职。
而是以为父兄尽孝为名,推却了官职,不论皇帝大臣,还是同科学子,虽都为他感到遗憾,但也赞同他的决定,在大明,孝这个字的份量无比的重。
因此李寻欢和林诗音在琼林宴后不久,就离开了京城,一路南下,而承受不住大明最强白富美热情攻势的冯素真,也借机出来躲些时日。
林诗音想起那位皇帝的胞妹,有些好笑的说道:“冯状元这次回去,恐怕难逃此劫了吧!”
眼波流转之间,心里对那位皇帝胞妹开朗的性情,不无羡慕之意,只是多年的教养,她是做不到那么大胆奔放的。
李寻欢笑意上眉,“冯中这是桃花劫,也不知是好是坏。”
两人想起冯素真无奈的表情,看向对方,相视一笑。
正在他们眉目传情之时,茶摊边上发生了一起冲突,三个一看就不好惹的江湖人士,围住了一个穿的花花绿绿,个子只有三尺高的童子,吵吵了起来。
这茶摊处在官道边上,又是出县城的必经之路,虽然不算什么交通要道,但生意也挺不错的,摆了十好几张桌子。
而吵闹的这群人,就处在最边上凉棚下面,明明还有空位,那三个提刀带剑的江湖人偏偏去找那童子的麻烦,显然看他独身一人心,不怀好意。
“矮子,你到底让不让?你不让,大爷可就动手了。”一边说,为首的汉子伸手去拿他后颈,看样子是想提他的衣领。
“表哥…”林诗音心地善良,见那童子孤身一人,面对三个坏人,情况显然不妙。因而美目之间有些担心的看向李寻欢。
李寻欢正欲出声干涉,那边出手的男子还没碰到那童子,忽然自手部开始焦黑,眨眼之间,蔓延到了全身。
“啊!!!”
那男子痛的倒在地上,抱住自己,姿势如同婴儿一般,在地上颤抖不已。
“大哥,你怎么了?”
两个小弟觉得不对,伸手去扶他,刚一接触,就惨叫一声,看见一道黑气自指尖而上,所经之处,皮肉焦黑,干枯脱落。
三人很快就连产叫都叫不出来了,躺在地上毫无声息的死去,明明是三个正当壮年,尸体却如同干枯烧焦的孩童一般,缩成一团。
从伸手到死亡,不过数个呼吸的时间,李寻欢面色大变,将林诗音护在身后,全神戒备着那个身穿花花绿绿苗家服饰的童子。
那童子咕隆咕隆一口茶下肚,仿佛刚刚没发生什么事一样,漫步经心的看了看李寻欢一行。
一看到林诗音,他眼睛顿时冒出一阵精光,哼哼嘿嘿的邪笑起来,嗓子沙哑无比,仿佛不是**岁的童子,而是**十岁的老人。
“哈哈,这荒郊野岭,居然遇到如此美人,我五毒童子真是艳福不浅啊!”声音如同哭叫的老鸦一般难听,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话一说完,他眼里就只有这美女了,至于其他的会动的生物,等下就不会动了。
“如此美人,真是生平少有,我一定要多玩一些时日,如果她伺候的好,带huíjiào中做个小妾吧!”
五毒童子合计着,悄然施毒,以他的手段,李寻欢等人自然不可能发现,但他话已出口,恶意毫不掩饰地暴露了出来,却被听的清清楚楚。
李寻欢面色凝重,将林诗音护在身后,全身的精气神都活跃了起来,死死的盯着五毒童子。
“倒!倒!倒!”
五毒童子自顾自的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每说一个倒字,李府一行就有人倒地。
这中土的大碗茶喝起来也别有风味嘛!看着瞬间倒下一大片的男人中间,被护着的美人,五毒童子心情大好。
不过一看到李寻欢,他心情又差了一点,这小子一看就是那美人的男人,虽然根据多年经验,林诗音看起来还是童女之身,但就李寻欢长相,也让他很是不爽了。
一个丰神俊朗,高大英俊,一个五短身材,心理变态,嫉妒心一起,五毒童子决定减轻一下毒性,留下这小子,让他眼睁睁的看着心爱的女人在面前被完弄,痛苦至死。
这地方就不错,南北通透,阳光正好,微风不燥,幕天席地的也别有一番风味嘛!